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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嚴明律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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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晌,曹操才開口表示支持:「法者,國之權衡也。陛下修訂九章,更立法典,以治吏民,以鑒後世,臣以為實為良法。只是臣以為今日承明殿會議後,可付諸太學、國子監,使博士諸生議論,既得眾望,便付施行也就簡單了。」

楊彪接話道:「臣附議,不單是太學、國子監,更宜下九卿、諸大夫議論才是。」

「當初蕭何定九章律時難道也群臣集議了?」皇帝本能的不同意這個意見,參與的人多了,很多事情就會扯皮,局勢的走向就會難以把控,所以皇帝向來只喜歡開小會定大事:「若什麼都靠群臣集議,那承明殿諸公也無須議事,都交給群臣好了。」

這句負氣的話一說,眾人盡皆拜倒。

裴茂沒有錄尚書事,除了承明殿那幾個以外,就數他這個太尉最貴重,於是硬著頭皮說道:「商君曾說『法令者,民之命也,為治之本也』。陛下也曾說,法為天下法,萬民共守、萬民共遵。如今《法典》雖成,但未經施行,難知便民與否,雖楊沛等人乃法家之士,安知諸事變化?此法一旦施行,便不容有錯,不然有損朝廷威嚴,還是謹慎再三,請眾議為好。」

荀或、荀攸二人也是一樣的看法。

趙溫出來打圓場說:「臣記得當初議定修律時,郭溥曾與楊沛等人爭議過一回,太學亦有所辯論。如今《法典》既成,不妨將其交由太學明法科博士、諸生議論研習,一者可查漏補缺,找出不足之處,刪繁就簡;二者也可以讓明法科提早熟悉,彼等到底精熟律法,如今《法典》一出,以前律法大多有變,若不體現精通,他日策試授官,於地方上該如何治法呢?這最後,便是此等良法利於百姓黎庶,一旦引發議論,眾所周知,提前預聞,施行時便會少許多阻力。」

「你們說的也有道理。」皇帝嘆了口氣,見大多數人都持謹慎地態度,心裡也覺得自己有些激進了,於是退了一步,看向楊沛道:「那就將其下太學明法科,命諸生議論吧,有疑難刪改之處,你親自去太學辯論解惑,理不辨不明,既然要出百代之法,也就不急於一時。」

楊沛知道很多世家大族都牴觸這個《法典》,因為裡面的條條框框都對豪強進行了諸多限制,但他之所以制定這樣的法律,是因為相信皇帝的決心,所以即便有所波折,他也會強項硬上。

眾人都知道皇帝的外儒內法,濟之以道,秉承著漢家霸王道雜之的制度理念,治國方法都是以此為遵循,如今更是立下法律,顯然是希望後世之君與他步調一致。

其實大臣們中間支持皇帝的不少,比如曹操就主張以刑法為主,較為開明的趙溫、荀或等人倒是不置可否,只是覺得以前的律法都對豪強的約束有限,現在突然更立嚴法,要他們全部遵守,可能會適得其反。

好在皇帝沒有採取激進的方式,而是循序漸進,春風化雨,他願意花上三十年、四十年的時間去打造一個完整的法律和制度留給後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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