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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女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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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一行人吃過早餐之後,便直接來到刑偵支隊,和尹許相匯合。

「師兄,」荀牧說道:「咱們直接上門去找邱雪萍吧?」

「好。」尹許相點頭,說道:「我先打個電話問問她這會兒得不得空。」

說著他就掏出手機打了個電話,不久後掛斷,說:「她剛送她兒子去幼兒園,五分鐘後到家,得空。」

祁淵掏出個煎餅果子,問道:「尹隊,吃嗎?」

「喲,謝謝啊,正好早上起的晚沒來得及吃早餐。」尹許相接過。

荀牧忍不住扶額,祁淵這小子早上啃了樓下的煎餅果子,覺得味道不錯多買了一套,結果高估了自己的胃口,這會兒竟然剛好湊巧拿出來了……

「咦,味道不錯啊,招待所樓下那鋪子買的?」啃了兩口,尹許相眼前一亮:「偶爾有外地的兄弟過來辦事的時候,我路過那也會買一套,挺好的。」

「就是聞到了香味兒,又瞅著老多人排隊,我們才過去買的。」荀牧輕笑道:「那師兄你先吃著,我來幫你開車吧。」

說著他將自己的鑰匙遞給松哥,說:「小松,我的車你開。」

「好。」松哥嘴角微揚,笑容一如往常般治癒,讓人如沐春風。

五人很快分別上了兩張車,迅速往秋水小區趕去。

很快到了目的地,進了邱雪萍家裡,荀牧抬手止住邱雪萍想泡茶的動作,當即說道:「邱女士,我們來做個求證,很快的,如果沒有問題的話,你的嫌疑就能被初步排除了。」

「噢?」邱雪萍動作一頓,問道:「是查到什麼重要線索了嗎?」

荀牧笑而不語。

邱雪萍反應過來,點點頭說:「行吧,需要我怎麼配合?」

「我們需要你與你丈夫名下銀行帳戶、支付軟體的具體流水明細。」荀牧開門見山。

「這……」邱雪萍遲疑一陣,隨後點頭:「行,我願意配合,具體需要我怎麼做?」

……

中午十一點,平貞公安刑偵支隊。

尹許相捏著一小疊報告走進小會議室,荀牧他們都在這兒等著——雖然尹許相的辦公室也能休息,但總不太能舒展開。

「結果出來了嗎?」荀牧問道。

事實上單純的流水早就打出來了,耗費不了多少時間,關鍵幾筆相對大額的,或者雖然每筆額度不高但相對頻繁的帳戶都需要做追蹤,這就磨人了。

「出來了,」尹許相說道:「都是正常支出,培訓班、興趣班之類的,還有對船的維護成本等——他們家是邱雪萍管錢,所以這些支出也都在邱雪萍的帳戶名下。

總而言之,這個邱雪萍理應是乾淨的,既沒有直接作案的嫌疑,同時也並沒有買兇殺人的嫌疑。」

「那麼這條線索,到這裡就斷了啊。」阿先皺眉說道:「不是邱雪萍,那又會是誰呢?」

「總之應當跟邱藏海一家脫不了干係。」尹許相說:「而且邱雪萍即使沒有作案嫌疑與動機,說不定也知情……」

「我的建議是暫時先放下。」荀牧說:「這種可能性雖然存在但並不大,我們警力有限不能在這棵樹上吊死,所以必須儘早確定其他方向,師兄,你認為呢?」

「嗯。」尹許相頷首,又抬手翻了翻手上的這疊報告,點點頭道:「還有一條線索,這個黃開泰,應該是有『私房錢』的。

咳咳,也不能叫私房錢吧,從近幾個月的流水看,黃開泰的收入轉給邱雪萍之前都會自己留一筆,我們問過,邱雪萍也知道這事兒,這部分錢她不管。

因為她管錢的根源只是為家裡存一筆繼續罷了,黃開泰花錢相對比較大手大腳的,管不住,所以夫妻倆協商後才決定由她負責。

她這部分錢用於生活開支和漁船維護、兒子教育以及儲蓄等等,而黃開泰留多少他自由決定,只要轉給她的金額相比往常不是少的過分就可以。」

祁淵眯了眯眼睛。

關於私房錢這三個字,尹許相展開說的很多啊。

他隱約察覺到了點什麼,隨後微微一笑,這是人家的家事,看破不說破就好了。

很快尹許相又說:「而我們仔細研究過黃開泰的流水,經過縝密的研究之後確定,這個黃開泰,是個老嫖客了。」

「嗯?」松哥一愣:「這……」

「挺頻繁的,一星期至少一次,另外還與兩個大學生聯繫頻繁、密切,疑似情人關係,他還給這兩人送過包包、手錶、彩妝等。

不過應當也只是情人關係而非包養關係,因為他與這兩人之間並無穩定持續的直接經濟往來。」

祁淵立刻坐直了身子,說:「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邱雪萍就有作案動機了!」

「可剛剛說過,邱雪萍的直接作案嫌疑與買兇殺人的嫌疑都被排除了。」阿先搖搖頭說道。

松哥也接話說:「但不僅僅是邱雪萍,邱藏海的作案動機也有了。甚至以他對邱雪萍的複雜感情和溺愛程度看,他動機恐怕比邱雪萍更強烈。」

尹許相深以為然:「邱雪萍知道這事很可能也只是離婚,甚至還有可能選擇原諒他,但邱藏海……指不定真的會殺人。」

「可邱藏海明顯對本案細節了解有限。」荀牧指出:「先前得出的結論就是,他應當是為他人頂罪的。」

「那有沒有這種可能……」祁淵腦洞大開:「兇手殺害了黃開泰,同時發現了黃開泰票唱、出軌的事兒,靈機一動打算將此案轉嫁給邱雪萍。

於是他便做出一系列設計,讓邱藏海發現黃開泰出軌,然後再讓他得知黃開泰已死,引導他認為是邱雪萍殺的人,從而在確認了黃開泰的屍塊之後主動自首,頂下這個罪責?」

「乍一聽有點道理。」尹許相輕笑:「不過……」

「不過有幾點邏輯站不住腳。」荀牧輕嘆口氣,說:

「首先,昨天就提過的問題,在魔都殺的人,直接在魔都拋屍就好了,一了百了,何必多此一舉大費周章的把屍體運回來呢?

這麼整看似合情合理把自己摘的一乾二淨,但反而加大了自己被發現的可能。

栽贓栽贓,除非有什麼深仇大恨,否則一般只有到了萬不得已的時候才會以此作為最後的手段,很少有人作案之初就直接想好栽贓的。這個問題記得許久之前有提過。

其次,時間。就算有人自作聰明想要玩栽贓……但隔了一個半月,怎麼想都不太合理,要栽贓的話當時就該做了,而不是現在才這麼整。

況且一個半月無人發現黃開泰失蹤,按理兇手犯的事兒已經穩了才對,不出意外即使將來被發現了有人報案也只會不了了之,沒理由再節外生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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