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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1章 侵權行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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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打完多倫多猛龍隊的第二天上午,巴寶莉就已經在全球的倌網和社交媒體帳號,宣布了自己和沈歡的簽約。

10年5000萬美金的合約,是迄今為止巴寶莉給出的最高一份合約。

之前的代言明星們,通常年限都不會超過2年,然後有續約的,也有不續約的。

因此巴寶莉這一次還是在冒險。

如果十年之內沈歡的人氣大不如前,成為了路人,不但對巴寶莉的產品銷量沒有幫助,對巴寶莉的品牌形象也會有很大的打擊。

但仔細想一想,這又不可能。

不說國外,單說在華國國內,沈歡就已經是這個國家最受歡迎的巨星。

除了打籃球,他還是最好的詞曲製作人,捧出了許多的明星。

他還會做綜藝節目,迄今為止的四個綜藝節目,各個都精彩無比,獲得了無數觀眾的喜歡。

另外沈歡還是一個偉大的數學家,解出了世界級別的數學難題——費馬大定理。

甚至於他自己都是一個演過電影和電視劇的娛樂明星,號稱是「人間最俊美無雙的少年」。

這樣的沈歡,只要不是做天怒人怨的事情,在華國就不會被遺忘。

哪怕是他不打籃球,其餘的領域也能讓他不斷獲得成功,從而把巴寶莉這個品牌,在這個擁有15億人口的國家徹底的傳遍,並且豎立起高端的形象。

故而,巴寶莉做了詳細而又周全的盤算之後,才給出了這麼10年5000萬美金的代言合同。

相比起巴寶莉的乾脆和大膽,一直有點猶豫的寶馬公司,在看到昨天晚上的瘋狂人氣之後,也徹底坐不住了。

一大早的,等著巴寶莉和沈歡簽約之後,他們便找到了恩賽克,拋出了一份新的合約。

寶馬公司決定再續約沈歡一年,讓沈歡代言的是X3和轎車的3系兩款車型,代價是1000萬美金。

這個價格比起別的公司都要高,僅次於他們一個國家的阿迪達斯每年3000萬美金。

恩賽克跟沈歡說的時候,都在發笑。

一種嘲笑。

寶馬公司實在是太精打細算和摳門了。

1000萬美金續約看起來是很好,但問題是他們分成了兩個截然不同的汽車類型。

一款是越野車,一款是轎車。

相當於是讓沈歡做了兩種不同人群的GG。

實際上算起來就是每個GG500萬而已,比起第一年的300萬美金,增加得並不多。

也絕對算不上大方。

「合約到了之後,就不要再和寶馬公司合作了吧!」恩賽克對沈歡建議道,「我的朋友馬斯克做的特斯拉電動車很不錯,到時候我幫你聯繫一下,看看有沒有合作的可能!他們比起寶馬來,可是要大方多了!」

特斯拉電動車沈歡當然知道。

這是全世界都很有名氣的科技技術發達的電動車,雖然目前為止是負債纍纍,可它的發展勢頭卻是銳不可擋。

如果能和這樣的公司合作,倒也是一個不錯的事情。

還是那句話。

賺外國人的錢,沈歡一點壓力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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