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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5章 我真的不懂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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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一塊被丟棄在垃圾堆里的頑石,在污泥、血污和絕望里打滾,被踐踏,被腐蝕,卻反而被磨礪得越發稜角分明,越發堅硬冰冷。

我很快摸清了這個城市的生存法則和陰影脈絡:

知道哪家快餐店的後門,在晚上十點後會倒出當天未售完但還能吃的廚餘;

知道哪個廢棄的義肢維修站地下室里,能撿到一些尚未完全報廢的零件,賣給黑市商人換幾個信用點;

知道哪片區域的巡捕巡邏間隙最長,可以趁機進行「零元購」;

也知道哪些街頭幫派的地盤不能輕易踏入,哪些小巷是「清理」流浪漢的「獵場」。

我像幽靈一樣遊蕩在霓虹照不到的陰影里,舔舐傷口,積蓄力量,等待————

等待一口吃的?

還是等待父親預言中的「一飛沖天」?

我不知道。

我只是活著。

像野獸一樣活著。

十八歲那年,我加入了一個叫「鐵手幫」的小型街頭團伙。

幫主是個獨眼龍,裝了一隻劣質紅外義眼,看人時總閃著紅光。

他看中我能打,讓我去收債。

第一次任務,欠債的是個賭鬼,想把孩子賣了抵債。

我沒要孩子,自然人的孩子不好養,不值錢。

我把賭鬼賣去了地下拳市。

他喜歡賭,不是嗎?

我就讓他去賭個痛快一賭他自己,能在擂台上活幾個回合。

我賭他活不過一個回合。

我站在喧囂混亂的觀眾席邊緣,看著賭鬼被一個身高兩米手臂裝著液壓動力義肢的拳手,像撕碎一個破布娃娃一樣,輕易地扯成了兩半。

鮮血和內臟潑灑在籠壁上,引發觀眾瘋狂的嚎叫。

我賭贏了,賭來的錢,剛好夠抵他的債,還有少許盈餘。

回去交差,獨眼龍拍我肩膀:「小子,心夠黑,手夠狠,腦子也活絡。是塊幹這行的料。」

我在鐵爪幫混了五年,從小嘍囉爬到小頭目,回收三條街的零元購。

我學會了一些街頭武功,學會了用匕首在人體哪個部位開洞不會立刻死但足夠疼,也學會了怎麼跟巡捕房的小隊長分帳,換來一定程度的默許和通風報信。

我以為日子會一直這樣過下去。

二十三歲那年,鐵爪幫跟「血刃會」搶一批走私的神經接口。

火併在第七街的廢棄工廠。

我去交貨,回來時工廠已經燒起來了。

獨眼龍的腦袋被砍下來,插在鋼筋上,那隻紅外義眼不知所蹤,只剩下一個血肉模糊的空洞。

地上橫七豎八,全是屍體。

我認得幾乎每一張臉—一總跟我一起蹲橋洞分吃一塊合成蛋白棒的瘦猴,胸口被開了個大洞;

曾經在混戰中替我擋過一刀、後背留了道疤的大塊頭,半個腦袋不見了;

還有總喜歡偷我煙抽一笑就露出牙的牙仔,肚皮被劃開,腸子流了一地我在跳躍的火光映照下,站了大概十幾秒。

臉上被熱浪烤得發燙,心裡卻一片冰冷。

沒有憤怒,沒有悲傷,甚至沒有多少驚訝。

仿佛這一幕,早就該來,只是遲到了而已。

我知道,血刃會贏了。

接下來,就是斬草除根,清理鐵手幫所有殘餘勢力,接管地盤和生意。

我沒有報仇的念頭。

那太奢侈,也太愚蠢。

我第一時間,轉身,逃離了第二區。

開始了在下城其他區域流竄亡命的日子。

在第四區當過地下拳場的肉靶子,讓人打,換一頓飽飯。

在第五區加入過拾荒隊,去遺蹟區刨廢棄的軍用裝備,被輻射感染吐了三個月的血。

在第六區跟過一個僱傭兵小隊,隊長叫疤臉,教我怎麼用槍,怎麼設置陷阱,怎麼在任務結束後「處理」隊友—一如果分贓不均的話。

二十五歲,疤臉想黑掉僱主的一批緊俏貨物(高純度能量電池),讓我去滅口。

我按照他給的地址,找到了目標所在地。

當我撬開門鎖,看到的卻是個抱著布娃娃的小女孩,大概十歲的模樣。

她正抱著一個難看的布娃娃,布娃娃的眼睛掉了一顆,線頭綻開。

她蜷縮在沙發角落裡,睜著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著我。

我不知道我是怎麼了,也許是我的基因編碼出現了bug,我的腦海中閃回了父母的睡著的模樣。

我沒進去。

在門口站了大概五秒。

然後,輕輕帶上了門。

轉身離開。

我空手回去,面對的是疤臉暴怒的質問。

我沉默以對,他狠狠的砸斷了我兩根肋骨。

「廢物!編碼的時候把你良心也編進去了?早知道你是這種軟蛋,老子當初就不該收留你。」

那晚我躺在棚屋裡,聽著外面的雨聲,我想起爸媽青白的臉,想起鐵爪幫工廠的火光,想起那個小女孩的眼睛。

天亮前,我摸進疤臉的房間,用枕頭悶死了他。

拿走了他的槍和積蓄,消失在第六區的雨夜裡。

二十六歲,我遇到了章慎一。

那是在第七區,一座廢棄的教堂里,我搶了一批貨,在被人追殺。

我中了三槍,躲進告解室,血把木格子都浸透了。

我以為自己這次大概真的要走到頭了,失血帶來的眩暈和寒冷開始侵蝕我的意識。

章慎一走進來,他是跟著我的血跡找來的。

他穿著質地不錯的黑色長風衣,頭髮梳得一絲不苟,向後背著。

那是我們第一次見面,我記得很清楚,當時他頭上的頭髮還挺茂密的。

他蹲下來,看了看我的傷口,「你挺能活啊。」

我以為他是追殺者一夥的,或者是想撿便宜的禿。

我猛地抬起一直握在手裡的槍,對準他的腦袋,扣動了扳機。

他一拳轟碎了手槍射出的子彈。

我用盡最後力氣從告解室里撲出,跟他打了一場,沒打贏。

我閉上眼睛,等待最終的結局。

殺人者,人恆殺之。

這個道理,我十歲之後就懂了。

奇怪的是,他沒殺我。

我盯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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