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鄰居(1/2)
三月底時。
丁賢把張國容與陳秋霞推上tvb的《歡樂今宵》,連續三天表演歌舞節目,在香江年輕人觀眾里引起極大反響。
丁賢同時在紙媒刊登GG,持續推介兩位新人,幫助他們快速躥紅,幾乎是一夜成名。
整個四月份,張國容與陳秋霞聯合灌錄的第一張大碟《心上人》,一直在港澳兩地熱賣,銷量已經超過《萬里長城永不倒》的首月成績。
自從兩人走紅後,媒體開始稱呼他們為歌壇『金童玉女』,若此時爆出他們打架鬥毆的新聞,勢必會影響他們的形象。
關鍵丁賢準備啟用張國容與陳秋霞拍攝GG片,這種緊要關頭,兩人一旦被醜聞纏住,那就只能換人了。
「我了解張國容與陳秋霞,他們不是不懂輕重的人,這件事應該另有內情。」
丁賢是老闆,在事情查清之前,他肯定要維護自己的藝人。
利太道:「你現在的當務之急不是調查整個事件的前因後果,而是要儘快壓住這個新聞,不能曝光出去。」
丁賢反應非常快,他忙問:「利太,你的意思是,除了tvb,其它媒體也收到了錄像帶?」
利太朝他點頭:「據我得到的消息,麗視與城裡的大報館全都拿到了這個新聞,你公司的兩個新人正當紅,他們的一舉一動都是焦點,不過麗視不會報導,麗視總經理黃夕照與那個小張的老豆有交情,把新聞壓了下去,但有些報館為了銷量,可能會拿這個新聞大做文章。」
到底如何大做文章?
利蘊連提出一個可能:「錄像帶裡邊,好像張國容與薰妮也有爭執,如果報紙炒作張國容打女人,那可比打男人更勁爆。」
四月份不止出道了張國容與陳秋霞,永恆老闆鄧柄恆模仿丁賢的手法,花重金包裝了馮偉堂與薰妮,把兩人推向tvb與麗視節目,灌錄一張舞曲大碟,雖然不及張國容與陳秋霞有名氣,但舞曲專輯卻在熱賣,歌迷喜歡聽這種風格的音樂。
如今他們四個都被拍到,新聞一旦捅出去,且不管誰是誰非,反正形象都要受到影響。
丁賢考慮一會兒,向利太請教:「如果我現在去找這些報館,說服他們壓下新聞,時間上來得及嗎?」
利太也願意指點他:「你自己去找,恐怕阻止不了新聞刊發,假如你家認識有文化事務署的官員,請他們出面聯繫報館,用一下行政手段,那麼事情解決起來,既快速,又沒有後患。」
丁賢有點疑惑:「官員我可以找到,但香江出版業不受約束,只找文化事務署夠不夠?」
文化事務署就是一個登記出版物的行政單位,權力並不大,丁賢覺得干涉不了報館的運營。
利太道:「夠的!以前文化事務署從來不審核出版物的內容,導致市面上的黃暴報刊泛濫成災,嚴重影響小孩子,市民不滿意,目前港府正在制定《不良刊物法例》,所有報館全躲不過去,到時都會被查,這關係到他們的利益,文化事務署的官員打個電話,他們都要買帳。」
香江的《不良刊物法例》好像就是1975年出台的。
丁賢已經心中有數:「多謝利太指教!我還有一個不情之請,那個錄像帶……」
利蘊連打斷說:「錄像帶在台里放著呢,你要的話,我明天交給你,不用勞煩我媽媽。」
她又手指38號別墅:「你是不是看中這套房子了?有沒有跟查理叔叔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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