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五章 開始結印了(2/2)
最後沒辦法,他只能與阿迪達斯進行合作,將「ET運動」的35%股份賣給了阿迪達斯。
這聽起來有些吃虧,但好處是得到了阿迪達斯的發行渠道,以及獲得了雙方技術共享的回報。
這使得現在的「ET運動」有些像未來「耐克」和「喬丹」的關係了,實際上是一種雙贏,甚至是占了便宜的合作。
歐洲人對那個可愛又亮眼的「大眼外星人」標誌十分喜愛,包括美國的年輕人也對這個帶信仰的牌子很喜歡。
吳傑每年的大眼簽名鞋,還有帶大眼標的簽名球衣,包括各類帶著「信仰標誌」的貴价運動裝備,哪怕售價全都高出同類產品一個檔次,但最後的銷售表現卻總是能出人意料。
這邊三人坐好後,首先提問的是和《ESPN》一樣剛成立沒幾年的《CNN假新聞》的記者。
這時候的CNN已經很反兔了,但這個記者的提問還算克制,他問的是:「吳,我知道你去過歐洲許多國家,但還是第一次來到美國,請問相比歐洲,這次來到美國有什麼讓你覺得不同的感受嗎?」
吳傑自然聽得出這個問題話裡有話,但他裝作什麼都沒聽出來,先是雙手結印做出一個的手勢後,很認真地說道:「這是我第一次來到美國,如果說最大的感觸,那就是看到街上的年輕男女,人人都長著一張沒受過欺負的臉。」
他這才叫真正的話裡有話,馬上就讓「CNN假新聞」的記者臉色難看起來。
「這次歐洲和南美洲的球隊在陣容上都受到了限制,中國足球隊是否對這屆奧運會足球項目的金牌志在必得?你認為最大的威脅來自於哪個國家?」
這是《紐約時報》的記者,他的提問看起來沒什麼毛病,但其實也留下了可操作性的話柄。
「每支奧運會的參賽隊伍,包括運動員們,就像花兒要盛開一樣,每朵花兒都帶著志在必得的決心,全力爭取陽光和雨露,期待迎風怒放。」吳傑說到這裡頓了一下,然後又做出了一個這樣的手勢,「至於對手,我們的風格是傾向於高估所有對手,多去看對手好的方面,然後向對手學習。」
吳傑這個回答讓所有在座的媒體都看出他和魯達完全是兩個風格,一個是盛氣凌人,霸氣外露,另一個則是善刀而藏,韜光養晦。
「中國足球的進步速度很快,現在已經超過了美國足球,你能透露一下中國足球能夠快速進步的訣竅嗎?然後對於美國足球的發展,您能給一些建議嗎?」
這是《華盛頓郵報》記者的提問,看起來像是沒有任何陷阱,但實際上這裡的陷阱大著呢。
吳傑自然聽出了其歹毒的用心,於是單手結印做了一個的手勢,說道:「中國和美國的體育環境不一樣,所以我認為互相交流很重要,只有互相取長補短,欣賞自己,也欣賞別人,才可以一同進步。」
這番滴水不漏,而且明知道是若有所指,但卻只能點頭認同的話,當然是讓不少美國記者直搖頭。
但不是說回答的不好,而是回答的太好了,好到讓人挑不出任何毛病!
現在他們覺得自己不是在採訪一個運動員,而是在採訪中國的體部一哥。
還有,你那個手勢,為什麼會給人一種……就是一種……反正說不清的感覺呢?
ABC的記者便覺得吳傑根本是絕對防禦,最好是換一個人提問,於是將目標換成了陳浩南,站起來向這位新出爐的西甲金靴問道:「陳,你是歐洲豪門皇家馬德里的核心,也是上賽季的西甲射手王,可以說在馬德里你是球隊和城市的英雄,但在國家隊裡的你角色卻變成了配角,你會為此感到失落,感到介懷嗎?」
這個問題欠打的程度就很高了,但是三人的面色都沒有太多變化,陳浩南更是笑著回答:「英雄總需要為他鼓掌的人,我不想成為英雄,我想成為為英雄鼓掌的人。」
陳浩南的這個回答讓現場的記者不得不為他鼓掌,同時也在心裡暗暗嫉妒中國隊的氣氛如此團結。
他們能有這樣一個甘願為隊友犧牲的拉繩哥,其真實作用未必會差過光芒萬丈的吳傑。
最後一個提問的是NBS的記者,他的採訪目標又換成了林耀東。
美國人對於林耀東的熟悉恐怕只在吳傑之下,因為風靡全美的《中國方塊》、《功夫》、《超級熊貓》、《公路賽車》全都是他的作品,這實在不能不讓人印象深刻。
「請問你如何能在閒暇之餘,開發出高達四款風靡全球的遊戲?你是否把精力都放在了足球上?」
這個問題就很有意思了,看起來似乎在針對林耀東,但實際上瞄準的是吳傑。
不過這個確實是大家的疑問,很多人對於林耀東怎麼會有閒工夫開發遊戲,還有吳傑怎麼會有那麼多時間寫歌感到疑惑?
他們不應該是把所有精力都用在足球上才能獲得成功嗎?
吳傑心裡暗暗鄙視,心說:「你們這就叫頭髮長,見識短,如果知道什麼是時間管理,那就不會問出這麼膚淺的問題了。」
林耀東這時學著吳傑做出一個有些違和的的手勢,反問道:「這個問題不難解釋,但我想先問一下,美國四大聯賽的球員在訓練結束後,一般會去幹什麼?」
美國記者聞言,臉色馬上就不太好看了,因為他們已經得到了答案。
「我對於美國運動員可能不清楚,但我個人不喜歡出沒於那些光怪陸離的娛樂場所,通常在訓練時間之外,我會在家裡看一部電影,或是聽聽歌,看看書,然後在睡覺前花上兩個小時研究如何寫出詩一樣的代碼。」林耀東這時露出一個頗為不屑的笑容,「《中國方塊》能夠風靡全世界讓我感到很驚訝,但我想你們一定不會想到,那只是我用一周的時間,大概十幾個小時就完成的小玩意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