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改革草案(2/2)
事實上,羅蘭本來還打算財政部負責土地,貨幣以及貿易的事務拆出來,獨立建立土地部,貨幣部和貿易部,將管理部拆分成負責管理宗教信仰的信仰管理部和負責培養教育的教育部。
農業部也要進行細化,將農業,林業,畜牧業分成三個部門,工程部也要細化成公共工程和軍事工程兩個不同的部門。
律法部也是如此,立法,執法,處刑,還有監督可以拆成四個部門,軍部也能拆成對內和對外的兩個部門。
不過,在尤利烏斯提供的數據和建議下,羅蘭還是從善如流地將接受了尤利烏斯的大部分建議,並沒有將職權拆得這麼徹底。
說到底,羅蘭領地還只是一個落後的農業勢力,人口和產出就那麼多,根本不需要細化到這種程度。
不過,羅蘭也沒有全盤接受尤利烏斯的建議,像律法部和管理部併入行政部的建議,羅蘭就沒同意。
雖然在尤利烏斯看來,沒必要為了編寫一篇成文法,或者是為了管理宗教信仰和教育單獨設立部門。
畢竟,根據這個世界的看法,秩序和規則制定下來就能用上好幾百年,甚至上千年,不管是中央之國,還是白銀之國,他們的開國就確立下來的規矩到現在還能用的,最多就是偶爾修修補補而已,完全沒必須專門立個部門來處理。
實在需要改了,大不了再抽調人手設立一個臨時部門來商量怎麼改就好了。
至於宗教信仰,這些在這個世界都不是國家會管的,基本上就是放任的,信仰歸信仰,世俗歸世俗,從來沒專門組織個機構來管理的,最多就是有一個交流的機構,或者是互相潛入,在對方內部搞點自己人而已。
專門設立機構管理,尤利烏斯還是第一次聽說。
而教育的話,那不是只有貴族老爺才有的東西嗎?就算羅蘭想學西納爾那邊,搞個學院什麼的,那師生加起來撐死了一兩千人,需要單獨設立部門嗎?隨便安排幾個官員負責處理不就好了嗎?
尤利烏斯是這樣子來說服羅蘭的。
羅蘭表示理解,然後拒絕了她的建議,並表示,我才是決策人。
別人爛,不代表羅蘭就要跟他們一起爛。
因此,舊啟的政治改革就這樣子定了下來。
設中央,分七部,明晰職權。
至於地方的改革,也仿照中央的政治改革進行,設立七部的地方部門,並受各自部門的指揮與領導。
如果改革順利進行下去,明確上下級關係後,地方的最高權力將被收歸中央,地方執政官也不能想幹嘛就幹嘛,並選擇性執行中央的命令。
中央機構將管理整個領地的內政、外交、軍事等方面的行政事務,而地方行政機關則將以管理內政事務為主,不再管理外交事務,並降低在軍事方面上的管理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