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西海岸匪幫說唱先驅!(1/2)
房門在身後關上,發出「咔噠」一聲響。
萊昂納爾一一當然,現在應該是「亞瑟·摩根」——背靠著門板,長長地吐出一口氣。
從遭遇搶劫,到被這位「詩人」劫持,再到騎馬顛簸整整一個通宵,穿越寒冷荒涼的內華達山脈————
雖然剛剛吃了點燉豆子,但他的精神和肉體仍然還是疲憊不堪。
房間十分狹小,光線昏暗,唯一的窗戶對著小鎮骯髒的主街,積著厚厚的灰塵。
房間裡只有兩張硬板床,和一張搖搖晃晃的木桌,就是全部家當。
空氣里全是霉味,牆皮被廉價菸草熏成了黃色,床單也散發出久未清洗的味道。
黑爵士已經摘下了他的圓頂禮帽,把短管獵槍靠在床沿,他伸手可及的地方。
然後鄭重其事地再次掏出那疊皺巴巴的紙:「給,索雷爾先生。」
他把詩稿塞到萊昂納爾手裡,語氣不容拒絕:「我們有的是時間,好好聊聊它們。
等到了舊金山,我就放你走,說話算話。」
萊昂納爾接過那疊紙,感覺簡直比鉛塊還沉。
他坐到椅子上,翻開了第一頁,字跡歪歪扭扭,拼寫錯誤隨處可見,語法更是隨心所欲。
萊昂納爾強打精神,開始閱讀,他必須裝出認真品評的樣子,這關乎他能否活著到達舊金山。
第一首詩的標題是《我之怒》
【你們搶走我的黃金,還說這是法律。
你們把我逼到牆角,像對待一條野狗。
我的槍口會說話,它說「把東西交出來」!
恐懼是你們的代價,正義在我手中!】
這與其說是詩,不如說是赤裸裸的暴力宣言,通篇是從廉價的西部小說里學來的陳詞濫調。
萊昂納爾忍不住想夸一句你這是純正的西海岸匪幫說唱先驅!
但眼下的萊昂納爾依舊不得不絞盡腦汁按照現在的文學審美進行點評:「嗯,搶走我的黃金」————」
萊昂納爾用手指點著那個詞:「搶走」這個詞,或許可以換成奪走」?
聽起來更,更有力一些。
他實在想不出別的評語。
黑爵士湊過來,仔細看著那個詞,眉頭緊鎖,像是在思考一個深奧的哲學問題。
他喃喃自語:「奪走?奪走?————」
然後眼睛一亮:「對!奪走!聽起來更狠!索雷爾先生,您果然懂行!」
他臉上露出孩子般的喜悅,甚至忘了去摸他的獵槍。
萊昂納爾鬆了口氣,拿起桌上那支幾乎禿了的鉛筆,在紙上劃掉「搶走」,寫上了「奪走」。
他只能做這種最基礎的修改,生怕修改幅度太大,激怒這位敏感的「詩人」
。
他繼續念,聲音稍微提高了一點:「你們把我逼到牆角,像對待一條野狗。」這一句很形象,充滿了,嗯,力量。」
萊昂納爾幾乎是在昧著良心說話。
下一句更是讓他覺得臉頰發燙:「我的槍口會說話,它說把東西交出來!」
這種毫不修飾的語言,直白得令人尷尬。
他匆匆念完了最後一句,然後頓了頓,補充道:「恐懼是你們的代價,正義在我手中!」
結尾很有精神,直接點明了主題,表達了詩人勝券在握的自信。」
黑爵士聽得連連點頭,鬍子都翹了起來,顯然對萊昂納爾的「專業」點評十分受用。
他錘著桌子說:「我就知道!那些平克頓的雜種,還有報社的蠢貨,他們根本不懂!
這才是真正的生活!真正的西部!」
萊昂納爾勉強笑了笑,翻到下一首。這一首的標題是《命運之輪》。
【我騎馬走過荒原,月亮是我的燈。
不知道明天怎樣,是發財還是進牢房。
袋子裡的錢在響,但我心裡空蕩蕩。
也許該找個姑娘,把這糟糕夜晚忘掉。】
這首詩比前一首稍微「溫和」一點,至少沒有直接提到槍和搶劫,但依舊十分蒼白,讓萊昂納爾無從下手。
但他再次拿起鉛筆:「不知道明天怎樣」,這句的怎樣」後面或許可以加個過」?
不知道明天怎樣過」?聽起來更順一些。」
「黑爵士」湊過來看,若有所思:「怎樣過」?嗯,是順了點,您改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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