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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章 啟示傳媒(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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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百萬!」說出這個數字的時候,男員工全身顫抖,心砰砰蹦個不停。這已經接近王保家的極限了,如果再高,王總很可能受不了。

王總受不了,那他還能好過?

林淵搖頭道:「你當我要飯的呢?」

…………

啟示傳媒某間辦公室的桌子上,又一次出現了林淵的資料。

啟示傳媒早在網上傳出林淵被巴納提名的消息的時候,就注意到了這個年輕人。但他們當時沒拿他當一回事,只是隨便調查了一下。

一番調查過後,他們就更不拿林淵當一回事了,

這個人從小到大就沒做過半件和影視相關的事兒,大學讀的還是中文系,家庭條件也很差,欠了六百萬。

儘管有人表示:「一個以前沒拍過電影的非科班生,第一次拍電影就上了巴納,這不就證明他的水平了嗎?」

但是更多的人覺得,這種能夠拍出小短片的人一抓一大把,就算他的微電影拍得好,也不能證明他能駕馭長電影。

畢竟長電影的拍攝難度是遠超微電影的。

而啟示傳媒一直以來的重點都在院線電影上面。

一個不一定有能力拍出院線電影的導演,對他們來說價值不大。

更何況對這些傳媒公司而言,他們更喜歡家庭條件好的人。就算不簽家庭條件好的人,也不會貿然簽一個家裡欠著大額債務的人。

誰知道他為了還債會幹出什麼事?

萬一電影拍著拍著,他為了還債去做一些違法的事,給逮進去了,那電影怎麼辦?換個人來拍,他能完美接手工作嗎?這換個導演的功夫,劇組(公司)會損失多少錢?一部電影的前導演犯事被抓,這部電影的口碑又會下降多少,又會少賺多少錢?

這很有風險,很麻煩。

可是當他們比較看好的吳毅一無所獲,還因為嘲諷林淵、在紅毯上賴著不走等事情被網友罵上了熱搜之後,當林淵一轉攻勢,拿下巴納電影節最佳微電影獎、在快博公布自證清白的證據之後,他們的看法變了。

「吳毅之前也沒有拍過真正的長電影,在長電影的經驗這方面,簽他和簽林淵是一樣的。」

「林淵現在名氣挺大,甚至大過了吳毅,從名氣方面看簽林淵比較合適。」

「雖然我們不認同林淵那套拍攝手法,但是他拿了巴納的微電影獎,這說明他的拍攝方式還是有一點可取之處的,我們最好還是不要把他的拍攝手法、拍攝理念作為扣分項了。」

「……」

眾人討論得熱火朝天。

最終,他們商量出了結果——把先前為吳毅準備的合同撕了,簽約林淵。

這個吳毅為之奮鬥、努力了多年的華國第一傳媒公司,最後還是沒有選擇他,而是選擇了一個他從一開始就看不起的小角色。

不為什麼,就是因為林淵太強了。

用一個人的話來說就是:「他能用短時間內上手微電影,並且靠微電影拿下巴納電影獎,也同樣能在短時間內上手院線電影,幫我們拿下票房冠軍。」

很快,相關負責人就擬好了一份合同。

底薪,年薪,三十萬。

一年後,如果電影拍得好,上升到五十萬,乃至一百萬。

這還是底薪,也就是林淵什麼事都不干,就能賺到的錢。如果林淵拍電影,還能賺到額外報酬和一定比例的分紅。

至於分紅有多少……

那就要看電影的質量和他的地位了。

不久後,啟示傳媒的人通過資料上的聯繫方式開始聯繫林淵。與此同時,林淵獲得啟示傳媒合同,而吳毅失去簽約機會的消息,也傳到了吳毅本人的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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