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 兩份議案(2/2)
「只在『全部投票一致』的極端情況下,才有可能會在社區內實施即死懲罰。
何沁芸追問道:「我之前就想問,非得要加入即死懲罰嗎?
「如果只是踢出社區的話,沒有在社區內殺人,性質就不一樣了,是不是更好一些?
「」
姚遠沉吟片刻:「你確定這樣更好嗎?
「假設這個嫌疑人真是模仿犯的話,他本來就打算殺光我們,並且他也有殺光我們的能力。
「我們費勁千辛萬苦把他揪出來,全員投票一致認為他是模仿犯。
「然後我們就只是把他送到其他社區?
「等他稍微騰出手來站穩腳跟,繼續設計點殺我們的死亡遊戲?
「而且,如果模仿犯知道即便暴露,最後的結果也只是被送到其他的社區重新開始,他還有任何理由害怕嗎?
「那樣的話,這個議案從一開始就沒有任何意義了。
「我認為這有點像是『廢死』的問題,或許有很多理由『廢死』,但保留死刑只有一個理由就夠了:死亡所帶來的威懾效果是其他任何手段都無法替代的。
「在現實中廢死本就不是個好主意,但現實中至少還有『永久監禁不得假釋』這樣的替代懲罰。但我們在社區中卻根本做不到『永久監禁』。
「真走到那一步,除了死刑之外別無他法。」
何沁芸看著手中的議案,有些無奈地點了點頭:「確實。」
姚遠補充道:「如果不是全員一致的投票,可能會觸發『驅逐出社區』的懲罰。
「但如果剝奪全部簽證時間的話,其實也等同於死亡,所以,可以考慮最終為嫌疑人留下一周的簽證時間。
「這樣等他到新的社區之後,至少還能參與一場遊戲。如果在那場遊戲中賺到了簽證時間,還有可能活下來。
「或者,如果他的口才足夠好,社交能力足夠強,也能讓新社區的玩家為他提供貸款之類的幫助。
「這是我認為在不殺人的情況下,最合適的懲罰了。
「當然,如果大家都認為要『除惡務盡』,不給對方任何報復的機會,那麼————也可以考慮將這個懲罰一併改為即死懲罰。」
眾人暫時陷入沉默。
黃聖傑有些煩躁:「感覺好矛盾啊。
「一邊擔心在社區中殺人會引發滑坡、破壞社區底線,另一邊又擔心找到模仿犯不殺的話會埋下後患引發報復。」
秦誠點了點頭:「其實,這個議題一旦提出來,就必然會發生極端化的趨勢吧。
「我倒是覺得這兩種懲罰措施大致合理。
「其他的方案無非就是全殺或者全放,那反而可能引發更大的問題。」
葉琳看向議案的其他地方,問道:「怎麼界定『明確理由或證據』這個概念?
「換句話說,到底提出什麼樣的理由或者證據,才算是明確的?才能開啟審判?
「審判是否開啟由誰來決定?額外進行一次投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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