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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更的原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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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最近家裡發生了一些事情,導致昨天突然斷更。

對大家造成影響,我深感抱歉。

我簡單說一下,各位也簡單吃下瓜。

事情其實由來已久,我近來和小區物業發生了一定的衝突。

我入住小區以來,自一九年到現在,年年都是年初交滿全年的物業費。

然後2024年6月1日,毫無徵兆的情況下,物業發函,不繼續為小區服務,直接撤離。

在這樣的情況下,小區需要成立業委會,方便管理小區,同時聘請新的物業。

畢竟依據法律,只有業委會有權利聘請新物業。

選舉以及交接需要一定時間,因此在社區的協調之下,老物業繼續服務,到2024年8月底撤出。

在這時間,小區選定了新物業,並且全體業主投票通過。

嗯,法律規定,超過三分之二業主投票同意新物業才可以選定。

事情到這裡一切順利。

然後就順利不下去了。

老物業,誒,不走了。

老物業直接說他在我們小區服務期間,花費過多,全體小區業主共欠老物業債務約十八萬,嗯,是扣除全體物業費之外的十八萬。

事情變得有意思起來。

然後事情就卡住了。

老物業在小區,但是不打掃小區衛生,不維護電梯運營,其他方面也不管理,就是霸占小區,不移交權限。

社區和業委會協調之下,暫時先由業委會維持,為維持小區,先收取小區業主2024年9月、10月物業費,幫助維護小區。

也就是說,自2024年9月開始,我所在的小區就處於量子態迭加中。

說有物業,確實有,沒物業服務。

說沒物業,確實沒,名義上沒有。

在此期間,社區和業委會也一直在做工作,多次嘗試邀請新物業進場。

業主投票小區每次都能通過,都同意新物業進來,大多都不同意老物業服務。

可惜徒勞無功,沒有那一個新物業進得來。

畢竟要進來就要接受老物業的條件,把小區業主欠它的錢給了。

在此過程之中,社區和業委會唯一做成功的事,是把老物業和小區之間的債務談判。

談判成功讓全體業主從欠老物業公司十八萬談到了六萬。

本來事情會一直糾纏下去。

然而,我和老物業的衝突卻突然以一種意外在最近2025年1月13號爆發了。

2025年1月11日,業委會在業主群通知,業主繳納的9、10月份的物業費維持到如今已經快要消耗完畢。

他們也沒辦法繼續維持下去,繼續問業主收物業費也困難重重。

如不加以改變,小區將於2025年1月13日停水停電,電梯將無法使用。

因此告知全體業主,1月12日,小區現場投票,看看是否能讓老物業繼續服務。

同時,小區業主群也有接龍,看是否同意老物業繼續服務。

當日我忙於工作,未去現場。

我只在業主群投票,不同意老物業繼續服務。

業主群線上約六十餘戶業主投票不同意。

然後我於1月13日上午知曉,小區投票通過,老物業繼續為小區服務。

我表示質疑,詢問現場情況。

然後得到了解答,當日現場約六十戶業主,約五十戶同意,約十戶不同意。

也就是說,流程不合法,沒有超過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註:小區業主約三百來戶)

我在業主群公開質疑不夠公證,並得到部分業委會成員回答,只有現場投票才算數。

同時得到業委會主任回答,並未確定,還需要進一步看老物業服務合同,業主投票同意才可以。

我表示不理解,並在業主群公開表示,我當日完成工作之後會自費購買紙筆,上門統計全體小區業主意向。

當天中午我還就此事向業委會主任溝通過,並請業委會主任在業主群向全體業主發一個通知,避免我上門唐突,打擾業主。

然後我在1月13日晚上約7:30分開始統計小區業主意向。

畢竟如果小區真的大部分業主都同意讓老物業繼續服務。

那我登記一下,整個過程也就合理合法。

如果大部分業主都不同意,超過三分之二的話,我也想試著能不能夠讓老物業退場,讓新物業進來。

畢竟我也不想老物業繼續在小區服務,然後再服務個幾年,我們全體業主又欠他幾十萬。

當日我從我居住的一單元十八樓開始挨家挨戶敲門登記意向。

我敲門時表明了身份、目的,並在業主群做了公告。

然後衝突就爆發了,在我挨家挨戶登記到八樓的時候,我突然被一群陌生人圍堵住了。

人數大約十人

他們上來就辱罵我,侮辱我。

還有人要對我動手,他們自稱小區業主,我敲門影響到了他們,嚇到了他們家孩子。

我立刻報警,並於報警之後,被他們強行從八樓帶到了一樓,帶到了小區一單元門口。

在此期間,我依然被辱罵、侮辱。

後來警官給我解了圍,因為圍堵我的人自稱小區業主和業委會成員。

其中一位自稱業委會成員的人物作為他們的代表和警官溝通。

警官告知我這一切是小區內部矛盾,各自克制。

同時警官告知我,要繼續登記的話,最好在小區業委會人員陪同,或者社區工作人員陪同下進行。

我表示認同,我們各自回家。

結果事情在第二日有了變化,1月14日,我在業主群向業委會主任解釋了昨晚的事,溝通過程之中卻發現。

業委會主任並不知道昨日的事情有業委會參與。

同時也有業委會成員表示不知情。

我當時就慫了,我承認我害怕了。

我在我自己的小區啊,我自己花錢買的房子啊。

然後突然被人圍了,辱罵威脅。

我是在我自己的小區進行合理合法的事情啊,突然被一群自稱業主和業委會的人唯圍堵辱罵。

強行從八樓帶到一樓,如果他們都是小區業主的話,那這是小區內部矛盾,我也理解,畢竟真有可能擾民,有業主不理解。

可如果不是,問題就撲朔迷離起來了。

我再次去轄區派出所報警,以被黑惡勢力威脅請求派出所派出警官和我一起去小區物業調取監控。

由於前一日執勤的警官正在休假,派出所以前一日警官知道事情緣由,能更好處理為由,希望我暫時先回家。

我沒有得到警官的幫助,不過值班室的警官向我表示了安慰。

並表示,我的小區離派出所不過百米之遙,一有問題立刻報警,他們會以最快的速度趕來。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個人到物業保安那一邊要求調取監控。

最經典的部分來了,物業保安告知我,監控壞了。

太經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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