第232章 提醒(1/2)
不知道為什麼陳衍很快就聯想到了前陣子網上那個自己的簽名賣了上萬高價的事。
然後他就大概猜到這個授權書是怎麼來的了。
只要搞到了他的簽名,那麼不管模仿還是用別的手段,搞出來這麼一個授權書好像也不是什麼不可能的的事了。
雖然嚴格意義上來講這些作品本來就是他抄來的,但是他也不能放任別人這樣想侵權就侵權,這種侵權不光是損害到了他的利益,如果不加以阻止和打擊的話就一定會有下一次和更多次,就算退一步說,為了完成系統任務陳衍也不會輕易的放過這件事。
所以搞明白了始末的他開始嚴肅的想這件事該怎麼解決。
最好的辦法肯定是先私下裡和大夏互娛溝通,讓他們為自己的侵權行為發公告道歉、下架侵權的作品並且賠償。
不過陳衍覺得對方肯定不會那麼配合,否則也不會那麼沒品的偽造授權書。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在對方不配合的情況下告上法庭。
但是告上法庭有幾個比較麻煩同時讓陳衍擔心的地方。
第一對方在魔都,告上法庭也要去魔都,來來回回準備資料和路上耽誤的時間太久了。
第二是對方偽造的那份授權書會不會具有法律效益,既然對方已經偽造了授權書,那說不定這兩首歌都已經被被人家給註冊了,陳衍前世的文娛產業很發達對這種爛攤子都不一定好使,何況這個世界的文娛產業才發展了沒多少年......
當然陳衍不懂法律,這些都是他的胡亂猜測。
陳衍希望大夏互娛肯配合,那就不用硬著頭皮走第二條路了。
當然不管大夏互娛配不配合,陳衍都得嘗試一下。
於是他通過網絡想要尋找大夏互娛的領導的聯繫方式,但是只找到了一個座機號和一個郵箱。
於是陳衍抱著試一試的想法,撥打了那個座機號。
通倒是通了,不過意料之中的沒人接。
無奈之下陳衍只好發了一封電子郵件過去。
郵件內容洋洋灑灑也寫了數百字,其實大概意思是說明他是陳衍,希望大夏互娛的人看到郵件以後能給一個回復,他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和公司的管理層或者和李戰亦或李戰的經紀人反正就是有一定話語權的人溝通。
之所以寫那麼多字主要也是畢竟是跟一個公司溝通,用詞得稍微斟酌點,不能顯得太不講究。
發完了郵件之後,陳衍開始一一回復好友的消息。
首先是范翥鸞的。
問玄:「你猜對了,我這幾天一直在學校上課,哪有時間去跟娛樂公司達成什麼合作啊,那個授權書根本就不是我簽的,具體怎麼回事我也不太清楚,總之是我被坑了。」
范翥鸞就像是在等在手機前一樣,陳衍剛回完消息還沒幾秒鐘呢,范翥鸞就回復了。
飛鸞:「我果然沒猜錯,這麼說其實授權都是他們自導自演的,盜了你的歌就算了還順便蹭你的熱度?這家公司也太沒素質了吧。」
問玄:「可不是,真是頭疼。」
飛鸞:「那你打算怎麼辦呀?」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