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審判(2/2)
「他們的案件歸你審理。」
「是。」海菲茨法官也有些為難:「熱沃丹法庭很小,恐怕要……要審很久。」
「不必麻煩。」溫特斯眯起眼睛:「冒充軍人行兇犯罪,按習慣法該如何判?」
海菲茨法官一愣,他猶豫地回答:「應該交由本郡駐屯所審判。」
「請大點聲。」
老法官清了清嗓子:「冒充軍人犯罪!交由本郡駐屯所審判!」
老法官的聲音傳遍廣場每一處角落。
處刑台上下的犯人自以為得救,眨眼間又跌回萬丈深淵。
「按軍法。」溫特斯冷冷掃過一眾犯人:「傷人犯罪者鞭刑、勞役!殺人縱火者,斬!即刻行刑!」
廣場先是安靜,突然爆發出一陣歡呼聲。
絞刑台上搬來幾塊樹墩,立刻變成為斬首台。
死刑犯此刻再想要絞刑留下全屍也已經來不及,而那些被判鞭刑和勞役的犯人心中滿是慶幸,慶幸犯下的不是重罪。
哭喊著的死刑犯被硬生生拖到樹墩旁。
紅胎記男人得令,點燃木炮。
炮聲一響,台上的犯人便身首異處,然後下一批人被拖上去。
「我要做臨終懺悔!大人!發發慈悲!」有死刑犯死命掙扎慘嚎:「我要見神父!給我找個神父來啊!」
「晚了。」溫特斯冷漠下令發炮:「下地獄懺悔去罷!」
又是一聲炮響,又是四名罪犯身首異處。屍體被拖走,下一批罪犯被拖上來。
處刑台上,血流得到處都是。濃稠的鮮血透過木板縫隙,連成線地滴落到地上。
廣場上的熱沃丹人只感覺口乾舌燥、手腳冰涼,他們既覺得痛快,又覺得害怕。
他們哪裡見過這種人頭滾滾的殺法?
平日裡一次絞刑都夠念叨半年,而如今處刑台上已經砍下十二顆頭顱,還在繼續拖犯人上去。
軍隊的方陣里,士兵們也在沉默地看著——溫特斯不光是殺給市民看,更是殺給他的戰士看。
市政廳二樓,剛剛還在安慰安娜的凱薩琳已經暈了過去。
安娜和斯佳麗抱著凱薩琳,她們兩人的臉色也同樣慘白。
廣場之上,老普里斯金更是絕望至極——他還是低估了血狼的暴烈。
老普里斯金的長子英年早逝,身後僅留有一子,而他的小兒子又不堪大任。
於是老普里斯金便把希望都寄托在長孫身上,沒想到長孫卻比小兒子更能招禍。
鐵匠紹沙攙扶著老普里斯金,紹沙意外發現老人身體竟是這樣的輕,而且還在不住地顫抖。
第一批犯人斬首的斬首,鞭刑的鞭刑。
溫特斯點頭,第二批犯人被拉了上來。
熱沃丹市民不認識第二批犯人,但是廣場上的士兵們卻是心裡一驚,因為他們認識這些人。
第二批犯人是逃兵、怯戰士兵和戰役期間搶劫、姦淫的士兵。
如果第一批犯人是按照溫特斯的意願隨意處置。
那第二批犯人的處理方式是真正的「公審」。
溫特斯、梅森、海菲茨法官以及一名士兵代表組成臨時法庭。
允許受審士兵自行辯護,允許呈上證據,就像是一次普通的審判。
殺幾個重罪犯只是前菜。
把軍事法庭覆蓋到士兵階層,才是溫特斯在眾目睽睽面前「公審」的真正原因,也是溫特斯首開先河。
軍事法庭不是新鮮玩意,但是只有軍官才能享受依法審判的待遇。
士兵沒有資格上軍事法庭,違令犯罪的士兵得不到任何「保護」。
戰時,百夫長就可以直接處決普通士兵;非戰時,大隊長可以直接處決普通士兵。
沒有審判,沒有成文法可依,輕判、重判全憑軍事主官決定。
溫特斯要整肅軍紀,就得先有軍法。
沒有真正的軍法,就沒有真正的軍紀。
還是像舊帕拉圖陸軍那樣使用約定俗成的習慣軍法——其中許多軍法甚至是從遊牧時代傳下來——那就永遠不會有一支新軍隊。
沒有條例明晰的成文軍法,任憑溫特斯再如何努力,最多也不過是得到一支比較好的舊軍隊。
於是乎,這片大陸歷史上第一部成文的軍法在溫特斯·蒙塔涅手上誕生了。
文采最好的巴德不在場,在場的幾名軍官又沒有人文採好。
所以這部軍法被溫特斯簡單直白地命名為《軍法典》,堂·胡安則偷偷叫它《蒙塔涅軍法》。
這部初創軍法嚴格劃分執法權和司法權的界限:
憲兵可以執法,他們可以逮捕士兵、軍官;
但是審判和起訴必須交由軍事法庭;
每個團的軍事主官都同時兼任軍事法庭庭長,法庭的其他成員從軍隊各階層抽調,至少要包括一名士兵;
團級軍事法庭負責審判輕罪,重罪則交由軍團一級的高級軍事法庭審理;
只有極少數情況下,允許軍事主官不經審判直接處決士兵——例如臨陣畏戰、叛變。
連一級的軍事主官必須每月至少向士兵宣讀一次《軍紀》,而《軍紀》卷才是離士兵比較近的軍事紀律,也是溫特斯最初目的。
可以概括為:一切繳獲歸公;輕罪輕刑;偷竊、怯戰、搶劫、強暴等重罪重刑;其他。
關於戰後擄掠的問題,溫特斯考慮過很久。
大部分時候,士兵搶劫是因為他們不搶劫就活不下去——發得糧食不夠、軍餉又長年拖欠。
不搶劫,士兵就要餓死。搶著搶著,就變成了習慣。
而很多將軍樂意見到這類事情發生,因為士兵去搶劫,無形中就減小了補給壓力。
但溫特斯和堂·胡安、梅森討論後一致認為,這項「傳統「還是儘早丟掉的好。
《刑罰》卷則嚴格規定輕刑和重刑的範圍,簡單來說:鞭刑以下都是輕刑,包括最普通的額外體力勞動;重刑只有一樣——絞死。
溫特斯取締了肉刑,因為他認為與其使罪犯變成殘廢,不如保留罪犯的勞動能力。
而此刻在熱沃丹廣場上的公審,就是《軍法典》的第一次實踐。
趁亂搶劫的士兵一個接一個認罪伏法,他們的授田被剝奪,並被判處死刑。
但是鑑於錘堡之戰這些士兵趁亂搶劫時,並沒有成文軍法明確規定「搶劫者死」。
所以他們罪減一等,降為剝奪授田、五年苦役。
大部分逃兵並不認罪,堅稱他們不是士兵;但是當與他們同一支箭的士兵出庭作證時,狡辯也就沒有意義。
逃兵沒有減罪的餘地,絞刑。
這是《軍法典》第一次發揮效力,溫特斯硬著心腸下達了絞刑命令。
逃兵被一個接一個推下行刑台邊緣。
溫特斯看著他們的身體自然下落,又猛地被絞索拉住。
他們的頸骨承受不住如此大的衝力,被瞬間扯斷。意識湮滅,只留下一具具屍體隨著絞索輕輕擺盪。
在溫特斯所知的範圍內,這些屍體屬於有史以來第一次經由審判後處決的逃兵。
從結果來看,無非是個死。
但從過程上來看,這些死亡也許意義非凡。
溫特斯在心底深深嘆息,他面向戰士們,向他們第一次宣讀《軍法典》。
士兵們認真地聽著,他們不需要完全聽懂,因為以後還會一次次念給他們聽。
他們只需要知道,這部嚴厲但公正的法典擁有不可侵犯的效力——只要看看那些隨風擺盪的屍體便好。
熱沃丹市民們也在沉默地聽著。
他們大概是第一次聽到成文的軍事法,大概也是第一次聽到有人會把軍紀規定得如此之「好」。
軍隊不擄掠、不驚擾平民,他們最是樂見其成。但他們不禁懷疑:真得有軍隊能做到法典所說得那樣好嗎?
看到隨風擺盪的屍體和台上正在宣讀法典的年輕男人,熱沃丹人心中湧出一絲希望——或許能吧。
初版的《軍法典》第一次完整被公開宣讀,它還不完善、它還有漏洞,但它已經邁出了一小步同時也是一大步。
熱沃丹廣場上安靜極了,一根針落到地上也能聽見聲音。
「為血狼!」前代理百夫長,現鐵峰郡步兵團第一連連長塔馬斯突然漲紅了臉:「山呼三次!」
「wooah!wooah!」塔馬斯大吼著引導。
「Uukhai!」士兵們跟著吶喊。
「wooah!wooah!」其他連長、軍士也隨著塔馬斯拍打胸膛引導眾人。
「Uukhai!!」吶喊聲更加整齊,更加響亮。
「wooah!wooah!」
「Uukhai!!!」十二個連隊的士兵用盡全身最後一絲力氣嘶吼:「Uukhai!!!」
這是一千五百多年前那位凱旋者也不曾得到過的震天歡呼。
而溫特斯一如千五百年前那位凱旋者,平靜地接受。
「把第三批犯人帶上來。」溫特斯對海因里希說。
事情還沒完,還剩一批人需要收拾。
海因里希得令,押著第三批犯人走出馬車。
攙扶著老普里斯金的紹沙感覺到老人的身體瞬間繃緊。
從馬車裡走出來的,都是在熱沃丹有頭有臉的市民,六位市政委員和老普里斯金的孫子赫然在列。
海因里希押著第三批犯人走向刑場。
老普里斯金突然箭步沖向處刑台,鐵匠紹沙萬萬沒想到老人家一把年紀還能這般矯健,連忙跟上去。
溫特斯也注意到前方的小小騷亂,看到老頭跑過來,他以為是要請願。
只見老普里斯金從懷裡取出一條紫色綬帶,捧到高過頭頂,老淚縱橫地喊:「本人普里斯金約翰,代表熱沃丹全體市民,願推舉溫特斯·蒙塔涅上尉為鐵峰郡軍事保民官!」
溫特斯啞然失笑。
然而廣場上情緒正熱烈,老普里斯金提前安排好的人手開始配合著歡呼:「保民官!保民官!」
「保民官!」士兵們也在無意間被引導,開始跟著一聲聲齊呼:「保民官!」
他們其實不知道[保民官]究竟是什麼意思,但大家都在熱烈地吶喊,應該是好事吧?
溫特斯聽得清楚,老普里斯金說得明明是「軍事保民官」,可到最後廣場上所有人都在喊「保民官」。
軍事保民官和保民官完全是兩樣東西,溫特斯都不知道從何向廣場上數以千計正在歡呼的人解釋。
連安德烈和梅森學長都在起鬨跟著喊。
溫特斯舉手示意安靜,歡呼聲漸漸消失了。
軍事保民官這個稱呼被老普里斯金從故紙堆里翻出來,顯然是有所考慮。
軍事保民官介於軍團長和百夫長之間,既不大也不小,正適合鐵峰郡的部隊規模。
老普里斯金的心思他怎可能不知道?以他的名義推舉溫特斯為軍事保民官,就是要徹底摘掉駐屯所、駐屯官這層面具,直接向溫特斯效忠輸誠。
所圖?無非要換他孫子一條命罷了——可溫特斯從始至終都沒想過要宰了老普里斯金的孫子。
「我……」溫特斯緩緩開口:「我願同時推舉安德烈亞·切利尼為軍事保民官!」
「保民官!」廣場上的人們歡呼。
「我願同時推舉理察·梅森為軍事保民官!」
「保民官!!」
「我願同時推舉傑拉德的巴德為軍事保民官!」
「保民官!!!」氣氛達到頂點。
「把第三批犯人給我帶上來!」溫特斯一揮手。
老普里斯金的笑容僵在臉上。
十七個熱沃丹士紳戰戰兢兢被帶上處刑台,台上的血還沒幹涸,踩上去就是一串血腳印。
短短几步路,他們走得如臨深淵。
「跪下。」溫特斯冷淡開口。
十七人眨眼間統統跪倒,站在血里的就直接跪在血里。
溫特斯抽出佩劍,放在小小普里斯金先生的肩膀上。
老普里斯金眼前發黑,幾近昏厥。
溫特斯不緊不慢地說:「你們與新墾地軍團暗通款曲、傳遞消息,還謀劃攻擊城門,幫我的敵人奪取熱沃丹。」
小普利斯金連話都說不出來,他體似篩糠、痛哭流涕。
「我尊重忠誠,所以我不責備你們。」溫特斯沒有使用擴音術:「畢竟你們那時候效忠的還是新墾地軍團,而我自領駐屯官,從未要求你們宣誓效忠過。但是從這個角度來說,你們至今仍是我的敵人,我還是要殺你們。」
十七人里有人哭出聲。
「所以我給你們一個機會。」溫特斯停頓了一下:「向我宣誓效忠。」
他從未打算在熱沃丹大開殺戒。殺掉十七個人容易,再想統治熱沃丹可就難了。
小小普利斯金一把抓住溫特斯的佩劍,使勁親吻著發誓,絲毫不在意手掌被利刃割破。
其他人也連滾帶爬過來,紛紛照做。
溫特斯收劍入鞘,從地上拉起小小普里斯金,隨口說道:「機會只有一次。」
小小普利斯金渾身一顫,淚水在眼眶裡打轉,拼命點頭。
「不許哭。」溫特斯拍了拍老普利斯金孫兒的肩膀,舉起後者的手,面帶笑容向著廣場上的人群揮舞:「要笑!」
小小普里斯金硬生生把淚水從眼眶裡憋了回去。
廣場上的人們聽不到他們在說什麼,只看到新任保民官用劍搭在老普里斯金先生的孫子的肩上,又把後者拉起來,朝著廣場揮手。
他們看到小普利斯金先生在笑,笑得開心極了。
「百夫長,幹啥呢這是?」處刑台前方,彼得[矮子]布尼爾悄悄問塔馬斯。
「什麼百夫長?叫連長!」塔馬斯其實也不知道在幹啥,礙於面子他不得不硬答:「這都看不懂?冊封騎士嘛!嗨百夫長也真是的。咋先給個外人封?」
「保民官!」塔馬斯又猛地吼了一嗓子助興。
他不知道這個詞是什麼意思,他還以為是新的戰吼或是歡呼口號。
他這一嗓子下去,他連隊的士兵也跟著喊起來,最後廣場上所有人都跟著喊起來。
一聲接一聲的「保民官」再次響徹雲霄。
震耳欲聾的歡呼聲中,夏爾跑過來,心疼地說:「哥,看來今天不請大家好好吃一頓是不行了……」
[今天來的晚了,抱歉。因為是二合一的大章節,一直寫到現在]
[軍事保民官類似副將,哪裡需要往哪搬,指揮多少人全看軍團長的安排。這個職務的地位高於百夫長,低於軍團長,年輕羅馬貴族或是元老進入軍隊的第一個職務一般都是它]
[至於保民官,那是另一碼事了]
[關於軍事法,現代意義上的「軍事法」的就是在十六世紀末、十七世紀出。軍隊不是一定要搶劫,能按時發餉、給足吃喝,士兵就可以不搶劫。古斯塔夫二世在1621年圍攻里加期間,頒布《戰爭條例》,就是本位面現代成文軍事法的起源]
[古斯塔夫二世也是深為士兵的劫掠習慣所困擾,搶劫太過損害戰鬥力。仗還沒打贏,士兵就都在琢磨怎麼多搶點東西走、琢磨著去哪裡能多刮戰利品]
[乾脆就不許搶,誰搶吊死誰。有更好的方式從占領區獲取補給,不需要靠搶劫這種低效的模式。所以古斯塔夫二世的士兵有舉止良好的美名(相對而言),在那個時代特別少見]
[感謝書友們的收藏、閱讀、訂閱、推薦票、月票、打賞和評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