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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7章 挑事的文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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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著還有不到24小時就要打第一場季前賽了,可NBA的消息人士卻清楚的看到,沈歡並沒有和湖人隊簽訂合同。

沈歡回家的時候,差不多是晚上9點。

在米國的東部時間,恰好是早上的9點。

此時《今日米國》的體育版頭條,就已經刊登了出來評論員文章——「沈歡加盟湖人隊,到底是不是靠譜的呢?」

文章分析說了三點。

第一點,沈歡當初退出NBA的原因很簡單,他已經獲得了一切,如果再打球,也不過是重複之前的成就罷了,絕對不可能再攀高峰。

所以當初沈歡的決定是非常明確的,只不過損失的代價就是他的天價合同和代言GG。

有人說現在沈歡回來,是為了得到更多的錢,比如說NBA球隊的合同,還有更多代言合同。

這純粹就是無稽之談。

當初沈歡最紅火的時候,嗯,也就是今年的5、6月份,他如果繼續在NBA打球,那麼總共價值30億美金的合同,他都有可能拿到。

結果人家離開了。

雖然還有阿迪達斯、麥當勞、百事可樂這些大公司忠誠的跟隨,但流失了80%的GG代言,那也是眾所皆知的事情。

一旦這個人氣中斷了,代言合同想要再拿大的,可就很難了。

哪怕這一次沈歡回到NBA,他的商業價值都會大打折扣,對沈歡也沒有什麼好處。

畢竟能給他大合同的公司,基本上早就已經行動了。

第二點,根據湖人隊的消息人士稱,沈歡即使是要打籃球,也只會再簽一年的季後賽合同。

是的。

你沒有看錯。

沈歡的確是這樣的任性,人家根本就不打常規賽,只會打季後賽。

原因也很簡單,他平日裡要上學,只有在最重要的比賽時,才有可能在學校提前完成當年度的學習任務,在快要放暑假的時候,過來打球。

讓沈歡做出這樣決定的原因很多。

可歸根結底,這樣的決定,恰好就證明了沈歡不願意在NBA長久的待下去。

哪怕他剛剛才滿了18歲,就算是在NBA打了十年比賽,出來時仍舊是一個年輕人,仍舊可以做很多別的事情。

哪怕他面前就是一份份價值幾億美金的薪酬合同。

至於為什麼會這樣,那就要說到第三點了。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在於NBA的吸引力遠遠不夠。

從競技角度來說,沈歡呆在NBA是寂寞的,他根本找不到任何的對手。

平心而論,勒布朗詹姆斯是一個很好的巨星,安東尼也是,庫里也是,還有杜蘭特也是。

但這些球星無論誰,都沒辦法抵擋得住沈歡。

相信從上個賽季的總決賽,大家就能看得出來,連詹姆斯拼盡了全力都無法阻擋沈歡的肆虐,就更別說別的人了。

正因為沒有任何對手,比賽也就沒有任何的難度。

對沈歡來講,難度只是在於一場比賽能得到5雙的10+,還是得到5雙的20+的問題。

長期的沒有壓力的,沒有樂趣的比賽勝利,不但不會讓人感到高興,反而會讓人感到厭惡。

相信沈歡也正是因為這一點,才幹淨利落的離開了NBA吧!

如果NBA此時再出一個類似於喬老闆的巨星,能帶著鼎盛時期的公牛隊和沈歡打得不相上下,那沈歡肯定不會這麼輕率的離開NBA,他必須要徹底的征服公牛隊才行。

對於這些天才,他們是不會容忍自己的勝利有瑕疵有遺憾的。

另一個方面,從私底下的生活來說,沈歡也不怎麼喜歡米國。

說起來讓人有點驚訝,米國可是世界上最好的國家,為什麼沈歡不喜歡呢?

因為他是來自於一個文化和傳統遠遠勝過米國的古老神秘國家。

他喜歡的事業,他喜歡的人,他熟悉的一切,都在華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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