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叛逃(1/2)
人們最終所了解到的事情的真相,也許就在你的小說上!
這個觀念,餘切自從走上作家這條道路以來,已經看到過許多次。
馬爾克斯的意思是:餘切這本書就像是《百年孤獨》一樣。事情最終的真相,將會被他的《2666》記載的故事所取代,人們會接受餘切版本的觀點。
連日的暴雨使得整個哥倫比亞都被沖刷了一遍,空氣裡面都是難聞的氣味。飛機離開波哥大的埃爾多拉多機場時,訪問團眾人都覺得登機時有一股「腐爛的臭雞蛋一樣」的味道。
錢忠書臉色很糟,說:「餘切說的是對的!哥倫比亞這個國家,並不像我們想的那麼好!最起碼我們首都的機場,一定不會有這種氣味,空氣都是臭的!」
流沙河也吐槽道:「我看到暴雨後,把那些災民的房子都衝垮了,幾天後才去收拾……不知道裡面是不是有很多垃圾、破衣服,還有死了的動物。」
錢忠書忍不住說:「他們的政府,什麼事情都做不了。那個味兒……就是那種氣味兒。」
說到這裡,錢忠書的臉都煞白了。雖然沒講明白,眾人都知道他的意思:可能是腐屍的味道。
「你怎麼知道的?」餘切也問道。
原來,錢忠書親身經歷過38年的黃河大決堤,當局為了抵禦日寇,想當然的使黃河在花園口這個地方決堤,製造難以通行的黃泛區。
結果日寇沒有擋住,反而導致數百萬人流離失所,光是直接淹死的就有近90萬,失蹤的、重病不治的更不知道有多少。
「那時我還在西南聯大,我就在報紙上看到這個新聞,上面說黃河兩邊都是『臭雞蛋一樣』的氣味,一整個縣的人死絕,一點蹤跡也找不到,仿佛憑空消失……我印象很深刻!時隔快五十年,我又聞到了這種氣味。」
「波哥大這個地方還發生了餐館大屠殺,在市中心的商業街!足見在我們看不到的地方,已經不知道死了多少人!」
錢忠書的話,讓所有人都沉默了。
這比餐館大屠殺還嚇人,那地方雖然掛了29個人,最起碼是有個數,而這讓人覺得無法統計……
說不定機場底下,就有個啥千人坑,萬人坑呢!
錢忠書見狀,覺得自己說太多了,又道:「你們都忘了我剛才說的事情吧,反正我們已經離開了哥倫比亞,是不是?」
大家笑了笑,但是沒啥心情玩撲克牌了,飛機就這樣抵達美國。
——
波士頓大學。這兒有個書商出錢舉辦的文學活動。
波士頓是美國的藝術之城,小小地方出了哈佛和麻省理工,分別是文理兩大名校,除此之外還有東北大學和波士頓大學等。
馬爾克斯在美國最早的合作書商是哈珀柯林斯,專門負責歷史、小說和科普類的讀物出版,當年是全美第二書商。彼時《百年孤獨》雖然已經在拉美世界闖蕩出大名聲,但在發達世界仍然是妥妥滴非主流。
第一版《百年孤獨》試探性的印刷了三千冊,沒想到竟然一掃而空,隨後開始馬爾克斯坐頭等艙的逆襲人生。
如今哈珀出版社也印刷了餘切的《2666》,並且放在了波士頓大學的校園,給精英知識分子們觀看。書籍匆忙上市,封面和配圖都沒什麼設計,只有個光禿禿的「2666」幾個字,作者姓名採用的「Yu」,餘切的首字母縮寫。
這是卡門特地要求的。
西方人喜歡這麼叫東方人,他們拼不來複雜的拼音。將來大姚去休斯頓打球,人人遇見他就叫他「Yao」,剩下那個字讀不出來。
這本書最大的賣點是巨大的紅色書腰,上面有馬爾克斯本人的評價:「他是魔法師,他是時間的掌控者,當代通往未來的先行家。」
大概是對應餘切在波哥大最大劇院上的演講。
除此之外,略薩這個拉美作家,也被卡門發動起來,在上面寫著「這是一個有良心的東方人。」
餘切要是看到略薩的評價,恐怕會十分難繃:他倆只見過一面,為什麼餘切就有良心了?
可能是餘切雖然寫了拉美小說,卻沒有打略薩表妹的主意。
Yu是個什麼人物,誰也不知道。
但是略薩和馬爾克斯卻是鼎鼎大名,衝著這兩人的名氣,波士頓大學很多人就翻開了《2666》這一本書,隨後就被故事開篇的吸引住:這故事開篇講述幾個青年男女,為了找到『馬爾克斯』踏上了尋找的路程,然後這幾個人一邊講自己的事情,一邊又遇見其他事情……於是就串聯出上百個支線出來。
在小說第一卷的結尾,這幫人遇見了發生在哥倫比亞首都參觀的大屠殺,故事在這戛然而止。
小說本身是典型的拉美風格,故事線相當跳躍,尺度也很大,然而很受波士頓學生的喜歡。拉美裔在後世超越美國黑人,成為全美第一大少數人種,如今在波士頓大學,就有不少拉美裔的學生。
他們一看這書就覺得還不錯,口口相傳,使得小說《2666》成為文學活動中最受歡迎的書之一。
這本來也是書商哈珀的用意。
《2666》和《百年孤獨》、《一場事先張揚的謀殺案》……這些書放在一起,就是故意推這本書的。
幾家拿書商錢的媒體來到波士頓大學採訪,逮著讀者就問:「你為什麼看這一本書?」
「因為馬爾克斯。」讀者老實道。
「這本書難道本身沒有什麼吸引你的地方嗎?」
「有的,這個作者很了解拉美,又寫到了最近發生的餐館大屠殺,我忍不住想看看文學家怎麼看待哥倫比亞的大屠殺。」
餐館大屠殺是書中的高潮情節,這本書細緻的做了鋪墊,將死屍的慘狀和兇手的瘋狂寫得很有張力。兇手本來是個英語教師,曾為越戰出生入死,身上留下了不少傷疤,回國後卻不被當做英雄,被社會集體排斥。
接著,兇手去嫖妓,妓女竟然不接待他;兇手又和高中時期的女同學偶遇,這個女同學也瞧不起他,最終促使兇手端著槍大開殺戒……
裡面沒有任何人是絕對的好人,也沒有人是絕對的壞人。妓女也有家國情懷,英語教師殺起孩子來毫不手軟……很符合拉美人那種顛顛的調子。
加上又有各種民俗、魔幻現實、黑幫、毒品等元素,拉美人一看,這尼瑪的,味兒撓撓的,簡直回到家了。
漂亮國的土著看這小說也覺得有意思,很符合「拉美人都亂搞和販毒」的刻板印象,於是也覺得這小說不錯。
果然,小說在波士頓大學受到了歡迎,隨後擴展到其他學校,因為小說中對「餐館大屠殺」的描繪勝過了新聞記者不真誠的粗淺調查,一周後,這本書已經成為另一種紀實文學,書裡面的故事,就像是讀者們去朝聖「馬爾克斯」,並歷經了各種拉美慘案。
當地的報刊和地方電視台都來報導。《2666》首秀獲得成功,進入到第二輪印刷。
餘光鍾等人來波士頓時,碰到的就是這種場景,餘切竟然在美國出書了,而且弄了個開門紅。
餘光鍾羨慕得要死:「馬爾克斯到底和他是什麼關係,竟然這麼誇他!魔法師,時間掌控者,未來先行者……」餘光鍾念著都覺得臉紅,「拉美作家真是熱情似火,什麼形容詞也都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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