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啟示傳媒(2/2)
「兩百萬!」說出這個數字的時候,男員工全身顫抖,心砰砰蹦個不停。這已經接近王保家的極限了,如果再高,王總很可能受不了。
王總受不了,那他還能好過?
林淵搖頭道:「你當我要飯的呢?」
…………
啟示傳媒某間辦公室的桌子上,又一次出現了林淵的資料。
啟示傳媒早在網上傳出林淵被巴納提名的消息的時候,就注意到了這個年輕人。但他們當時沒拿他當一回事,只是隨便調查了一下。
一番調查過後,他們就更不拿林淵當一回事了,
這個人從小到大就沒做過半件和影視相關的事兒,大學讀的還是中文系,家庭條件也很差,欠了六百萬。
儘管有人表示:「一個以前沒拍過電影的非科班生,第一次拍電影就上了巴納,這不就證明他的水平了嗎?」
但是更多的人覺得,這種能夠拍出小短片的人一抓一大把,就算他的微電影拍得好,也不能證明他能駕馭長電影。
畢竟長電影的拍攝難度是遠超微電影的。
而啟示傳媒一直以來的重點都在院線電影上面。
一個不一定有能力拍出院線電影的導演,對他們來說價值不大。
更何況對這些傳媒公司而言,他們更喜歡家庭條件好的人。就算不簽家庭條件好的人,也不會貿然簽一個家裡欠著大額債務的人。
誰知道他為了還債會幹出什麼事?
萬一電影拍著拍著,他為了還債去做一些違法的事,給逮進去了,那電影怎麼辦?換個人來拍,他能完美接手工作嗎?這換個導演的功夫,劇組(公司)會損失多少錢?一部電影的前導演犯事被抓,這部電影的口碑又會下降多少,又會少賺多少錢?
這很有風險,很麻煩。
可是當他們比較看好的吳毅一無所獲,還因為嘲諷林淵、在紅毯上賴著不走等事情被網友罵上了熱搜之後,當林淵一轉攻勢,拿下巴納電影節最佳微電影獎、在快博公布自證清白的證據之後,他們的看法變了。
「吳毅之前也沒有拍過真正的長電影,在長電影的經驗這方面,簽他和簽林淵是一樣的。」
「林淵現在名氣挺大,甚至大過了吳毅,從名氣方面看簽林淵比較合適。」
「雖然我們不認同林淵那套拍攝手法,但是他拿了巴納的微電影獎,這說明他的拍攝方式還是有一點可取之處的,我們最好還是不要把他的拍攝手法、拍攝理念作為扣分項了。」
「……」
眾人討論得熱火朝天。
最終,他們商量出了結果——把先前為吳毅準備的合同撕了,簽約林淵。
這個吳毅為之奮鬥、努力了多年的華國第一傳媒公司,最後還是沒有選擇他,而是選擇了一個他從一開始就看不起的小角色。
不為什麼,就是因為林淵太強了。
用一個人的話來說就是:「他能用短時間內上手微電影,並且靠微電影拿下巴納電影獎,也同樣能在短時間內上手院線電影,幫我們拿下票房冠軍。」
很快,相關負責人就擬好了一份合同。
底薪,年薪,三十萬。
一年後,如果電影拍得好,上升到五十萬,乃至一百萬。
這還是底薪,也就是林淵什麼事都不干,就能賺到的錢。如果林淵拍電影,還能賺到額外報酬和一定比例的分紅。
至於分紅有多少……
那就要看電影的質量和他的地位了。
不久後,啟示傳媒的人通過資料上的聯繫方式開始聯繫林淵。與此同時,林淵獲得啟示傳媒合同,而吳毅失去簽約機會的消息,也傳到了吳毅本人的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