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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7章 387【以實破虛】(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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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淮微微點頭,隨即迎向潘思齊與朱頤,不疾不徐道:「方才潘祭酒憂心者,首在商賈挾利自重,乃至於勾結海盜倭寇禍亂海疆,此事確需朝廷萬分警惕。但以揚泰船號一年半之試行觀之,此弊非不可控。」

潘思齊立刻追問道:「敢問如何控之?」

薛淮邁步走到堂中,其動作從容不迫,卻瞬間吸引全場的目光,他沉穩地說道:「晚輩在揚州時,曾為揚泰船號近海貨運定製鐵律。其一,所有海船皆需在船政司登記造冊,船身以朱漆烙印特殊徽記與編號,帆面亦需懸掛朝廷特頒之旗號,無論泊岸出海,一目了然。」

「其二,所有船員名冊需報備市舶司與揚州府,登船離港前必行點驗,無籍者不得登船。」

「其三,每船皆由朝廷委派監吏一名,隸屬市舶司,專司監督航行路線、貨物裝卸、損耗登記,並持有直達中樞密奏之權。」

「其四,船號所有貨物進出,皆憑市舶司三聯單為準,單貨同驗,缺一不可。」

薛淮條理清晰地說完,抬眼看向潘思齊道:「敢問祭酒大人,此等規制比之運河漕船,其監管之嚴是松是緊?」

潘思齊捻須沉吟,一時未答。

薛淮列出的四條都是針對他之前提出的監管盲區之患,尤其是監吏直達中樞的密奏權,幾乎堵死船主在海上瞞天過海的可能。

朱頤見狀便接過話頭,語氣依舊十分溫和:「薛通政規制詳備用心良苦,只是海天茫茫信息隔絕,若遇海盜劫掠船覆人亡,或監吏為人所挾持,此密奏之權豈非形同虛設?前朝倭寇之禍多因海商私通,此乃人性之私利難遏,非嚴規所能盡束。」

「盧川先生所言極是,人性貪利,確為隱患根基。」

薛淮並未否認朱頤之言,隨即冷靜地說道:「但是海運之利亦可成為朝廷束縛海商之鎖鏈。揚泰船號自開航至今,計有千料海船百艘,大小輔助船隻百餘,往來揚州至天津、揚州至寧波航線逾千次,總計運載漕糧、商貨折合紋銀三百萬兩有餘。因風浪觸礁等天災損毀者計有十二艘,損貨折銀六萬餘兩,然因海盜劫掠而致損失者」

他環視全場,肅然道:「為零!」

「零?」

朱頤眉頭微蹙,顯然不信。

「正是零。」

薛淮毫不遲疑,斬釘截鐵道:「此非海上無盜,實因揚泰船號奉行船隊同行制,凡遠航必十船以上結隊,每船配有朝廷特許之護衛二十人,裝備勁弩火統。船隊遇小股海盜可自保驅散,遇大股則避其鋒芒或求援於沿海衛所。船號航線固定,水師巡邏頻密,海盜亦知劫掠此等有備船隊得不償失。」

朱頤沉聲道:「船號草創初期,商賈自然不敢恣意妄為,但時日一久,難免為利所動,暗中勾結海盜倭寇謀利,薛通政又能如何防範?」

薛淮不慌不忙道:「盧川先生,揚泰船號規矩嚴苛,每次船隊遠航決不允許一家獨大,若有船主欲行不法,同隊船主為保自身利權與船號信譽必率先舉報。此等共擔風險、共享利權之制,恰能形成相互監督之網,較之單船孤航,勾結之險反降。先生提及前朝倭患,多因彼時海禁廢弛,海商各自為戰,既無力自保,又易被海盜裹挾或利誘。今朝廷特許經營,船隊規模與武裝皆非前朝散商可比,此一時彼一時也。」

薛淮這番基於實際數據的剖析,直指朱頤「人性難束」論點的核心漏洞一制度設計可以引導和約束人性,及時糾錯更能不斷完善制度。

堂內不少文人若有所思地點頭。

潘思齊見朱頤一時語塞,立刻高聲道:「薛通政所言船隊護衛和水師巡防,靡費幾何?此等開銷最終必轉嫁於漕糧成本或商稅,與守原公紓解民困之初衷,豈非南轅北轍?」

薛淮似乎早已料到有此一問,向潘思齊拱手道:「潘公所慮成本之弊,實乃治國者應有之思,請容晚輩以揚州任上實錄數據稟陳——」

「其一,去歲運河漕糧每石抵京均耗銀一兩八錢,其中僅清江浦至通州段,過閘、盤壩、剝淺之費便占三成,此乃戶部存檔可查。而揚泰船號自揚州抵天津,千料海船每石耗銀僅五錢,縱計入戰船護航之費,統算不過七錢,每石漕糧可省銀一兩一錢。」

「其二,運河歲修一項,太和十七年工部奏銷達四十七萬兩,當年因黃河屢決,單季河道疏浚便耗銀三十萬兩。而依兵部核定,大燕水師戰船維護、餉銀統共十六萬兩,朝廷推行河海並舉之策,每年節省國帑何止三十萬?」

「其三,漕船遇淺則滯遇洪則覆,據漕督衙門十年檔冊,平均年沉船損糧逾八萬石。反觀海運,去歲雖因颶風折損糧船五艘,然因分裝多船和風險規避,實損糧僅六千石,不及河運年均八分之一。」

「其四,河運每年三十萬役夫中,半數屬強征搖役,若以海運代其十一,年可省民力三萬餘,可省國帑四十萬兩,此非虛利,乃實減百姓血汗之剝!」

說到此處,薛淮環視全場,聲如金玉交擊:「諸位,海運非徒逐商賈之小利,實開國家之大利!今海船稅銀年納揚州府庫已逾十萬,若朝廷以此銀反哺漕工,減一石加派則民多活一命,省一日徭役則農多墾一畝—此方為義利相濟,以商利養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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