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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這王懷海, 怕是不懂吃啊!(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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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應讓他先挑。

大夥也都附和:

「懷海你先選!」

「該你的,別客氣!」

殺豬的周大叔笑著拍他肩:「懷海,你說,我親手給你割!」

王懷海也不推辭:「我要二十斤前腿瘦肉,十斤五花肉,三個豬肚,三個豬肝,還有三頭豬的排骨,全歸我。」

這話一出,

全場愣住。

緊接著,

各種聲音炸開了:

「懷海啊,瘦肉不好吃,換肥肉吧!」

「對啊,排骨全是骨頭,啃得牙酸!不如多割點五花肉!」

「豬肝豬肚是下水,沒人要的,你拿它幹啥?」

「聽叔一句勸,肥肉才是硬通貨!一口下去,油汪汪,香噴噴!」

「就是!排骨咬一口,全是咯吱響的骨頭渣!」

連旁邊站著的劉家兄弟也勸:

「懷海,割一百斤肥肉回去,實在!」

王懷海只好擺擺手:「謝謝各位好意,但我真不愛吃肥肉,就喜歡瘦肉和排骨。周叔,照我說的切就行。」

大家見他態度堅決,

也不再多勸,

可心裡都嘀咕:

這王懷海,

怕是不懂吃啊!

肥肉不要,

偏要瘦肉、排骨、下水——

這些可都是攤上賣不完、老闆自己拿回家吃的邊角料!

可王懷海心裡清楚得很,

一點也不後悔。

就說排骨——

能熬高湯,能烤著吃,能紅燒、清蒸,做法多到數不清,怎麼吃都不膩,才是真正頂配!

等幾十年後,排骨的價兒

比精瘦肉還躥得高。

至於那瘦肉,王懷海挑的是前腿那塊,嫩得很,不管是煮粥還是爆炒,都香得直往鼻子裡鑽。豬肚和豬肝也各來了一份,下火鍋最對路,切一片往紅湯里一涮,剛卷邊就能撈起來,又鮮又滑,吃一口就忘不掉。

"現在嘛。"

"大伙兒油水少,都稀罕肥肉。"

"等再過十幾年,日子過得越來越滋潤,人就反過來嫌棄肥肉了。到時候,他們自然會明白我為啥偏愛瘦肉和五花。"

王懷海心裡琢磨著。

這時候,

幾個叔伯齊上手,

把三頭大肥豬身上的肋排全卸了下來。

加一塊算一算,整整一百五十多斤,

兩大竹筐都堆成了小山。

再加上別的部位、下水雜件,

三個大筐才勉強裝完。

劉家兄弟倆趕緊湊上前,把三大筐貨一趟搬回住處,塞進冰箱。

雖說京城裡外頭結冰,可這些鮮肉放冷藏更穩妥些。

接下來,

該分肉了。

幾位長輩先搬出一架老式桿秤,

過了一下總重,

然後按人數均分,一刀刀割勻實了,誰也不多吃一口,誰也不少吃一兩,公道得很。

王懷海一看,再留這兒也沒啥看頭,便開口:「你們慢慢分,我趕早回去弄點熱乎菜,燒個五花肉嘗嘗鮮。二大爺、三大爺,辛苦您兩位盯著點兒,收個尾。」

「哎,行嘞!」

「沒事兒,交給我們!」

劉中海和閻埠貴兩人應得乾脆。

這種主事的活計,體面又有威望,他們巴不得多干幾回。

王懷海一回家,

立馬從冰箱取出五花肉,

沖淨血水,

切成薄片,

鍋子燒熱倒油,大火猛煸,香味眨眼炸滿整間屋。

他夾起一塊送嘴裡,眉頭頓時鬆開,嘴角往上揚——這肉就是帶勁!

一咬一口汁,香得腦門冒汗,吃完一塊還想再來一塊。

幾十年後有人說,豬肉得排酸幾天才好吃,純屬瞎扯。

但凡吃過剛宰新肉的人,都知道什麼叫真正的鮮香撲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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