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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為永世之定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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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肆!」

顧允冷冷道:「杜縣尉,朝廷定二堂議事,本就是廣開言路,集思廣益之舉,我允爾等互辯,有理說理,無理就不要糾纏!你退下吧!」

杜三省一臉憤懣,顯然很不服氣,大咧咧的一拱手,然後掉頭離去。

李定之眼中露出得意之色,道:「明府洞光燭照,實為錢塘百姓之福!」

「你也退下!仇羊皮和李冬暫且收押,梁青無罪開釋,讓他回家去吧!」

「諾!」李定之心知顧允還要跟鮑熙商議,但此事幾乎板上釘釘,不會再翻出什麼么蛾子了,心滿意足的離開。

「先生,你怎麼看?」

鮑熙笑道:「杜縣尉所言其實也有道理,盜律明文規定,若是不按律法裁決,真鬧開去,對明府的前程有礙!」

顧允搖頭道:「人命之事,豈能等閒視之?盲從律法而忽視實情,才是真正的阻礙了日後的前程。」

鮑熙手撫長須,道:「賣子孫者一歲刑,而賣良則是死罪,明府有沒有想過,為何朝廷會制定這般的律法?」

「這個……」顧允誠懇的道:「我確實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請先生指點。」

鮑熙正要說話,卻見徐佑在旁若有所思,起了考校他的心,故意問道:「徐郎君,你覺得呢?」

徐佑微微一笑,道:「佑粗鄙武夫,哪裡懂的這些,主簿莫要為難在下了。」

他越是如此,鮑熙越是感覺他深不可測,更要探究個明白,執意再三的相請,連顧允也湊熱鬧道:「微之不要謙虛,此案關係人命,若有所思,還望直言相告。」

徐佑猶豫了下,道:「那恕在下獻醜了!飛卿的謹慎是對的,獄事莫重於大辟,人頭不是韭菜,割了還能再長出來,所以必須慎之又慎。」

「哈,微之此論妙不可言!」顧允鼓掌大笑,繼而慨然道:「不過,日後恐無法再食韭菁了。」

韭菁就是韭菜花,漢朝崔寔《四民月令》里有「七月藏韭菁」的句子,魏晉時為家常佐菜,深受大眾喜愛。徐佑又道:「朝廷定律法,所慮實多,有時從寬,有時從嚴。譬如盜律,賣子女者僅一歲刑,這是因為非到了生死難處,沒有父母會將子女做貨物賣出,有時候賣了子女,父母得錢財以養老續命,子女也得以他處而安身,此事雖慘,但兩害相權取其輕,故而從寬。至於掠人賣良者定成死罪,卻是為了警飭世人,不得因錢財之利,而至良家骨肉分離,此等人滅絕人心,百死莫贖,故而律法從嚴,大快人心。」

顧允聽到一半,已經收斂了笑容,正襟危坐,目視徐佑,款款深情處,幾乎讓人以為在窺視情郎。等他說完,立刻贊道:「微之真是良師益友,所見所知,我望塵莫及。前些時日,聽你遷想妙得之論,還以為微之是出塵之逸士。今日聽了從寬從嚴之說,才知微之也是入世之賢者。」

徐佑急苦笑道:「胡言亂語罷了,飛卿折煞我了!」

兩人在這邊卿卿我我,鮑熙的眸子裡卻掠過一道難以遏制的驚訝。要知道這個時代連主掌刑名的官吏也未必精通律法,更別說像徐佑這種出身於門閥世族的貴人們。他見識如此廣泛,實在跟那個傳聞中任性妄為的紈絝子弟大大的不同。

義興徐氏,百年豪族,果然厲害之極!

鮑熙突然問道:「徐郎君,若依你之見,此案該當如何處置?」

既然開了頭,徐佑也就不再藏拙,冷然道:「仇羊皮賣女葬母,處一歲刑,頗為妥當。至於李冬,他轉賣給梁青時,沒有告知仇三的真實情況,若是梁青以為仇三是真奴婢,更或轉賣,因此流漂,罔知所在,家人追贖,求訪無處,永沉賤隸,無復良期。按其罪狀,與掠無異。且法嚴而奸易息,政寬而民多犯,水火之喻,先典明文。李冬,處死可也!」

無論前世今生,徐佑最恨人販,他出身貧賤,孤苦無依,幼年時在孤兒院的玩伴,多有人被轉賣而不知所蹤,可當時法律對人販處置過輕,難以形成震懾力,所以針對楚國的死刑,如何能不支持?

鮑熙凝視徐佑良久,轉頭望向顧允,道:「徐郎君所言,正是我的意見。今謂買人親屬而複決賣,不告前人良狀由緒,處同掠罪。李冬,判絞刑!」

顧允沉思了片刻,定下了決心,道:「依兩位之言,明日升堂,裁定此案!」

徐佑突然起身,對著顧允一揖,道:「佑尚有一事,請飛卿上書朝廷,以為永世之定法!」

顧允見徐佑說的鄭重,臉色一正,道:「微之請說!」

「據李縣丞所言,五服相賣,皆有明條,買者之罪,卻律所不載。我以為治本之法,不在流,不在歲刑,更不在絞死,而在讓掠人良者,無處可賣,無人敢買,此消彼長,自然掠人者日少!今買者如李冬,若是不轉賣他人,又隱瞞情狀,按律只能無罪釋放,如此刑罰,不動皮毛,不傷筋骨,如何禁的住人性之惡?所以請飛卿上書,今後不僅賣者重罪,買良者亦是同犯,且不以隨從論!」

顧允走到徐佑身前,一揖到地,允諾道:「傾我舉族之力,必令朝廷通過此議!微之良善之心,足為萬世表率,允為那些流漂異處的可憐人,謝過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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