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基礎規則(1/2)
第685章 基礎規則
盧秉鈞稍微頓了頓,繼續說道:「我們沒辦法通過親歷者的講述來獲得當時遊戲的第一手情報,只能通過遊戲規則,以及查詢到的遊戲經歷來進行大致的推斷。
「遊戲的原型是常見的玩法『21點』,只是做了很多的簡化。
「雙方都是三名玩家參與,以3V3的形式進行最多30輪的遊戲。
「遊戲本身使用一副沒有大小王的撲克牌,其中2到10視為對應的點數,JQK視為10
點,而A則可以同時視為1點或11點,由玩家自己決定。
「遊戲中所有洗牌和發牌的操作都由機器來完成。
「遊戲中沒有『莊家』和『閒家』的區別,每輪遊戲,第一個發牌的玩家都會按照順時針方向進行輪換。
「每位玩家初始都會獲得2張牌,一張明牌、一張暗牌(牌面朝下只有自己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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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拿到牌之後,還是會按照這個順序來依次進行『要牌』或者『停牌』的操作。
「『要牌』,就是從牌堆中再要一張牌。拿到的牌默認是暗牌,同樣是只有自己可見。
「遊戲目標是讓手中牌的點數之和不超過21點,但儘可能大。
「如果覺得自己的總點數已經差不多了,就可以選擇『停牌』,也就是不再拿新的牌。
「如果覺得自己的點數還很安全,那就可以一直選擇『要牌』。
「但是,如果要牌導致自己手牌的總點數超過21點,就會『爆牌』,此時會給出明確的系統提示。
「『爆牌』狀態直接視為輸,比所有點數都更小。
「在場的六名玩家都『停牌』之後,所有玩家開牌比大小。
「點數最大的玩家,所在的一方被判定為獲勝。」
盧秉鈞稍微頓了頓,黃聖傑也得以找到機會問出一個簡短的問題。
「那也就是說,三個人裡面有一個人點數最大,就可以確定贏下來了?其他兩個人的點數是大是小,甚至全都爆牌,也根本就無所謂?」
盧秉鈞點了點頭:「是的,只要有一個人點數最大就算贏。
「如果雙方點數最大的玩家一樣,那就再比點數第二大的玩家,還一樣就比點數最小的玩家。
「如果這樣還是比不出輸贏,比如,雙方點數最大的玩家點數一樣,而且其他玩家全都爆牌了,那就算平局,沒有任何懲罰。
「這些算是遊戲的基礎玩法,可以看成是極度簡化版的『21點』,沒有黑傑克、保險、加倍之類的額外規則,所以很好理解。
「但是在此基礎上,有兩點至關重要的衍生規則。
「第一點,玩家每次『要牌』,都必須進行一次『悔罪』,也就是說出一條『己方需要懺悔的秘密』。
「當這名玩家『悔罪』以後,對方的三名玩家要對懺悔的內容進行二選一的表態:『
震驚』或者『無感』。
「這個表態會默認進行違心判定,並在本輪遊戲最終比較點數時,對自己的手牌造成額外的點數變化。
「【無感=增加4點】。
「【震驚=扣減12點】。
「【違心無感=增加12點】。
「【違心震驚=扣減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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