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排查範圍(2/2)
「那邊情況怎麼樣了?」
「王軒紅嗎?」荀牧問一句,跟著就回答說道:「顱內出血,頸椎、肩胛骨骨折,肱骨頭折斷,肘關節脫位,股骨大轉子斷折,盆骨骨裂,傷勢還是蠻重的,具體怎樣還說不太清楚。」
「她身份查清楚了?」
「嗯,」荀牧說:「她叫王軒紅,今年二十二歲,在社區幼兒園——小機靈幼兒園上班,任幼教,單身。」
「單身?」
荀牧應一聲,接著說:「時間有限,我們只走訪了她住在現場附近的幾名同事和學生家長,並電話訪問了她的幾名同學和家屬。
她在同事和家長的口碑中都很不錯,性格方面總結起來就是大方、樂觀、熱情,沒得罪過人,甚至沒跟人紅過臉。
至於今晚喝醉的事兒,他們都不知情,詢問家屬也沒什麼發現,她家裡並沒有發生什麼變故。
不過獲得了另一條線索,她不愛喝酒,即使偶爾聚會,在KTV里或者餐桌上也只是禮貌性的抿幾口,不喝多,最多一瓶啤的。
但醫院那邊提供的情況是,她酒精血濃度達到三百二十毫克每分升,遠超過酒精中毒標準,甚至已接近致死血濃度,她在短時間內肯定攝入了大量的高度酒。」
「短時間內大量飲酒?」蘇平若有所思,隨後又暫且放下,繼續問:「現場呢?現場有什麼發現?」
「發現兩組可疑足跡,且現場有被翻找過的跡象。」荀牧說:「王軒紅手機還在,但錢包丟了,首飾什麼的也丟了。另外老凃趕到醫院後,從醫生那得知她後頸處還有一道勒痕。
而且走訪調查的結果,還有看照片都表明,她平日裡會戴一條細項鍊,但難以確定是鉑金的還是銀的,推測是直接被作案人扯斷帶走了。
由此推測,入室盜竊甚至是搶劫的可能性很大,但理論上王軒紅應該已經不省人事了才對,且身上也沒有其他被侵犯的痕跡,兇手沒理由殺人,不該把她從樓上丟下去才是,這點非常奇怪。
另外沒逮到人,但案發時你和小祁就在樓下,之後又有我們封鎖現場,作案人沒可能逃跑,肯定還躲在樓里。
但樓里並沒有能藏人的地方,天台我們也找過了,據此推測,作案人應該是這棟樓的住戶。」
頓了頓,荀牧接著說:「開會前,房東也趕到了現場,提供了各戶住戶的信息,並陪著我們挨家問了一遍,不過暫時仍未能確定嫌疑人,作案動機是什麼也說不準。」
蘇平咽下粥,輕輕點頭,說:「入室作案,盜竊、搶劫,甚至……把人從窗戶推下來,已經構成故意殺人了,所幸樓層不是太高,我的引擎蓋又軟多少起到緩衝作用,受害人沒死,卻也是重傷。」
「是啊,」荀牧有些唏噓:「你說你怎麼就能碰到這種事兒?也幸虧你車速慢剎車踩的及時,不然一撞甚至一碾過去,搞不好她就交代了。
那時候你就真成了當事人,確定你無責倒是容易,但你身份特殊,隨之而來肯定會有不少麻煩事兒,這樁案子你也就完全不能參與了,甚至連我都必須迴避。」
聳聳肩,蘇平沒接話,只自顧自的說:「明兒再次展開細緻的訪問調查工作吧。那棟樓不高,住戶也不多,排查面並不大,想偵破本案應該不難。
趕緊吃吧,吃完我給松打包點帶過去……」
「得了,你那身子還不能劇烈運動,車又送修了,我送吧。」荀牧嗤一聲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