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六章:轉首又是艷陽天(2/2)
婉瑜不服氣的說道:「那就讓我們看一下短片」。
接著屏幕上出現林威才藝表演的一段,只見他蘸墨揮毫八個大字一揮而就。尊法守規、愛國利民。
艾松不由贊道:「顏風柳骨,字寫得確實不錯,內容更佳!我聽你說林威在大學時曾選修法律。
而且知法、懂法、遵紀守法,徵信系統從沒有過任何不良記錄。
那麼他為什麼會和人發生衝突,涉嫌觸犯故意傷害罪呢?」
婉瑜搖頭道:「我是法盲啊,對此也說不清楚!不如我們請教一下這方面的專家,聽聽專業人士怎麼說」
艾松一聽點頭道:「你這個主意不錯,下面就讓我們來連線滬旦大學法律系的胡長卿博士,讓他從專業角度給我們分析一下」。
下午五點,蘇曉怡的母親陳美瑤接了一個電話。
就聽電話那頭道:「大姐這件事情我很難做啊。事件被炒起來了,屁大點事,現在已經上升到輿情榜首位,壓都壓不住,連市里主要領導都關注這件事情了」。
陳美瑤問道:「難道就這麼算了」?
那人道:「沒辦法,法律是講究證據的,他提供了完整證據鏈,證明他是正當防衛。按照相關法規,傳喚時間最多不能超過24小時,市律師協會的副會長,也上節目為他背書」。
陳美瑤心煩意亂的道:「那就先關他24小時,小小為了他跟我鬧絕食,他攪得我家宅不寧,不能就這麼算了」。
那人急道:「大姐,你可別亂來。滬市可不比其他小地方,現在是6G時代,網絡無所不在,真要是捅出簍子來,誰也幫不了你」。
第二天早上九點多鐘,朱警官將核查筆錄給林威看了一下,道:「事情我們已經調查清楚了,這件事你完全屬於正當防衛,不負任何刑事責任。
不過因為事出有因,狄強是蘇長河家的保全。
他當時正好碰到你們在酒吧,見當事人袁虹和蘇曉怡都喝了不少酒,有些擔心,想找袁虹過去了解一下情況。
自己又不便出面打擾,才找了個藉口,讓那兩個和他一起去酒吧的男青年出面幫忙。
沒想到這兩人喝了點酒,做出這種事情來。
現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這兩人已經涉嫌尋釁滋事罪,觸犯了法律,如果你堅持立案,我們可以申請羈押。但是狄強事先並不知情,不負法律責任。」
林威聽了愕然一愣,沒想到事情和他想的並不一樣。
先前他還以為在遊戲中得罪了人,才被下套針對,沒想到竟然是因為蘇曉怡。
林威又不傻,這件事他一想就明白了,肯定是蘇曉怡她老媽搞出來的。
如果不是自己練過武,又懂法,結果只能是自己被打個頭破血流,吃個啞巴虧,最後不疼不癢的賠點醫藥費,不了了之。要不然哪兒有那麼巧合的事情。
林威深吸了一口氣,心中一陣煩悶,道:「立案,但可以接受調解,隨後我會派公司的法務來跟進這件事情」。
朱警官聽了也沒多說,直接辦理了相關手續。
林威拿回腕機,把後續程序走完,這才出了派出所,他正要離開,就見前面幾名記者圍了上來。
一名面目姣好的女記者連忙道:「您好林先生,我是遊戲快播的記者張玲,您能接受一下我的採訪嗎」?
林威聞言停住腳步道:「可以」。
旁邊一名男記者卻搶先問道:「林先生您是這次酒吧鬥毆的當事人之一,對此有什麼想說的」?
林威眉頭一皺道:「首先我要糾正你一個概念上的錯誤,這次事件不是鬥毆。對方尋釁滋事,我只是正當防衛,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傷害。」
張玲連忙問道:「您被請進派出所,對此有什麼想法」。
林威道:「作為這次事件的當事人,配合調查有助於釐清事實,還原真相,也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職責和義務」。
張玲道:「在這段時間裡,是否對您的工作有影響」?
林威笑道:「影響不大,而且這段時間太忙,一直沒有好好休息,正好趁機休整一下,也思考一下人生」。
張玲一聽笑道:「那您有什麼感悟麼」?
林威想了一下,抬頭看天,道:「曾見烏雲遮蔽眼,轉首又是艷陽天」。
另一名女記者問道:「您是想說您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麼」?
林威笑道:「您的解讀完全錯誤,民警同志對我很不錯,一日三餐都不用發愁,我好久沒有過這種飯來伸手的生活了。
我的意思是人的一生,往往會經歷很多意外事件。
就像昨日的滿天烏雲一樣,過一段時間終會煙消雲散,成為記憶中的一段往事。
人生沒有過不去的坎兒,關鍵是要有堅強的意志,能擊垮你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你的意志力不夠堅強」。
張玲這時道:「林先生的事件在網上造成了很大的反響,您想對那些關心您的網友說些什麼嗎」?
林威一挑大拇指道:「厭其惡,守其善。維護正義,主持公道,你們是最可愛的人」。
張玲道:「林先生下一步有什麼計劃」?
林威想了一下道:「全息技術是一場顛覆性的革命,抓住機會,努力工作向錢看」。
林威回答完這個問題,轉身剛要走。
張玲追問道:「林先生接下來打算去哪裡,我們車子在這邊,可以載您一程」?
林威找了個藉口婉拒道:「我想一個人走走,順便清醒一下頭腦,理順一下思路」。他實在不喜歡把所有的一切,都暴漏在鎂光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