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7章 傳承百年的盜墓世家(2/2)
當然是得靠他交待……
「楊老大,給你五分鐘,你要能想通,我們就調頭。不去渾善達克,也不去化德,就在張北等著,讓齊松派人來接貨。
放心,十七箱一件不會少,全讓他帶走,也保證會讓他的手下看到:你和你徒弟渾渾全全,安然無恙……」
老漢的眼眶都快要裂開了:哪是什麼沒證據?警察是想放長線,釣大魚……
「接了貨,宋七還讓我去怎麼辦?」
「去幹什麼,運貨?運貨好啊,運的越多,線索越多,證據也就越多……楊老大你放心,你肯定跑不掉。當然,你也不會跑。不然你一跑,我們就得抓齊松,萬一要抓不到,你老婆、兒子、兒媳,以及即將出世的孫子怎麼辦?」
老漢咬住了牙:「我操你媽……」
「楊老大你別罵人,不是我危脅你,警察沒這麼下作。我只是替你分析分析:抓不住齊松,是什麼後果……」
林思成臉上帶笑,「當然,你要不想去,我們肯定不為難你。找個藉口就行了:車壞了、出車禍了、你生病了,兒媳婦要生了,辦法這麼多,總有一個適合的……但前提是,你得好好交待!」
老漢又氣又急,渾身發抖:這哪是警察,這他媽是個閻王……
稍一頓,林思成合上文件夾,「不妨告訴你:馬山雖然進去了,但咬死不交待。原因你很清楚:他手上人命太多,光是慕陵就是五條人命,斃他十回都有餘……」
「所以楊老大,你好好考慮:我剛才講的並非是在騙你:撂利索點,你就是首功!」
我撂你大爺。
老漢惡狠狠的盯著林思成,臉色陰晴不定,目光閃爍不停。
「你瞪什麼瞪?」
言文鏡剛要動手,林思成攔了一下:「言隊,要文明辦案!」
說著,他抬起手錶,又看看老漢:「楊老大,五分鐘!」
老漢看了一眼表,咬住了牙。
以為又是像馬山一樣的死硬份子,言文鏡握緊了拳頭。
林思成拍了拍他的胳膊,意思是先下車,讓他自己想。
一群警察半信半疑。
他們見過誘供的,但沒見過林思成這樣誘供的:不設陷阱,不講技巧,實話實說,直來直去。
而且是一骨腦的,沒半點含糊的全往外講:包括到現在為止,馬山一個字都沒交待,也告訴嫌疑人、
但看這老炮的架勢,感覺沒怎麼起效果?
狐疑間,車停了下來,所有人下了商務,車裡只留下老漢一個人。
突地,戴著手銬的手砸了一下桌子,老漢罵了一句「操他媽」。
於支隊喜上眉梢,拍了一下手:「妥了!」
旁邊的兩位跟著點頭。
言文鏡才當了幾年警察,審過幾個老賊?
審訊這樣的老炮,普通的手段壓根沒用,你得給他算帳,讓他知道哪個輕,哪個重。
像馬山,橫豎都是個死,說也是死,不說也是死。不說的話,至少家人能過幾天安生日子,他當然會咬死不說。
但像這種,本身犯的事不大,不說的話,後果比說了更嚴重,他自然會權衡利弊:如果不說,是不是像那個年輕的警察說的,齊松會把這筆帳算到他頭上?
如果真算他頭上,但凡齊松要是跑了,他家人絕對第一個遭殃……
所以,老漢又砸桌子又罵娘,不是想死硬到底,而是在下決心,在發狠:干不干?
當然要干,不乾的話,兒子孫子就沒了。所以,要麼不做,要做做絕!
只要他開口,但凡是他知道的,但凡能沾上邊的,他不會放過一個。
但凡有一個漏網之魚,都等於把他老婆兒孫的性命送到了仇家手上。
果不然,壓根不用五分鐘,可能三分鐘都不到,老漢拍著桌子:「政府,我配合,我交待……」
連「政府」都喊了出來?
林思成暗呼一口氣,隔著車窗看了一眼:「好,去張北。」
話音未落,對講機里傳來於支隊的聲音:「調頭!」
三輛車打起了轉向燈,當調過頭,看到熟悉的路牌,老漢的腰一點一點的彎了下去。
像是漏風的氣球,喉嚨里發出怪異的聲響,仿佛被抽走了骨頭,整個人萎靡了下去:「一定抓住宋老七,不然老漢的婆娘和娃就慘了……」
林思成點了一下頭:「放心!」
不但要抓宋七,還要抓宋春……
他沒有上商務,手插著羊毛開衫的兜,走向最後面的指揮車。
剛進車廂,「啪啪啪啪啪」,三個隊長,五六位技偵警使勁的鼓著掌。
於光往前一步,雙手伸了過來:「林老師,辛苦!」
還是那副老樣子,林思成笑笑,又客氣一句。
第一次的時候,就感覺挺震憾,挺滿足。但次數多了,感覺也就那樣。
林思成也有自知之明:不是他有多厲害,而是適逢其會,懂的稍全面一點。
也不是警察有多不專業,只要被盯死,遲早都能挖出來。
但警察敢等,林思成卻不敢等。
沒辦法,就只能多出力……
「於支隊,抓不抓?」
「先別急,再審一審,再查一查……」稍一頓,於光又笑了笑,「總隊領導的意思是,既然敲山震虎,就多敲兩下,多震幾個出來。」
前後有些矛盾:之前的顧慮那麼多,現在卻又這麼支持?
但林思成表示理解:要隨事制宜,要因勢利導……
半小時後,車隊開進了張北賓館。
看著新鮮出爐的筆錄,以及剛查到的資料,林思成一臉古怪。
雖然是靈機一動,一時興起的胡猜,卻猜的准之又准:齊松,原名宋啟,外號老七。
女人姓王,叫王瑃,名號王鷂子,保定人。但老早的時候,她不但姓宋,還是唐山人。大概七八歲的時候,大致就是剛解放,被領養給姓王的人家當童養媳,才改姓王。
按輩份,她是宋啟的堂姑。
但林思成古怪的不是這個,而是她男人:保定人,九六年的時候因為盜掘清皇陵、殺人罪被槍斃。
九零年,是她的大伯哥和小叔子。沒殺人,只是盜掘清皇陵,但正好是嚴打時期,也吃了槍子。
八十年代,是她兩個叔公(丈夫的叔叔)、舅公(丈夫的舅舅)被槍斃,同樣是因為盜掘清皇陵。
這兩次,她男人也被處理過:第一次判了七年,第二次判了五年……
暫時查到的就這麼多,但林思成直覺不對勁:兩代人,光是因為盜墓,被槍斃就有七個。判刑的更多:男女老少近三十號。
而且專盜清皇陵,這是有多執著?
他回憶了好久:「於隊,能不能麻煩你幫忙查一查:這一家姓王的,老早之前是不是唐山人,後來才搬到的保定。更早之前,他家裡是不是也有人因為盜墓被處理過。」
更早?
八十年代還不夠早?
於光沒聽明白,「林老師,你指的是多早?」
「六十年代,甚至是五十年代中!」
三個隊長愣了一下:那個年代,偷個瓜都有可能槍斃,敢盜墓?
關鍵的是,盜出來你賣給誰?
但林思成說查,他們肯定要查。
於光聯繫HEB省廳的同行,韓支隊給總隊匯報,讓總隊這邊從官方渠道調查。
沒等多久,差不多半個小時,於光的手機嗡嗡的一震。
他接起來,說了幾句,直勾勾的盯著林思成。
就說五六十年代,誰敢盜墓?
不是說沒有敢把腦袋別褲腰帶上的,關鍵是盜了也是白盜,沒地方出手。
結果搞了半天,是民國時的餘罪……
「查到了!」
掛了電話,於光一臉古怪,「這一家原來是唐山遵化人,五九遷到保定。三年前,也就是五六年,王瑃的太公(公公的父親)、玄公(公公的爺爺)因盜墓罪,被判死刑。」
林思成眼睛一亮:「盜的也是皇陵?」
「對,清東陵!」
「是因為民國時的餘罪伏的法?」
於光頓了一下:「對!」
林思成呼了一口氣:對上了!
第一代王紹義,第二代王建興,這父子倆,是民國時期河北地界赫赫有名的九龍王。
這兒的九龍,指的是TS市遵化市境內,清東陵所在的九龍山。
父子倆占山為王,從二十年代活躍到五十年代。但他們不打家劫舍,而是專盜皇陵。
二六年,先盜同治的惠陵,比孫殿英還要早兩年。
二八年,孫殿英盜清陵,孫殿英跑了後,父子倆又把孫殿英沒盜乾淨的乾隆墓、慈禧墓濾了一遍。
之後,盜康熙的景陵、咸豐的定陵。
這還是資料中有記載的,沒記載的被他盜了多少,只有王紹義父子倆自己知道。
抗戰勝利後,兩黨全對父子倆下了通緝令。但這兩個神出鬼沒,直到五五年,才從九龍山抓到,判了極刑。
即便從上世紀二十年代到現在,差不多也有九十年。前後整整四代,更說不定是五代,傳承了近百年的盜墓世家,見過沒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