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陸然的要求(2/2)
騰訊不傻,陳默更不傻。
他不會等到《英雄聯盟》真的火了再來談,那時候籌碼就不一樣了。
現在來,雖然也不算早,但至少比不來強。
「合作?」陸然拿起桌上的文件夾,翻開看了一眼。裡面是一份合作意向書,條款寫得很詳細,但核心內容可以概括為一句話——騰訊想跟兔兔科技合作,在TUTU上推廣《英雄聯盟》,同時把騰訊的社交資源、流量入口、用戶數據開放給兔兔科技。
陸然一頁一頁地翻過去,看得很仔細。
翻到最後一頁的時候,他合上文件夾,放在桌上,看著陳默。
「陳總,」他說,「這份意向書,寫得不錯。但我有幾個問題。」
「您說。」
「第一,產品控制權歸誰?」
陳默沉默了一下:「產品控制權,當然是歸兔兔科技。遊戲是你們開發的,我們不會幹涉產品層面的決策。」
「第二,」陸然豎起第二根手指,「用戶數據歸誰?」
陳默想了想:「用戶數據可以共享。騰訊開放用戶畫像和行為數據給兔兔科技,兔兔科技開放TUTU上的用戶行為數據給騰訊。雙向共享,對等交換。」
陸然點點頭,又問:「第三,收益怎麼分?」
陳默早有準備:「按階梯制分成。前五千萬流水,兔兔科技拿七成,騰訊拿三成。五千萬到一個億,六四分。一個億以上,五五分。」
陸然聽完,沒有說話,而是靠在椅背上,右腿輕輕晃了晃,像是在思考什麼。
坦白說,陳默的這個條件,確實還不錯,起碼比之前條件好上好多倍。
況且騰訊有著最大的市場,別看騰訊的用戶只是兔兔科技的幾倍,要知道龍國一共就這麼多人,用戶增長到一定程度後,再想增長就越來越難了。
他們兔兔科技,現在和微博都還有不小的差距呢。
用戶數差一倍可不是一加一等於二那麼簡單。
辦公室里的氣氛安靜了下來,只有牆上的掛鍾在滴答滴答地響。
陳默坐在對面,表面平靜,但心裡並不輕鬆。
他太清楚陸然是什麼人了。
這個年輕人,不會被一份寫得漂亮的意向書打動,也不會因為騰訊的體量和資源就輕易點頭。
他要的,從來不是錢,而是話語權,是自主權,是「我的東西我做主」的權力。
所以他沒有在意向書里寫那些虛的東西,而是把條件定得儘可能實在——產品控制權歸兔兔科技,用戶數據對等共享,收益分成階梯制。
這些條件,放在騰訊跟其他公司合作的案例里,已經算是很優厚的了。
但他不確定陸然會不會接受。
「陳總,」陸然終於開口,「您這份意向書,誠意我看到了。但我還有一個要求。」
「您說。」
「騰訊要把兔兔科技放在一個對等的位置上談。」
陳默愣了一下:「對等的位置?」
「對。」陸然看著他,目光平靜但堅定,「不是『騰訊和它的合作夥伴』,是『騰訊和兔兔科技』。不是騰訊主導、兔兔科技配合,是兩家公司平等合作、共同決策。」
他頓了頓,繼續說:「陳總,我知道騰訊的習慣。跟誰合作都是騰訊說了算,合作夥伴只要配合就行。但我不行。我的產品,我要說了算。我的用戶,我要自己負責。我的公司,我要自己當家。」
「這不是我不信任騰訊,而是我不想把自己的命運交到別人手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