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重生之平庸 > 03一朝回到解放前

03一朝回到解放前(1/2)

目錄

「下面一首我自己創作的歌,《夜空中最亮的星》,送給各位!」

趙斌丞沒有沒臉沒皮的向圍觀人群張嘴要錢,倒不是他不想這樣做,而是因為圍觀中有美女,在美女面前都是要矜持一點的,當然說歌是他原創也算是沒臉沒皮的不要臉行為了。

「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聽清

那仰望的人心底的孤獨和嘆息

Oh

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記起

曾與我同行消失在風裡的身影

我祈禱擁有一顆透明的心靈

和會流淚的眼睛

給我再去相信的勇氣

Oh

越過謊言去擁抱你

每當我找不到存在的意義!」

上輩子趙斌丞很喜歡這首逃跑計劃的歌,隔三差五就會在酒吧唱一次,算是比較熟悉的歌曲了。

這首歌的聲音是清亮中帶點傷感,趙斌丞對這首歌把握的很好。

現在唱這首的感覺與上輩子唱又多出了一點什麼,一點說不清道不明的感覺,有些傷感,有些滄桑,還有些懷念。

雖然前世這首歌也有它自己意境,但是趙斌丞不在乎,他認為這個世界他最先唱的,想怎麼定義,就怎麼定義,這不屬於剽竊,完完全全的原創,他沒一點內疚的心,完全沒有壓力。

趙斌丞低下頭,以擺弄吉的外套,趕緊看了一下地面上的外套。

「謝天謝地,終於有成果了,雖然不多,但也是好的開始。」

外套上零零碎碎的一塊,二塊,加起來快有小二十了吧,人也圍了將近二十了,雖然不是每個聽歌的都給會錢,趙斌丞還是很滿足的,很有些成就感。

「一首我自己的歌,《愛我別走》,送給各位!希望你們喜歡。」

他的聲音比剛剛歡快了一點,可能連他自己也沒有發現吧。

人有時候要懂得滿足,哪怕是一點成績,也會使得他很快樂,慾壑難填的人是不會快樂的,只會生活在不滿足得不到的痛苦之中。

「我到了這個時候還是一樣

夜裡的寂寞容易叫人悲傷

我不敢想的太多

因為我一個人

迎面而來的月光拉長身影

漫無目的地走在冷冷的街

我沒有你的消息

因為我在想你 YEA...

愛我別走

如果你說你不愛我

不要聽見你真的說出口

再給我一點溫柔

愛我別走

如果你說你不愛我

不要聽見你真的說出口……」

深情的唱完一首歌,趙斌丞發現圍觀的人更加多了,放在地面上的外套上錢也更加的多了。

他沒有說話,又一次抱緊吉他,還填不飽肚子的他,掙錢是最大的事情。

第一次在大庭廣眾之下,他不能唱太多新歌,細水長流他還是懂的,雖然肚子裡有幾百首上輩子熟悉的歌,夠他揮霍一輩子了。

畢竟對於這個世界還不太了解,他決定了,明天一定去買點關於這個世界音樂的書,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嘛,誰知道上輩子的歌曲,這個世界有沒有。

就像前世香港很多名曲,都是從扶桑那邊改編過來的,誰知道這個世界有沒有人改編過。

要是唱岔了,那就不好了,他感覺自己現在能算個八線明星了吧!二十個粉絲不算少了吧,他把停下來聽歌的人全部算作他的粉絲了,畢竟每個人都很忙,能夠為你花點時間,還施捨點小錢,算是看的起你了。

每次唱完一首歌,可以收到一點掌聲了,雖然掌聲不是很多,但是也是認可與鼓勵。

十二點了,唱了將近兩個小時了,趙斌丞感覺嗓子都快冒火了,還沒有一點水來潤潤,看著一堆錢,他內心是滿足的,是甜蜜的。

「謝謝各位支持,今後只要有時間,我天天來次唱歌,希望各位多多支持!」

趙斌丞對著圍著的自己的衣食父母,深深的鞠了一躬。

「這是你自己的歌麼?真好聽!」

一個小姑娘,長得水靈靈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甚是靈動。

「是啊,是啊,比現在流行的歌曲好聽多了,我最喜歡夜空中最亮的星。」

這是個學生模樣的人。

「我喜歡董小姐!」

這是中年大叔的心聲。

「帥哥,你的聲音很好聽,我很喜歡,能留個號碼麼?」

這是個自我感覺是個美女的人說的。

「明天還來這裡唱麼?」

「如果你發專輯,我肯定去買!」

知道今天演唱結束了,一直比較安靜的聽眾,紛紛開始了詢問與討論。

「謝謝!謝謝!…明天還來,還是老地方!」

趙斌丞嘴中沒有停過謝謝這個詞語,臉上洋溢著幸福的笑容。

回到地下室,趙斌丞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整理零錢,一邊整理一邊傻笑。

兩個小時,收入376塊,趙斌丞雖然感覺錢不會少,但是還被這個數字震了一下。

兩個小時將近四百,我每天可以唱5個小時,那就是一千了,一天一千,一個月就是三萬,一年就是小四十萬,這樣努力一年,債務就應該能夠還清了吧!

不得不說他的計算能力還是不錯,沒有計算錯,可是他在街頭唱歌,不是小時工可以按照時間計費。

巨大的幸福開始圍繞著他,這讓他的思想開始發飄了,開始計算還了帳後,可以找個女朋友,租個好點的房子了。

人嘛,總是在吃飽穿暖的時候開始有幻想,如果吃喝都成問題,那只能幻想吃飽穿暖了,而一旦解決了基本的生活問題,夢想或者幻想就來了,擋也擋不住。

喝了幾口水,把撿來的已經干硬的麵包吃了下去,拍了拍肚子,滿足的開始了美夢。

連續五日,每天趙斌丞都是下午五點起床,收拾一通,吃個飯,抱上吉他,帶著水壺,站在通道內開始歌唱,他沒有唱新歌,一直都是那三首歌,來回循環的唱。

倒不是他不能唱新的歌曲,而是他比較懶,這三首歌他現在熟練了,唱也不費什麼勁,每天深夜唱完嗓子還能受得了。

有些明星不是就靠一首歌,火了一陣,讓後躺在這首歌中一輩子麼?所以他認為沒有必要唱新歌,這三首歌應該能夠養活他一陣了。

雖然每天收入沒有他想的那麼高,有時候六百多,有時候七百多,還有兩次都收到了大票子,但這也讓他比較滿足了,感覺居京城,也容易。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