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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六章 合同(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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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淵坐了下來,點好咖啡,兩手一攤,說:「開始吧。」

「林導是敞亮人,要不,咱就不整那些虛的了,直接進入正題?」

「正有此意。」

「首先,是海外代理發行的合同。合同有兩份,一份是買斷制的,一份是分成制的……」

「那肯定要分成制的啊。」

「不是,林導,您先聽我解釋。」小孝擦了一把額頭的汗,說道:「我們華國電影出口一般都是賣版權,也就是買斷制,一次性收費,這樣賺錢比較穩妥。」

「哦?」

「因為如果簽分成的話,票房必須要到一定的數量,海外發行商才會給我們分成,分成的比例也不高,就是總票房的百分之二十五左右。而且,為了多賺分成的錢,出品方一般也得承擔一定數量的宣傳、營銷費用,很容易虧本。」

才25%嗎……

聽小孝的口氣,似乎這還沒有除掉稅收。如果把稅收給除開,那能分到的錢……不會很多。

「我們啟示這邊的話,比較建議您簽買斷合同,這樣比較穩妥。您和我們是利益共同體,您賺錢越多我們賺錢也就越多,我們是不會害您的。」

小孝看林淵的表情,知道他對「簽買斷」這個提議不怎麼感冒,於是又說:「在和《攝影機不要停!》同期上映的電影中,包括《月朋》和《下周之後》在內,絕大多數能夠出海的電影都是簽的買斷。」

「絕大多數?」林淵興致來了,「那哪部電影簽了分成?」

小孝突然有一種不祥的預感,但他也只能硬著頭皮實話實說:「《屍如潮水。》」

「不用考慮了,就簽分成。」

「可是,」小孝急了,「簽買斷合同的話,您一下就能收入數千萬乃至數個億的收入!這個收入是您靠分成合同難以獲得的。」

林淵笑著搖了搖頭。啟示和小孝還是不夠了解他。如果放在從前,《攝影機不要停!》沒火、沒賺到那麼多錢的時候,他可能會同意簽買斷,但是現在嘛……

我錢已經賺夠了呀。

如果把賺錢和噁心王保家兩個選項放在他的面前,他肯定毫不猶豫地就選擇後者。

所以,他回答道:「無所謂,就簽分成吧。」

小孝面色有些尷尬。他——以及他的上司——在事前根本沒有考慮過林淵會選擇簽分成合同的可能性。

因為他們知道,林淵在出道之前,家庭條件很一般。而這種受過窮苦的人,大都會很看重金錢,有多少賺多少,根本不嫌多。

他們以為,分成這種百分之九十九不會比買斷賺錢的合同,林淵是不會選的。

但他們似乎想錯了。

林淵好像並不是他們想像中的那種人。

那咋辦啊?

林淵可以有錢不賺,但啟示不行啊!

要是林淵真的簽了分成合同,他回去怎麼和上司交代?上司又怎麼和他的上司交代?

「林導,你再考慮一下吧。」

「不用考慮了,有什麼要考慮的。就簽分成的。把合同拿出來吧。」

小孝尷尬地笑了笑。由於沒考慮到林淵會簽分成合同的情況,所以他根本就沒有帶分成合同。

就算他帶了也不敢讓林淵簽啊。

如果簽了分成合同,一個沒搞好,公司可就少賺了數以億計的錢啊!公司會讓他有好下場嗎?

雖然這點錢對啟示而言也不算特別多,但哪家公司會嫌錢少呢?

「這……」

林淵擺了擺手,說:「算了,先說一下新合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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