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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巴黎酒館的說書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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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巴黎酒館的說書人

克洛德探長有些不明白萊昂納爾為何會如此失望:「雖然這些債券不能現在就還給你家裡,但這畢竟是「巴拿馬運河債券」啊!

年利率6%,還是複利,買不了吃虧、買不了上當。我老婆還買了一筆呢,十年期的,利率更高……」

萊昂納爾痛苦地捂著額頭:「就沒有辦法在巴黎的法院一次性審完這個混蛋嗎?」

克洛德探長聳聳肩:「他在巴黎並沒有騙到一分錢,只能根據『褻瀆宗教、敗壞風化』來定罪。

巴黎的法院對地方法院沒有管轄權,所以他的詐騙罪要在每一個他行騙過的地方進行審判,馬賽、阿爾卑斯、里昂、勃艮第……

等這些地方法院全部定讞以後,才能發還贓物。」

隨即克洛德探長解釋了下法國的法院層級制度——

在法國,法院分為初審法院、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三級。

初審法院負責大多數民事、刑事案件的初審,各地獨立設立;上訴法院負責審理下級法院的上訴案件。

全法國分為若干上訴區,每個上訴區覆蓋數個省,例如馬賽所在的羅訥河口省屬於艾克斯上訴法院轄區。

最高法院總部在巴黎,是全國統一的最高司法機構,不直接審理案件,只判斷下級法院是否正確適用法律。

萊昂納爾聽這一串地名聽得腦袋發昏,直接了當地問:「大概要多久。」

克洛德探長想了想:「如果他不上訴的話,大概一年半到兩年;如果上訴的話,也許要三年?我不確定。

放心,債券不會丟的!放的越久越值錢,時間是你的朋友!」

萊昂納爾現在只想對克洛德吼一句:「你這個愚蠢的土撥鼠,上帝啊,我真想踢你的屁股!」

但至少目前他沒有辦法改變這個事實,只能祈禱債券發還的時候,不是一張廢紙。

他現在有些心疼前幾天花出去的200法郎了……

離開巴黎警察局,已經是傍晚時分,萊昂納爾沒有回家,而是乘坐馬車來到聖安東尼區一間煙霧繚繞、人聲鼎沸的小酒館「勒梅爾老爹」。

他不是想要借酒澆愁,而是「微服私訪」。

這樣的小酒館一般都有「讀報人」,通常是兼職,朗讀幾篇文章就能換到一杯酒喝,不少識字的勞動人民就靠讀報過酒癮。

這也算是收音機、電視機發明以前,酒館當中的「現場直播」。

「勒梅爾老爹」的環境很一般,木屑鋪地,長條木桌和長凳被磨得油亮;空氣里混合著廉價菸草、酸葡萄酒、洋蔥湯和汗水的濃烈氣味。

下班的工人、小販、學徒和手藝人,以及窮學生,就是這裡的主要客源。

萊昂納爾要了一杯啤酒,一份煎鹹肉,坐在角落的位置一邊吃喝,一邊觀察——

酒館中央,昏暗的煤油燈下,一個充當「讀報人」的老鞋匠,周圍擠滿了人,連吧檯後的酒保都伸長了脖子。

「念啊,老讓!接著念!」一個年輕的學徒催促著,手裡端著的啤酒杯都忘了放下,「那個可憐的女人後來怎麼樣了?」

老鞋匠清了清嗓子,手指點著報紙上密密麻麻的小字,聲音洪亮地讀著:

「……那醫生的臉,慘白得像剛刷過的牆!汗水混著血水往下淌,她跟丟了魂似的對呂克·布冬喊——『您的妻子……願主收留她,她盡力了……她……』」

萊昂納爾皺了皺眉頭,這顯然不是自己的原文,什麼「臉慘白得像剛刷過的牆」——這麼庸俗的比喻自己可寫不出來。

但顯然這種腔調讓聽眾很受用,他們拉長了脖子、伸長了耳朵,酒館裡安靜下來了,只剩下老鞋匠鏗鏘有力的聲音。

「呂克·布冬像被雷劈了,一把推開那女人,衝進屋裡……天殺的!他年輕的婆娘克萊爾,就那麼直挺挺地癱在床上,身下全是血!人已經沒氣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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