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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人情歸人情,生意歸生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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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環,吉姆餐廳。

「There『s a port on a western bay,

And it serves a hundred ships a day,

Lonely sailors pass the time away,

And talk about their homes……」

一曲《布蘭迪(你是個好女孩)》通過音響迴蕩在一間頗具美式鄉村風格的西餐廳之內。

農場風的沙發,空氣里都殘留著玉米奶油濃湯的香氣。

一杯咖啡搭配上剛出爐的小餅乾,很愜意。

「港島這邊英式、法式和義大利餐廳都很多。但美式餐廳就很少。」

林清霞捏著小餅乾,嚼碎後抿一口美式咖啡,「這裡沒有英式的拘謹,法式的繁瑣,意式的情調,但是卻有一種懶散和隨意。我之前在美國生活過一段時間,就喜歡上了美式鄉村風格。」

「林女士在美國生活過?那怎麼又回來了呢?」

高麗紅很貼心的捏了一片餅乾沾了沾糖,「祖哥——」說話間,纖細修長的玉指遞到吳孝祖嘴邊。呵護的好似在照顧孩子。

好一個賢妻良母的小婊砸。

高麗紅的手指很細很長,鬱鬱蔥蔥水靈靈。

「美國在好也不是家。異國他鄉罷了。」

林清霞淡淡輕瞥了一眼很親密的高麗紅,恢復了幾分三十歲女人的成熟。她還沒到為了吳孝祖爭風吃醋的那個地步。

經歷過幾段刻骨銘心,在軟弱的女人也會懂得感情這兩個字的沉甸甸。

不吝嗇、不強求、不違心、不放流。這是三十歲的文藝女青年林清霞如今對待感情的態度。

她不同於十八九二十歲的小女孩,她們可以去爭,去搶哪怕去撕逼!比口技!比腰力!比腿勁!比咪咪!為了感情一往無前。

三十歲的女人,更懂的自己想要的是什麼。

人生中,有些事情經歷過一次就可以了。她承認對於吳孝祖有好感。但這並不全是男女之情。

年輕時,她喜歡叛逆與帥氣。

懵懂之後又追求才氣與帥氣。

再大一點,開始喜歡成熟與帥氣。

如今,她只求一人心,白首不相離,當然,如果能帥就更好了。貌似任何女人都不反感另一半長得帥吧?比如老王,她就覺得男友港島第一靚。

對林清霞來講,吳孝祖不是她的歸宿。

最起碼年齡上就如此。女人都渴望成為公主。但與吳孝祖在一起……她感覺自己會變成小後媽。

電台里電波的傳遞,他是浪子!

電台里鏗鏘的傳播,他是才子!

電台里淡淡的傳銷,他是堂堂正正,浪子回頭的大丈夫。

吳孝祖給林清霞的感覺非常好,從兩人驀然回首對視,到人流間微微一笑,再到維多利亞港的淡淡相處。每一次,她都有一種覓知己的愉快。

這種感覺有時候無關情愛,亦與愛情無關。

你說了,我懂了。

文藝女青年們管這種叫:藍顏知己。

沒錯,就是那種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藍顏知己。民國時期,王庚將軍的媳婦就有這種藍顏知己。

「青霞,我這樣稱呼你不介意吧?」吳孝祖手臂被高麗紅用力壓著,這感覺老王還真沒給過。

「總比林女士要好聽。」文藝女郎話輕描淡寫的就捎帶損了一下長腿酥胸抖M妹。你想想,後世能上一趟廁所就可以寫出三篇文章的女人,能鬥不過一摸就流湯的高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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