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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5章 駕校 自行車與一場災難(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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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蘭茨的命令一出,民眾自然是十分贊同,不過他們希望先把沃尼克公爵抓起來,畢竟他已經嚇到他們了。

弗蘭茨自然不會支持這種無禮的要求,實際上他之所以制定這一條命令就是在警告維也納的那些飛車黨們。

沒錯雖說此時奧地利帝國汽車還未普及,但飛車黨已先一步誕生。

別看官僚和貴族們大多對約瑟夫·澤雷爾的新車嗤之以鼻,但是在貴族的年輕一輩中對這種半履帶車可是趨之若鶩。

剛巧其中有不少人就有機會接近這些車輛,於是這些展覽品便失竊了。

得到了新玩具的年輕人們自然是要好好炫耀一番的,不過他們是萬萬不敢在城市內橫衝直撞的,至少白天不敢。

每當夜幕降臨,這群飛車黨便會城市裡橫衝直撞尋找刺激。他們也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有問題,所以出了不少封口費。

但弗蘭茨才剛剛整頓過維也納,根本就沒人敢收這筆錢。

於是乎這筆錢居然直接擺在了他的辦公桌上,弗蘭茨就差點氣笑了。

一群精力過剩的傢伙,簡直是沒事找事,不過也算是提醒了弗蘭茨法律確實不夠完善。

他現在給這群年輕人兩個選擇,要麼遵紀守法,要麼滾去殖民地折騰。

實際上當弗蘭茨把事情挑明,這群人當中不是被父母打斷腿就是提前被送往殖民地深造。

在奧地利帝國級別越高的官員越清楚弗蘭茨的可怕,他們即便平時對自己的子孫後代再溺愛也不會和皇帝對著幹。

其實也不是弗蘭茨不通人情,這群傢伙如果肯老老實實地待在自己家的馬場或者莊園內玩耍根本不會搞出這麼多麻煩。

一群無所事事的傢伙非要跑到大街上晃悠,弗蘭茨不收拾他們以後還怎麼查其他人?

而且這群傢伙橫衝直撞確實造成了不少破壞,即便是成倍賠償,擾民的事情又怎麼算?

錢對於這些二代們來說實在算不上什麼,別說翻倍就算是翻十倍他們的家裡也賠得起。

其實如果不是弗蘭茨強制要求,皇室作保,那些受害者家庭連賠償金都不敢收。

至於面子之類的問題,這些二代們在維也納這種大人物多如牛毛的地方也早就鍛鍊出來了,畢竟哪怕他們家裡的勢力再大,上面還有皇族壓著。

而在皇族之中無論是最初的索菲夫人,還是之後的弗蘭茨都不會允許有人胡作非為。

之前姑且能算是法律漏洞,但如果再知法犯法,那就別怪弗蘭茨不客氣了。

看來普及半履帶車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還是要一點點做起,也不知道歷史上其他國家是怎麼普及汽車的。

關於美國的汽車發展史,弗蘭茨倒是了解一些。但美國的情況又與歐洲大陸有所不同,因為美國土地足夠廣袤,他們開車的試錯空間很大。

可奧地利帝國情況則完全不同,城區人口過於密集,道路上牲畜、行人、自行車都有,導致交通混亂。

這種情況下如果貿然效仿美國,那麼弗蘭茨敢保證街道上會亂成一片,因此而引發的交通事故更是會成幾何倍數上升。

實際上英國的情況更加離譜,不過英國的汽車工業並沒有發展的這麼早,1865年英國出台了《紅旗法案》要求:

任何「無馬馬車「必須有三人操作:司機、助手和一個走在車前舉紅旗的人,速度限制為城區2英里每小時,郊區4英里每小時。

每小時兩英里和每小時四英里分別是什麼概念呢?

大致可以理解為普通人的慢走和快走,這種速度根本發揮不出來汽車的優勢。

更何況奧地利帝國還有海量的自行車,這些又慢又占道的東西真有必要存在嗎?

弗蘭茨想到的破解之法是先建立駕校逐步普及汽車,畢竟在他心中安全和秩序才是第一位的。

當然弗蘭茨也不會閒著,他會率先普及三輪摩托車也就是前文提到過的噴火式三輪車。

這種車輛的上手門檻相對來說就要低得多,只要會騎自行車問題就不大。而經過十幾年的發展,此時奧地利帝國的自行車普及率已經非常之高。

奧地利帝國的自行車年產量高達180萬輛(占世界自行車產量的90%),國內保有量大概一千萬輛左右。

由於奧地利帝國的保底機制,所以在奧地利帝國幾乎每個家庭都有一輛自行車。

自行車也幾乎成為了奧地利公民的象徵,他們覺得這種全新的交通工具打破階級之間固有的界限。

不過這也引起了貴族和官僚的不滿,畢竟大多數老爺們還是不想嘗試這種貓著腰、撅著腚的活動,他們總會私下聲稱騎自行車是一種不雅行為。

然而貴族青年卻大多喜歡這種活動,他們甚至將其當成了一種高尚的運動。

無論如何污衊都擋不住自行車所帶來的便利和廉價,自行車的限制要比馬車少得多,各種狹窄的道路都能穿行,停放也更加方便,更不需要去雇昂貴的馬車夫。

完全不需要擔心因買車而破產,速度更是可以隨心所欲,不必擔心馬匹失控。

這個時代的馬車有多麼昂貴,多麼難伺候前面已經講過,對於一些小貴族、小商人一輛馬車就能讓他們破產。

然而自行車並不會,雖然路面不好經常需要維修,但卻在無意中又開創了一個新的行業「修自行車」。

自行車的普及也讓馬車行業受挫嚴重,具體到後面會詳細介紹。

由於奧地利帝國工廠的高效,自行車的價格已經被打的很低。

從最初的150弗羅林到現在只需要20-30弗羅林就能購買一輛標準版的自行車。

如果是家庭的首輛自行車或者趕上節日慶典只需要8-10弗羅林便能將其拿下。

橫向對比此時在英國的自行車單價超過20英鎊,如果是奧地利帝國進口的自行車價格大概率會超過50英鎊。

雖然此時英國和奧地利都有自行車,但雙方的技術完成度完全不在一個檔次上,僅僅在自行車的技術上說奧地利領先五十年都不為過。

在法國的情況也差不多,法國自產的自行車一般都是300-400法郎,奧地利帝國進口自行車價格會直接翻倍。

實際上由於和奧地利帝國距離較近走私相對方便,所以價格並沒有到太過分的程度。

英法的自行車產業早已全面落後於奧地利帝國,他們還在用早期的腳踏板,而奧地利帝國早已改用了傳動鏈。

雙方的傳動效率至少相差一倍,也就是說使用奧地利帝國的自行車可以節省一半的力氣。

但在實際操作中這種差距會被近乎無限放大,大到足以讓人崩潰的地步。

為什麼英法不改用傳動鏈?因為製造傳動鏈需要用到鋼,而且最好是特種鋼。

然而此時英法鋼鐵工業才剛剛發展,鋼價依然貴的嚇人。弗蘭茨又向英法封鎖了關鍵技術,如滾柱軸承等導致大工業難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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