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改革草案(1/2)
在經過了一天的討論後,關於行政改革的最終方案也正式確認了下來。
首先,正式確立舊啟的首都地位,羅蘭為最高領袖,執掌最高權力。
由羅蘭授權,首都舊啟組建中央機構,由中央機構代行羅蘭的最高行政權力,正式確立下了中央集權,中央凌駕於地方之上的原則。
結合尤利烏斯的建議以及羅蘭的方案,為了明晰職權,根據目前領地情況,中央下設七個部門:行政部,財政部,農業部,工程部,律法部,管理部以及軍部,。
行政部為最高行政機構,負責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核與貫徹執行,同時負責管理官員升,領導並管理其他部門且只對羅蘭一人負責,
尤利烏斯作為舊啟執政官直接轉為行政部執政官。
財政部:負責管理領土,戶籍,賦稅,錢幣,工資,對外貿易及一切財政事務。
農業部:負責管理耕地,法術,礦脈等一系列生產事務。
工程部:負責管理建造,土木等一系列工程建設事務。
律法部:負責確立法,執法,以及處刑的刑法與監督部門。
管理部:負責對宗教信仰,傳統習俗的規範與管理,同時還將負責教育事務。
軍部:負責管理包括城防軍,軍團士兵,超凡者在內的一切軍事力量,並負責所有軍務的暴力部門,是唯一一個不受行政部直接管理,且與行政部一樣受羅蘭直接指揮的部門。
以羅蘭的來看,一個勢力想要能夠正常運轉的話,那麼,最基礎,最核心的四個能力,已經被這七個部門所覆蓋。
第一,財務收支,要對勢力的財政收入,支出,要有一個明確且清晰的了解與規劃,否則這個勢力是容易出問題的,指不定哪天就會突然因為沒錢,進而無法再正常維持勢力的運轉。
第二,規則秩序,一個勢力要建立起來就必然會建立起自己的規則秩序,不管是約定俗成的潛規則,還是明文確立的規則,一家欣欣向榮的勢力必須要有秩序,不管這秩序是好是壞,都得有,而秩序崩塌或者無秩序的勢力只會逐步走向崩潰與混亂。
第三,政務處理,一個勢力成形之後,必然會產生大量的,各種各樣的事務需要處理,自然而然也就需要一個能夠對這些事務做出處理,並且安排下去執行的機構。
第四,內務後勤,在一個勢力成形後,就需要有人來管理,保障勢力人員上下的衣食住行,只有管理並保障好人員的衣食住行,那麼這個勢力才能夠良好的運轉下去。
當然,這只是一個最基礎,最簡陋的勢力運行組織框架。
在勢力的不斷發展壯大中,這些組織框架也會越來越複雜,不可避免地再一次進行細化,並且在與外界的對抗中,誕生出專門用於對抗外敵,維護自身的新核心,也就是軍隊。
以羅蘭領地的領地大小和發展情況,目前七個部門的劃分已經算是特別細化了。
這還是羅蘭在接受尤利烏斯的部分建議,對部門數量進行縮減的情況。
事實上,羅蘭本來還打算財政部負責土地,貨幣以及貿易的事務拆出來,獨立建立土地部,貨幣部和貿易部,將管理部拆分成負責管理宗教信仰的信仰管理部和負責培養教育的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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