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我什麼都懂 > 第743章 離婚協議?

第743章 離婚協議?(2/2)

目錄

期間楊馳寫了一份離婚協議,委託莊文旭交給谷水瑤,說是自己可能在裡面要呆10年,不想耽擱了谷水瑤。

當時莊文旭就跟沈歡說了,是沈歡讓他壓下來,不要給谷水瑤的。

否則依照當時谷水瑤的精神狀態,這無異於是一把殺人的刀。

就現在來說,也不合適。

「你去探望他的時候,就說谷水瑤為了孩子考慮,想要等兩年再談這個話題,讓他也不要再說了。」沈歡叮囑道,「跟他說,想要讓谷水瑤度過這一關,只有靠時間來癒合傷口,別的都沒有什麼用。他如果還是一個男人,就不要再去刺激谷水瑤。」

「我明白。」

莊文旭笑著答應了下來。

對付楊馳這種心神已經崩潰的人,他有的是手段,肯定能讓楊馳不敢去追問谷水瑤,為什麼一直沒有簽離婚協議的事兒。

「忙完了判決,暫時也告一個段落了。」沈歡道,「律師事務所那邊早點把帳單拿來,我好給你們打款。這一次可真是辛苦你們了!」

「不客氣,這也是一筆大單子嘛,又能鍛鍊人,又可以賺錢,挺好的。」莊文旭道。

頓了頓,他又想起了一事兒,「不過陸老師,我媳婦兒的兩個侄兒,看到他們弟弟都有一個您的簽名籃球,就也想要一個……」

「好,我過兩天就寄到你們事務所。」沈歡頜首道,「現在我就在華京讀書,以後有什麼事情聯絡起來都方便。」

「呵呵,是啊!」莊文旭感激的道,「不過我這樣老是占便宜,真謝謝您!」

「沒什麼,對我來說也是很簡單的事情。」沈歡笑道。

莊文旭跟著在笑,心裡可絕對沒有覺得理所當然。

對沈歡來說肯定是小事兒,但人家肯為了你做這個小事兒,才是最關鍵的。

不然蘇墨那麼受歡迎,也是那麼的平易近人,他怎麼沒有天天給簽名?

沈歡願意給他簽名籃球,自然就是一種友好的態度,而不像是有些富豪一樣,一副「我有錢,你給老子做好就給錢」的樣子。

說起簽名籃球,莊文旭也是沒辦法。

沈歡的簽名版籃球在華國至少是5萬一個。

錢倒不是很貴,以莊文旭的身家肯定能給兒子、給侄兒們買。

但問題在於,這東西不是你有錢就能買到的。

願意出5萬塊的買家很多,但總共就沒有幾個能流傳在市場上的,屬於根本有錢都買不到的。

況且以沈歡的名氣和身份地位,哪怕是找人辦事情,根本也不用這麼的送禮物。

單說這一次的案件,那可是齊二少親自安排下來的,莊文旭他們律師事務所就是靠齊二少的公司來賺錢的,而且齊家那麼滔天的權勢,莊文旭哪裡敢不用心?

可即便是是如此,沈歡一直都很客氣。

除了直接先打1000萬到律師事務所的帳號裡面之外,還送了許多禮物給莊文旭他們。

包括所有的助理和小律師,他們都得到了一個沈歡贈送的籃球。

當然莊文旭解釋的是,這是齊二少幫忙他們求來的禮物,和沈歡並沒有什麼關係。

助理和小律師們那麼的辛苦,可有了這麼額外的大禮,當然是很開心,做事情起來也備有幹勁兒。

這也是為什麼莊文旭他們很認真的對待這個案子的最重要原因。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