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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9章 籠子裡,籠子外(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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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戲團的人不一樣。人很複雜,也很奇怪。

長著兩個頭的女人,四條腿的男人、比樹還高的男人、比椅子還矮的女人、渾身是毛的男人……

我從沒有見過部落里的人長這樣。父親說這些人都是受到了詛咒。

但這些受到詛咒的人並不用住在籠子裡,他們有自己的帳篷,還可以在我們面前走來走去。

有一次,那個四條腿的男人和那個兩個頭的女人在深夜來到我們的籠子旁邊。

然後四條腿的男人就把其中的兩條腿架在了兩個頭的女人的腰上,就開始像春天的雄鹿與雌鹿一樣。

周圍有很多雙眼睛看著他們——包括我的——但他們一點兒也不在乎。

馬戲團的馴獸師霍洛維茨,喝醉了就用鞭子抽打動物。

他會一邊罵,一邊把籠子的鐵條抽得啪啪響。

這時候鬣狗會縮在籠子角落,夾著尾巴,嘴裡嗚嗚叫;橙汁會縮成一團,兩條手臂抱著頭,像小孩一樣哭。

就算是理察·帕克,這時候也會往籠子深處靠一靠,雖然那些鞭子並不會真的落到它的身上。

霍洛維茨不是馬戲團里最壞的人。最壞的那個是杜普雷。

動物每天吃多少,喝多少,死了值多少錢,活著能賺多少錢,都由他說了算。

他每天都會檢查籠子裡動物的情況。檢查的辦法使用他那根帶著尖刺的手杖捅一下,如果還能起來就說明健康。

如果起不來,他就會揮一揮手,這個籠子很快就會被拉走,然後又空著拉回來。

我們到的第一天他就說了,我們一家值兩百美元一個,比「閃電」便宜,但比鬣狗貴。

如果我們死了,剝下的頭皮在亞利桑那隻值50美元一張,但在新墨西哥就值100美元。

所以我們每天可以吃兩頓飯,每次要展覽前還可以吃兩片鹹肉,杜普雷說不能讓我們太早死掉。

我喜歡巡演。不僅因為巡演可以吃到肉,而且可以住在大一點的籠子裡,可以站直了走來走起的那種。

馬戲團的埃米爾會給我父親戴上羽毛頭冠,給我母親臉上塗紅色的油彩,讓我拿著長矛。

但這些都不屬於胡帕族。

我們的酋長不戴羽毛頭冠,我們戴的是鹿角或者牛角,越大越好;

我們用黑色的木炭塗臉,並且只有男人在出去狩獵的時候才塗,女人不能塗;

我們很早就不用長矛了,我們用槍,和白人一樣用槍,我就會用槍。

但埃米爾對杜普雷說,只有讓我們穿成這樣,才有人願意掏5美分進來看我們一眼。

他還試圖教我們嘴裡發出一些奇怪的聲音,並說這才是白人希望聽到的部落的聲音。

父親和母親始終緊閉著嘴,我想學這發出那聲音,但又不敢。

我還覺得那些衣服挺好看。

父親頭上的羽毛頭冠雖然亂七八糟,但紅的、藍的、黃的、綠的,混在一起,在陽光下閃閃發光。

母親臉上的油彩雖然太紅,但抹勻了以後,整張臉都在發亮,像是太陽一樣。

演出的時候,我們會被帶到一個台子上,周圍圍著一圈矮欄杆。欄杆外面就是觀眾,坐得滿滿的。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什麼人都有;好奇、興奮、害怕、嘲笑、同情……什麼表情都能看到。

杜蘭德站在台子邊上,介紹我們是「來自太平洋沿岸的胡帕族勇士」「保持著最原始的部落傳統」「從未與文明世界接觸」。

我想起了麥克尼爾先生,想起了聖經,想起了諾亞方舟,想起了摩西分開紅海,想起了耶穌在水上走……】

小說的第一期連載在這裡結束了,美國的讀者們感到了一種前所未有的「不適」。

他們習慣了在報紙上閱讀關於「西進拓荒」的英勇故事,或是觀看類似「野牛比爾」那種將西部浪漫化、奇觀化的演出。

在這些敘事裡,白人拓荒者是文明的代表,印第安人則是需要被「馴服」或「開化」的障礙,是落後、野蠻的象徵。

這種心理當然可以簡單地歸於種族偏見,但它本質上是為奪取土地、資源的行為提供了道德上的正當性——

他們不是人,至少不是和我們一樣的「文明人」,所以我們的所作所為並非那麼不道德,甚至可以說是「為他們好」。

然而,萊昂納爾卻狡猾地將一個印第安少年作為第一人稱敘述者,並且將這個少年塑造得敏感而富有觀察力。

通過Pi的眼睛,讀者被迫以「被觀看者」的視角,重新審視了那個他們自以為熟悉的世界。

籠子、鞭子、酗酒的馴獸師、冷酷的經理、偷情的男女……這些景象本身並不稀奇。

但當這一切的觀察者是一個被關在籠子裡、被當作動物一樣展覽的印第安孩子時,就有些尖銳了。

更讓一些美國讀者坐立不安的是Pi一家對待動物的態度。

那種將動物視為平等生靈的思維,與馬戲團白人對待動物和Pi一家的粗暴態度,形成了鮮明對比。

究竟誰更「文明」?誰更「野蠻」?這個問題像刺一樣扎進了不少讀者的心裡。

《紐約晚郵報》的一位讀者在來信欄目中抱怨:

【索雷爾先生就不能寫點有趣或浪漫的故事嗎?就像他之前的《泰坦號沉沒》或者《加勒比海盜》那樣?

我們每天已經夠煩惱了,為什麼還要讀這種壓抑的東西?印第安人的處境確實不幸,但這就是歷史進程,不是嗎?】

另一位來自波士頓的女士則在沙龍上對她的朋友說:「他寫得好像我們白人都像那個醉醺醺的馴獸師一樣殘忍。

但也有很多善良的白人在幫助印第安人啊!就像故事裡那個麥克尼爾牧師一樣。索雷爾為什麼只展示不幸的一面?」

還有更直接的憤怒,洛杉磯的一份報紙評論:

【這個法國佬懂什麼美國?他是在用他那種法蘭西式的優越感,來玷污我們開拓邊疆的史詩!

印第安人為什麼不能在馬戲團展覽?讓公眾看看這些「自然的兒女」有什麼不好?

這總比讓他們在荒野里互相廝殺、襲擊我們的定居點要強!

如果索雷爾那麼喜歡印第安人,他為什麼不寫一個像『坐牛』或『瘋馬』那樣的英雄,帶領部落打敗白人的故事?

那樣至少還有點男子氣概和悲劇美感!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陰陽怪氣地揭露所謂的『白人的野蠻』——

要知道,這片土地上的野蠻,在他動筆之前早就存在了,而且不僅僅來自白人!】

「萊昂,這個故事是你見過那位叫『坐牛』的酋長以後才想到這麼寫的?」海風吹拂下,蘇菲拿著一份手稿,輕聲發問。

萊昂納爾望著一望無際的大西洋,感受著腳下的「佩雷爾號」隨著波浪起伏,腦中是自己寫這個故事的想法。

「三年前在「佩雷爾號」的娛樂室里第一次講這個故事的時候,『Pi』其實是個『印度少年』——被英國統治的那個『印度』。

但是見過『坐牛』以後,我的想法改變了,決定把這個故事『獻給』美國。不過從拼寫角度來看,也相當於沒有改。」

聽到這個答案,蘇菲笑了,沒有再追問,只是陪著萊昂納爾,看著海上的夕陽慢慢下墜,晚霞把天空染成酡色。

(終於寫出來了,求月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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