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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壹號皇庭(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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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小輪公司財大氣粗,為被告請的辯護律師是位資深大狀,不單只經驗豐富、頭腦靈活,說話還牙尖嘴利,咄咄逼人。

盧東傑接著又被辯方律師盤問轟炸了將近半個多小時,就連裁判司都看不過眼了,不時提醒辯方律師要注意法庭事項,問一些與案情有關的問題。

控辯雙方唇槍舌劍,你來我往。

直至控方舉證完畢,被告答辯,結案陳詞及裁決。

「本席現在宣判,本案被告凌先武被控犯有危險駕駛罪,證供不足,罪名不成立,當庭無罪省釋!」裁判司宣布的審理結果。

「Court!」法庭職員退庭時再次大喝一聲。

出庭人員再次全部站立起來,待法官和所有人互相鞠躬後才離開。

審訊了大半天,盧東傑才得以走出法院門口,不論結果如何,他也盡了一個普通市民的責任。

不過還沒等他送口氣,忽然一陣急促的腳步由遠及近,沒等盧東傑反應過來,一眾傳媒記者將他包圍了起來,把攝影機和錄音機都對準了他。

今天媒體聽到消息,確認盧東傑他本人已經回到香港,並且今天在這裡出庭做供,然後各路傳媒記者馬不停蹄的就趕過來了。

之前他們預計了盧東傑的回程時間,然後在機場守株待兔了幾天,結果都沒逮住盧東傑,現在一聽到風聲,便前來圍堵他了。

今天來的娛記都對盧東傑怨言不少了,他們這些做記者都是靠新聞吃飯的,你回來也不提前通知一下,讓我們在機場給你做個歡迎儀式,順便採訪一下感想什麼的。

在香港娛樂界,大明星和記者有種不成文的約定,一般你有什麼重大行程或者活動,提前通知一下,我來配合你的宣傳,你照顧一下我的採訪,大家合作愉快。

但盧東傑這個傢伙就不按規矩來,他們回去給老總罵了一頓,真是讓他們有些惱火了。

「盧生,請問一下你今次赴曰本參加東京音樂節,技驚四座,載譽而歸,此行你最大的感受是什麼?」一個是舉著無線電視logo米高峰的女記者問道。

「心裡很高興,能夠與世界各地頂尖歌手同台交流,這也是我的榮幸。」盧東傑微笑道。

「盧生,請問你今次為何是以客座歌手參加音樂節,如果你是參賽歌手代表香港去參賽,是否有信心擊敗他們,奪取大獎?」一個戴眼鏡的男記者問出了很多人的疑問和期待。

「我只是去見識一下世界音樂盛會的風采,並沒有和他們同台競技,一較高下的大膽想法,或許下次會有機會也說不定呢。」盧東傑只是笑了笑答道。

「盧生,請問一下你幾時可以出碟,相信歌迷都相當期待了。」一位音樂雜誌周刊的記者問道。

「如果沒意外,應該會在下半年吧,明年的第二屆金唱片頒獎典禮,我想能夠上去領獎呀。」盧東傑開著玩笑道。

「那首頗具爭議的「煞科」,是由盧生你一手打造的,你身為撲滅罪行委員會的委員,你認為這種類型的歌曲會不會對青少年造成不良影響。」明報記者問的很尖銳。

「首先我要聲明一點這是一首歌詞內容健康,沒有不良教唆或者暗示的歌曲,只是這種風格是有點前衛,讓一些人誤會了。」盧東傑避重就輕的回到道。

「那盧生你是出於什麼原因,才會推出這樣一首風格的流行曲?」星島日報記者繼續接著上一個問題。

「香港流行樂一直在往多樣性的方向發展,這種類型的歌曲,我們不去打造,外國人也會去占領,那我只好搶先一步把市場搶了下來了。」盧東傑淡淡的笑道。

......

今天盧東傑很給他們記者面子,基本上每家報社或者其他媒體的記者的問題,他都一一給與回應了,雖然不可能面面俱到,但總算是能讓他們有料回去交差了。

盧東傑擺脫了記者的纏繞,開車準備回去唱片公司看看什麼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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