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五章:前塵往事(2/2)
她老媽說,我們囡囡是一定要回滬市的,不可能跟你留在羊城發展。
還給我提了個條件,要我考上滬市的研究生,就同意我們交往。後來我放棄了本校的保研機會,一番努力,才考上滬旦的研究生。
來滬市這幾年,她家裡去過不知多少次了,她老媽一直很熱情的,怎麼可能沒見過家長」。
袁虹道:「那她媽媽為什麼突然不同意了」?
林威嘆口氣道:「都是房子惹的禍,我和女朋友商量好了,先買個小房子結婚,三五年後有了一定基礎,在換個大房子。
我家的條件比較普通,老爹老媽都是上班族,我女朋友知道,她家裡也清楚,當時也沒反對。
房子都買下了,還欠了不少錢,她媽媽又開始強烈反對。然後尋死覓活的,就是不同意我們兩個在一起」。
袁虹有些不信道:「不可能因為這個?不會是威哥脾氣不好,不經意惹到她媽媽了吧」?
林威無奈的笑道:「我這個人雖然有些大男子主義,脾氣有時倔強了點。
但我們兩個在一起的時候,一向有商有量。向來都是小事她做主,大事我拿主意。
但是一直到分手,也沒什麼大事要我拿主意的」。
袁虹聽了撲哧一笑道:「那你們買房子呢?還不算大事」?
蘇曉怡也在一邊聽著,強忍住,才沒笑出聲來。
林威悠悠說道:「這也算不了什麼大事,是兩個人商量了來決定的,主要還是參考了她的意見。男女交朋友,本身就是一個互相妥協的過程。我很喜歡她,所以妥協的也多一點」。
「那是不是你們買房的時候,對產權產生了什麼糾紛」。袁虹問道。
林威道:「不會的,當時買房的時候她也出了30萬,房證上就是我們兩個人的名字,分手後把錢還給她,房證才做了變更」。
袁虹聽了十分不解,道:「就因為房子小了點」?
林威聲音有些低沉的道:「是啊,我女朋友說,她老媽去參加一個好姐妹女兒的婚禮,說那家的房子很大,有兩百多平。然後就心裡失衡了,說什麼也不同意我們在一起。
我們六年的感情,在她老媽眼裡,抵不上一座房子的差異。」
說到這裡林威情緒有些低落,他接著道:「我女朋友和她老媽僵持了一段時間。
他老媽放了大招,跑到我們單位的頂樓,要我立刻和她女兒分手,離開公司,不許在找她女兒,否則就要跳下去。
我女朋友當時泣不成聲,我見了心都要碎了。
不想她太為難,就同意了。其實這些也沒什麼好隱瞞的,這件事單位的人都知道」。
袁虹聽了也感慨道:「碰到這樣一個極品老媽,誰也沒辦法」。
她接著道:「那威哥想找個什麼樣的女朋友」?
林威道:「其實我現在對女朋友的要求不高,善良、孝順,長相合眼緣,有一定學識,是個居家過日子的女孩子就可以了。
至於家庭條件和我家差不多就成,反正兩個人都年輕,完全可以一起奮鬥。」
袁虹結束了和林威的電話,對蘇曉怡道:「妹子剛剛都聽見了吧」?
蘇曉怡臉色有些不好看,道:「聽見了」。
袁虹好奇的問道:「你前幾天請人調查過林威,他和女朋友分手的事,是真的麼」?
蘇曉怡點了點頭:「是真的」。
袁虹想了一下,幫蘇曉怡分析道:「現在林威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他覺得你的條件太好了,不想重蹈覆轍。
不過他擔心的也不是沒有道理,你想和林威在一起。以林威的情況,舅舅是不會反對的,但是舅媽肯定不會同意。你是怎麼想的?」
蘇曉怡倔強的道:「我是不會放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