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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人設崩塌(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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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不想死,我發現我唱歌還行,於是去夜店找駐唱的工作,結果人家沒看上。

我返回住處的時候,遇見一個有錢人在丟垃圾,我見四周無人,翻了垃圾箱,結果被人當場撞破,不過好在我撿到了一把吉他,我曾經學過吉他,學過編曲,學這些是為了給她唱一首歌,一首我自己寫的歌,可惜歌寫好了,卻無人聆聽。

我抱著吉他在街頭賣唱,結果還好,我唱自己無聊時寫的歌,有人喜歡,並且掙到了一些錢,但還不夠還貸款,因為掙錢了,所以生活有了一點改善。

結果網絡借貸公司找到我,把我揍了一頓,不放過我。

還好,我想到了寫歌應該可以還錢,他們也沒辦法,只好把我的歌拿回去試試看看。

結果還不錯,賣出去了,什麼價格我不知道,我一共欠了二十幾萬,給了他們六首歌,我們兩不相欠了,我自由了,輕鬆了。

期間我與大學時相處很好的兄弟聯繫上了,他告訴我,我大學女朋友要結婚,問我我去不去,我選擇了拒絕,他堅持要我去,我也就答應去了,反正坐在角落她不會看見我的,我還想看看她,畢竟是初戀,刻苦銘心,看一眼也好,了結一段回憶。

結果我前女朋友結婚的對象就我的兄弟,他想羞辱我,還要我上台給他們送祝福,我送了,唱了一首歌,我就離開了。

我沒有發怒,我知道,我是別人眼中的笑話,我反抗只會像個小丑一般,不如裝死離開,給自己留一些臉面,雖然已經早已無臉無皮。

我寫了一些歌,想買給娛樂公司,我跑了七八家公司,只有兩家讓我進了門,卻沒有收我的歌,我很無奈,很失望,卻毫無辦法。

我繼續晚上~在街頭賣唱,掙了一些錢,我選擇了返回家過年,因為七年沒有回家了,已經快要忘記家的樣子了。

家中一切安好,村里人還把我當成村里唯一的驕傲,這讓我有點羞愧,我發誓一定努力掙錢,給村里修小學,修路,雖然我掙錢了,不過又花了,手中還是沒錢,所以這件事情還沒有做,但我一定會做,並且自己要求今年一定做,這件事情已經快成了,我寫的小說已經與出版社談好了,五百萬,夠家鄉修路與學校的了,剩餘的還可以做點獎學金,獎勵孩子們努力學習。

過完年我返回京城,在租的房子內遇見了許晴,她很漂亮,我沒認出她來,她們請我吃了一頓午餐。

我見她們很和氣,穿著也很高端,我在京城不認識人,於是詢問她們怎麼樣把歌賣出去,她們問我註冊版權沒有,我說沒有,我不會,因為不了解這個流程。

她們說替我註冊,我把我寫的歌拿給他們,她們認出了我就是網上唱歌的那個人,說我街頭賣唱的想法不行了,因為我出名了,如果出去會被圍觀,我說我沒錢了,她說她有可以先借給我,我沒有反對,反正要還的。

還說她是歌手,合約快要到期了,說可以合作成立公司,我同意了,她們對我不錯,她們出錢我出力,讓我占了不小的股份,註冊工作室的事情已經做了一些工作,名稱註冊下來了,還缺資質還沒弄好。

……」

這個故事很長,趙斌丞寫的很認真,很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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