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鄰居(2/2)
她又手指38號別墅:「你是不是看中這套房子了?有沒有跟查理叔叔談過?」
丁賢察覺到,她家可能就住在附近,而且與別墅業主有交情,他就問了一句:「暫時還沒有談,你跟業主很熟悉嗎?」
利蘊連快言快語:「我家就住隔壁,我小時候就認識查理叔叔,每次去英國遊玩,都是他在接待,他把生意轉移去了倫敦,以後不常再回來,就決定賣掉香江的物業。」
事實是,這位查理叔叔去年炒原油虧了一大筆錢,被迫把空閒別墅出售,拿去填補資金窟窿。
年初掛牌時,因為這位查理叔叔與利家做了十幾年鄰居,想把房子賣給利家,但利家嫌棄房子太舊,做投資的話,買回來要拆掉重建,未必划算,於是就拒絕了。
但利家也答應了查理,幫忙介紹朋友來買,結果介紹了小半年,暫時沒有人來投資。
今天正巧碰上丁賢在看房子,又遇上丁賢公司的歌手新聞,利太與利蘊連就停了車,找丁賢問一問。
丁賢原本是要看父母意見,只要丁兆廉與孟月楨喜歡,他就出錢買,這年頭的淺水灣地皮,無論購買哪一塊,都是上佳的投資生意,價值未來會直線翻番。
不過聽了利蘊連的介紹,他決定說服父母把這棟別墅買下來,「我比較中意這裡的海景,但我不是一個人住,我爸媽正在裡邊看房子,這需要和他們商量。」
利蘊連聽了,先對利太說一句:「借一張名片。」
她從利太手包里取出名片,又用鋼筆寫了一組號碼,遞給丁賢:「這是我家的電話,你要是想買這棟別墅,到時你聯繫我,我會通知查理叔叔,讓他給你打折扣。」
丁賢道:「ok!取錄像帶,我也可以打這個電話嗎?」
利蘊連伸手到他面前:「把你名片給我一張,等我拿到錄像帶,到時聯繫你。」
有了約定,丁賢覺得再沒有其它問題,他就向利太告辭,下車出去。
自始至終,丁賢都沒有找利太詢問,是誰把錄像帶送給各大媒體的。
出道以來,張國容與陳秋霞一直非常遵守規矩,昨天他們專門向丁賢匯報過,今天兩人要去赴溫拿樂隊的飯局,一起到歌廳唱歌消遣,因為兩人多次參加《溫拿周記》,與這支樂隊的成員比較熟悉,丁賢就沒有反對。
如果這件事不是歌廳老闆私自錄像,拿去賣錢,那就一定還有幕後主使,處心積慮要搞這幾個新人。
回到院子裡,丁賢對父母講,他很喜歡這棟別墅,讓丁兆廉與孟月楨好好檢查,耐心砍價。
他同時也說,公司里遇到一些急事,他需要找堂姐與堂姐夫幫忙處理,丁兆廉與孟月楨就讓他先回去,兩人留下來繼續看房。
丁賢把轎車留在這裡,讓丁兆廉與孟月楨使用,他自己打了一輛的士,趕回佐敦的堂姐家裡。
他把情況對堂姐堂姐夫講了一遍,雖然夫婦倆在港府的職務不高,但家中長輩卻有人脈,親自去辦理這件事。
丁賢等到晚上十點鐘,堂姐丁媛與堂姐夫陸偉雄返回,對他講:「賢仔,送去各個報館的錄像帶都已經收回來,而且找到了那家拍錄像帶的歌廳老闆,他一口咬定是屬下臨時偷錄,沒有幕後主使,把錄像帶送給媒體,僅僅是為了賺錢,這混蛋可能是在撒謊,但偷錄隱私不犯法,暫時告不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