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這王懷海, 怕是不懂吃啊!(2/2)
理應讓他先挑。
大夥也都附和:
「懷海你先選!」
「該你的,別客氣!」
殺豬的周大叔笑著拍他肩:「懷海,你說,我親手給你割!」
王懷海也不推辭:「我要二十斤前腿瘦肉,十斤五花肉,三個豬肚,三個豬肝,還有三頭豬的排骨,全歸我。」
這話一出,
全場愣住。
緊接著,
各種聲音炸開了:
「懷海啊,瘦肉不好吃,換肥肉吧!」
「對啊,排骨全是骨頭,啃得牙酸!不如多割點五花肉!」
「豬肝豬肚是下水,沒人要的,你拿它幹啥?」
「聽叔一句勸,肥肉才是硬通貨!一口下去,油汪汪,香噴噴!」
「就是!排骨咬一口,全是咯吱響的骨頭渣!」
連旁邊站著的劉家兄弟也勸:
「懷海,割一百斤肥肉回去,實在!」
王懷海只好擺擺手:「謝謝各位好意,但我真不愛吃肥肉,就喜歡瘦肉和排骨。周叔,照我說的切就行。」
大家見他態度堅決,
也不再多勸,
可心裡都嘀咕:
這王懷海,
怕是不懂吃啊!
肥肉不要,
偏要瘦肉、排骨、下水——
這些可都是攤上賣不完、老闆自己拿回家吃的邊角料!
可王懷海心裡清楚得很,
一點也不後悔。
就說排骨——
能熬高湯,能烤著吃,能紅燒、清蒸,做法多到數不清,怎麼吃都不膩,才是真正頂配!
等幾十年後,排骨的價兒
比精瘦肉還躥得高。
至於那瘦肉,王懷海挑的是前腿那塊,嫩得很,不管是煮粥還是爆炒,都香得直往鼻子裡鑽。豬肚和豬肝也各來了一份,下火鍋最對路,切一片往紅湯里一涮,剛卷邊就能撈起來,又鮮又滑,吃一口就忘不掉。
"現在嘛。"
"大伙兒油水少,都稀罕肥肉。"
"等再過十幾年,日子過得越來越滋潤,人就反過來嫌棄肥肉了。到時候,他們自然會明白我為啥偏愛瘦肉和五花。"
王懷海心裡琢磨著。
這時候,
幾個叔伯齊上手,
把三頭大肥豬身上的肋排全卸了下來。
加一塊算一算,整整一百五十多斤,
兩大竹筐都堆成了小山。
再加上別的部位、下水雜件,
三個大筐才勉強裝完。
劉家兄弟倆趕緊湊上前,把三大筐貨一趟搬回住處,塞進冰箱。
雖說京城裡外頭結冰,可這些鮮肉放冷藏更穩妥些。
接下來,
該分肉了。
幾位長輩先搬出一架老式桿秤,
過了一下總重,
然後按人數均分,一刀刀割勻實了,誰也不多吃一口,誰也不少吃一兩,公道得很。
王懷海一看,再留這兒也沒啥看頭,便開口:「你們慢慢分,我趕早回去弄點熱乎菜,燒個五花肉嘗嘗鮮。二大爺、三大爺,辛苦您兩位盯著點兒,收個尾。」
「哎,行嘞!」
「沒事兒,交給我們!」
劉中海和閻埠貴兩人應得乾脆。
這種主事的活計,體面又有威望,他們巴不得多干幾回。
王懷海一回家,
立馬從冰箱取出五花肉,
沖淨血水,
切成薄片,
鍋子燒熱倒油,大火猛煸,香味眨眼炸滿整間屋。
他夾起一塊送嘴裡,眉頭頓時鬆開,嘴角往上揚——這肉就是帶勁!
一咬一口汁,香得腦門冒汗,吃完一塊還想再來一塊。
幾十年後有人說,豬肉得排酸幾天才好吃,純屬瞎扯。
但凡吃過剛宰新肉的人,都知道什麼叫真正的鮮香撲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