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盜竊(2/2)
周戴常更慌:「阿聰,阿聰,別,別啊。三叔……咳咳,我錯了,我真的知道錯了。
你看這樣好不好?我這就去攢錢,還給你們。侄孫給我的那些錢……咳,當借的,就當時我的借的,我也儘快攢了還給你好不好?五年……不,三年,最遲三年,我把錢全部還清,別報案,你們千萬別報案啊。」
見狀,祁淵暗暗搖了搖頭。
事到如今,其實已經晚了。
當了見習警這麼多年,一些法律法規,他同樣有所了解,非常清楚,盜竊一事,如果涉案金額極小倒還好說,但若涉案金額超過一定限值,便是刑事犯罪。
而刑事犯罪,受害人僅有報案的權利,而沒有銷案、撤案的權利。
且同樣,受害人報案與否,與公安立案與否並無直接關係,即使受害人報案,經公安核查發現並不滿足刑事犯罪條件,也可能依法不予立案,而即使受害人不報案,公安發現案情,同樣會依法立案。
受害人與其他知情人報案,僅僅只是發案、立案的一個途徑、渠道,但並不唯一。
此時周戴常盜竊的事兒已經曝光,且周戴常自己也承認,加之金額較大妥妥達到了刑法規定的最低限度,那這就是一起刑事犯罪案件,立案調查與否將不再以受害人的意志而轉移。
當然,受害人與盜竊者依舊可以達成「私了」,但這充其量只是在民事這一層次,盜竊者依舊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只不過達成私了後,量刑方面或許可以適當減輕罷了。
……
一行人掰扯許久後,才終於紛紛冷靜下來,隨後,祁淵和松哥便帶著周戴常與周勁聰二人,前往周戴常所說的花鳥市場,並找到了其出售匕首的那間攤位。
「幾位客人要……」
「刑警。」松哥掏出證件。
老闆被嚇了一跳,但他也見過不少風浪,笑呵呵的說:「警官忽然過來,有什麼事嗎?」
同時,他向店裡的服務員使了個眼色,服務員回憶,轉過身去,不知道是發消息,還是包紅包。
松哥懶得搭理這些,直接開門見山:「你還記得這個人嗎?」
「嗯?有點印象……啊,想起來了,你是不是來我們這賣過一把小刀?」他想了想,立刻說:「後悔了?那可不行,買賣已經成了,你喊警察……咳咳警官我不是那個意思,別誤會。
我的意思就是說,咱們之間是公平買賣,價格是他出的,我是還了價,但那是因為他給出的價格太高了,我承受不了,他開口就要五千……
我承認那刀挺精緻的,但對於喜歡的人來說就值錢,對不喜歡的人來說削蘋果都嫌不趁手呢。再說他那東西還是二手,都包漿了,不好賣啊。喜歡這些玩意兒的,哪個差錢,哪個不想自己親手把玩到包漿,所以肯定不值那錢了。
最後我就給了三千,但我標價也就在這個基礎上提高了一點點……」
祁淵打斷他,問:「那把刀,賣出去了嗎?」
「沒啊,還在我們店裡呢,你們等一下,我這就去拿。」
「嗯?」祁淵略感意外,微微皺眉,隨後又輕輕點頭,請老闆去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