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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時代與法律共同進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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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最高人民法院出了司法解釋,明確了哪些情況可以認定為感情破裂,比如重婚、家暴、遺棄、賭博惡習、分居滿兩年等等。這才讓離婚有了更具體的標準。」

「到了1990年代,隨著社會發展和女性地位提高,法律實踐也在進步。比如分居時間,實踐中普遍認可兩年就可以作為感情破裂的重要依據。比如財產分割,更注重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周律師喝了口水,繼續說:「我這些年做了很多離婚案子,能看到明顯的變化。以前女性離婚,幾乎什麼都分不到,房子是男方的,地是男方的,孩子也是男方的。現在不同了,法律越來越注重公平,注重保護弱勢一方,注重考慮女性在婚姻以及家庭中的付出。」

「當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周律師嘆了口氣,「特別是在農村,傳統觀念還很重,很多女性不敢離婚,怕被人指指點點,怕離了沒地方去。但至少,法律給了她們一條路,一條可以走的路。」

馬春蘭聽著,不住點頭:「是啊,要是早幾年,我可能也離不了。」

「現在也不晚。」趙芳茹舉杯,「春蘭姐,你還年輕,以後的好日子還長著呢。」

「對。」周律師也跟著舉杯,「離婚不是終點,是新的起點。馬女士,你有手藝,能吃苦,女兒又這麼出息,以後一定會越來越好。」

馬春蘭擦乾眼淚,笑著跟她們碰杯:「謝謝你們,真的謝謝!」

那天晚上,她們住在縣城的招待所。

馬春蘭和李雪梅一個房間。

躺在床上,馬春蘭說:「雪梅,媽今天特別高興。」

「我也高興。」李雪梅由衷地說道。

「媽以前總覺得,這輩子就這樣了,熬到死為止。」馬春蘭說,「沒想到,還能有今天。」

「媽,以後會更好的。」李雪梅信心滿滿。

「嗯。」馬春蘭說,「等回了北京,媽好好擺攤,多攢點錢。你好好讀書,將來當個好醫生。」

李雪梅:「我會的。」

後來,她們回到村里拿走自己的東西。

判決書已經送達,李德強也簽收了。

李老漢還在嚷嚷要上訴,但李德強沒說話。

馬春蘭在屋裡收拾東西,李雪梅出來準備上廁所,卻不想半路被李德強攔下來了。

李德強看著她:「雪梅,你……你真的要跟你媽走?」

「嗯。」李雪梅點點頭,眼神清明。

「以後……還回來嗎?」

「不會了。」

李雪梅沒有任何猶豫,回答得乾脆利落,沒有任何拖泥帶水。

他們之間的父女情分,早就磨沒了。

李德強沉默了很久,最後說:「你……好好照顧你媽。」

「我會的。」

李雪梅說完轉身要走,李德強忍不住叫住她。

「雪梅……對不起。」

李雪梅頓了頓,沒說話,直接邁開步子走了。

再回到小屋,馬春蘭已經把東西打包好了。

其實之前她們就收拾過了,就差最後的打包。

幾件衣服,一些日用品,還有那個寶貝鐵盒子。

「走吧。」馬春蘭拉過李雪梅。

她們提著行李,走出小屋,走出院子,走出村子。

回到西寧,又在趙芳茹家住了一天。

馬春蘭說什麼也要給趙芳茹留下三百塊錢作為這段時間的食宿費。

趙芳茹幫助和招待她們是好意,可她們也不能做占便宜的人。

人情,都是有來有往,才能長久。

對於這一點,李雪梅也是贊同的。

她跟李德強和李老漢不一樣,不是那種占了便宜沾沾自喜,不僅不感激,反而還占便宜沒夠的人。

八月二十號,她們坐上了回北京的火車。

這次是臥鋪,馬春蘭專門讓李雪梅買的。

「咱們辛苦了這麼久,該舒服點。」馬春蘭笑著說。

火車開動後,馬春蘭看著窗外,忽然說:「雪梅,媽現在真的自由了。」

「嗯。」李雪梅點點頭。

「以後再也不用看人臉色,再也不用忍氣吞聲了。」馬春蘭長舒一口氣。

「對。」李雪梅握住了母親的手。

火車一路向東,穿過黃土高原,穿過華北平原。

一天後,抵達北京站。

回到租住的小屋,一切照舊。

但馬春蘭的心情完全不同了。

她現在是自由的,是獨立的,是一個可以完全按照自己意願生活的人。

九月,新學期開始。

李雪梅升入大三。

課程更加深入,有《內科學》、《外科學》、《婦產科學》、《兒科學》,還有《醫學統計學》……

學習任務更重了,但李雪梅已經適應了這種節奏。

開學第一天,在系裡的開學典禮上,她看到季清羽。

他看起來更成熟了,穿著白襯衫,坐在前排,認真聽著系主任的講話。

典禮結束後,學生們陸續離開。

李雪梅和室友們一起往外走,在門口遠遠看到了季清羽。

大三的課程很緊張,尤其是臨床課程,要背大量的疾病診斷和治療方案。

李雪梅每天泡在圖書館和教室,除了學習還是學習。

王麗和劉芳開始談戀愛了。

王麗的男朋友是同系另一個班的,兩人是在社團活動認識的。

劉芳的男朋友是藥學專業的,兩人是老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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