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外星人ET》(2/2)
這些小說都有知名度,改編連續劇基本會有收視保證。
但馬承邦準備的古裝劇比較多,卻鮮有幾部都市劇。
丁賢考慮後,決定添加一部時裝劇集《奮鬥》。
前世這部戲是由周閏發與趙亞芝領銜主演,一口氣拍了八十多集,收視長虹不衰。
可惜因為年代久遠,具體情節丁賢已經記不清楚。
他編寫大綱都有些吃力,僅僅是隱約記得一些橋段,但是不要緊,荷東編輯部里人才濟濟,他只需要提出一個創意,編輯部就能搞出一部成熟作品。
其實連續劇也不必非得拍的與前世一模一樣,丁賢只要把幕後與演員陣容找齊,拍出來就有收視率。
因為時裝港劇基本都是一個套路,最常見的主題就是兄弟反目相殺、父子失散相認、大家族裡是非多。
反正只要抓住劇情跌宕起伏這個要素,重點突出惡人的壞與好人的悲,香江觀眾就會瞧的津津有味。
丁賢選擇《奮鬥》這部戲,也不止是因為收視率,同樣是為了唱片考慮。
前世《奮鬥》主題曲是甄妮演唱,她是在1979年發行了同名專輯,僅僅在香江一個市場,就賣出二十多萬張銷量,打破了當時的所有歌壇記錄。
想到這張專輯,丁賢當即提筆,開始譜寫詞曲。
到時他會把這張專輯交給徐曉鳳來灌錄。
等他把詞曲寫出來,又構思了幾段大綱。
孟月楨在房外喊話,讓丁姍把湯碗端出去清洗。
丁姍當即小跑出去。
孟施雅並沒有跟著離開,她問丁賢:「表哥,我見這些文件里,提到了很多漫畫作品,你公司現在開始做漫畫生意了嗎?」
荷東漫畫目前僅限於在香江發行,還沒有進行外埠推廣。
丁賢道:「怎麼,你想看啊?」
孟施雅搖頭:「不是想看,我想畫,我外公是一位油畫師,我從小就愛好畫畫,但我爸爸覺得學畫可以當成是興趣,卻不能當做職業,他逼著我學商科,我很不喜歡。」
丁賢看看手錶,已經有點晚,他就說:「明天你畫幾張拿手的畫,讓我瞧瞧你功底怎麼樣。」
「好吧。」
打發孟施雅出去。
丁賢望著桌上的《奮鬥》作品大綱陷入沉思。
以前針對文字作品,丁賢可以自己擬定大綱,讓荷東編輯部來完善故事,因為創意來自丁賢,文字的重要性被減弱,作品版權可以留在公司。
但漫畫不行。
丁賢並沒有畫技,他無法還原腦海里的經典動漫形象,也就出不了大綱,目前荷東出版的漫畫作品,一律是根據荷東小說改編的原創。
前世的動漫作品應該如何創作,丁賢原本的考慮是,去招募這些經典作品的原創作者,然後進行版權合作。
但這麼做有兩個弊端,譬如《變形金剛》這部動漫作品,如果丁賢去美國招募原作者,一旦把作品成功推廣,原作者面對如山似海的利潤,肯定會不斷向丁賢漫天要價,而且有可能拋開丁賢,另找新的合作商。
前世《變形金剛》不止動漫轟動全球,玩具也持久暢銷,真人電影更是搖錢樹,如果交給外人創作,需要支付的版權費將會是天文數字。
為了最大程度的保留利潤。
丁賢需要想一個周全的辦法。
首先他必須選擇一位信任的人,而且要畫功出色,又可以常年跟在他身邊,來創作並完善類似《變形金剛》這樣的經典動漫。
其次這個人對版權與利益不能太看重,否則將來會與公司爆發矛盾。
假如孟施雅擁有繪畫天賦,那麼孟施雅就是最合適的人選。
她滿足一切用人條件。
想到這裡,丁賢取出鉛筆,在筆記本上寫四個字:《變形金剛》。
然後開始手繪擎天柱與威震天的原畫形象,結果畫的慘不忍睹,根本捕捉不到汽車人與飛機人的特徵。
他也是無語之極。
隨即,他就把《變形金剛》塗抹掉,這部作品有難度,遲上兩三年再推出也沒有關係。
他考慮後,重新寫了一個作品名字:《外星人ET》。
這個外星人的形象仿人形,丁賢可以畫出輪廓,也容易讓孟施雅構思,另外前世距離這部電影推出的時間是1982年,丁賢也需要提前搶占版權。
先把《外星人ET》的漫畫發行上市,到時再找史蒂文史匹柏改編電影,這片子在美國影史上第一個超過三億美金,《星球大戰》三部系列都沒有打破這個票房神話。
這個IP項目,丁賢無論如何都要拿下來。
第278章 《外星人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