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其他類型 > 黃天之世 > 第八百一十九章:頭如雞,割復鳴

第八百一十九章:頭如雞,割復鳴(1/2)

目錄

初平七年(196年),三月一日。

這麼說其實並不正確,一個月前確實是初平七年。

但是現在正確來說應該說章武元年。

因為初平的年號在一個月前就已經被廢除。

新的年號被定為「章武」!

這一個月以來,漢帝國的內部正發生著翻天覆地的變化,朝堂之上爭論不休,議論紛紛。

整個陳都如今都處於一種極為沉悶的狀態,所有人的臉上都布滿了陰雲,不見一絲笑容。

這一個月來陳都發生的變化,甚至比起當初北伐事敗的消息傳來之時的變化更為巨大。

只有稍微有心一些,都會發現陳都皇宮的守衛明顯比起之前要多了許多,四城守衛也全部換成了禁軍守衛,街頭巷尾巡邏的兵丁正變得越來越多,他們巡邏的間隔時間正越來越短。

街道坊市之間的民眾也不敢再聚集在一起,甚至連談論都儘可能的謝絕,一見到軍卒趕來,尋常的百姓便立即便停下言語,停住腳步,等到巡邏的軍卒走過之後再敢行動。

三人以上都算是聚眾會集,都有可能被軍卒盤查問話,若有不對,便有可能被帶入府衙之詳細調查。

這一個月來,大量騎乘著快馬的信使不斷進出陳都,又有很多裝飾華麗的馬車從外地趕到陳都。

所有人都聞到了一絲不正常的味道,厚重的陰雲正縈繞在陳都的上空。

子時已過,鴉默鵲靜,萬籟無聲。

陳都作為如今漢帝國的都城,仍舊實行著嚴格的宵禁制度。

廷尉府外,燈火昏暗,只有兩名身穿著札甲的軍卒按配著腰刀守衛在門外。

街道的盡頭,數盞燈籠浮於半空之,正向著這邊緩緩飄來,守衛在廷尉府外的兩名軍卒並沒有太過於在意,他們知道那是陳都城正在巡邏的巡城兵丁,這段時間,陳都實在是不太安寧。

「踏踏踏……」

腳步聲由遠到近,一隊全副武裝,盔插著翎羽的漢軍軍卒從廷尉府緩步走過。

為首的漢軍隊長掃視了一眼就在身旁的廷尉府,此時的廷尉府之有幾處閣宇之還亮著的燈火,那幾處閣宇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不過很快那漢軍隊長便重新移開了目光,他只要確保這一片地區的安全即可,廷尉府之有燈火亮著並非是什麼異常之事。

北風迅捷,雖然已到了三月,但是天氣並沒有絲毫回暖的跡象,刮來的北風比起往日甚至更為冰寒。

李成站在窗前,從窗戶的縫隙之,沉默的注視著從道路之上緩緩走過的那隊巡城兵丁。

《仙木奇緣》

陳都之發生的變化,讓他承受著巨大的壓力。

作為廷尉右平,他掌管著詔獄,這一個月來,詔獄之的人數多的可不只是一星半點。

京城因為近日的變化,巡城的兵丁成倍的增加,陳都底下暗流涌動。

鷹衛在陳都的幾處情報所都被查處,燃起的大火,悽厲的哨音在陳都城的上空縈繞。

那悽厲的哨音,是其發出的警告,告知情報處已毀,警示還沒有被發現的人好好潛伏。

這段時間以來,李成根本不知道自己睡覺之後再睜開眼睛時,到底會不會還在自己的床上。

或許哪一天,他的聯絡人被抓住之後,那些繡衣使者就會沖入廷尉府拿人,將他關進那暗無天日的大牢之。

每次聽到那悽厲的哨音之時,李成的都難以再繼續保持平靜。

但是他又不得不保持平靜,若是被看出了端倪,那麼等待他的下場,也是一樣。

廷尉右平這個身份保不住他,王允也不會保他。

在陳都待了這麼多年,在朝堂之上浸淫已久,李成很清楚自己在王允眼不過只是一枚棋子罷了,有用時一用,無用時便可以一腳踢開。

腳步聲漸漸遠去,李成一直等到那隊巡城兵丁完全消失在道路的盡頭,光亮徹底消失在眼前之後,才收回了自己的目光。

轉身走回桉桌,沉默了片刻,李成從袖取出了一面乾淨的絹帛,將其放在了桉桌之上,而後慢慢的開始研墨。

燭火搖曳,李成拿起了毛筆沾了一些墨水,抬眼看了一眼房門的門閂,落下了毛筆。

「明歷三年,三月初一……」

李成一筆一划,將自己所知曉的全部都緩緩的書寫在了絹帛之上。

這一個月發生的事情實在是太多。

先是天子明發詔令在各地修建軍校,要求隊率以上、軍司馬一下的下級的軍官必須輪流前往軍校參加集訓。

而後便是廣募工匠,強征了不少的民眾前去工坊幫工,並再度擴充禁軍編制。

這第一封詔書也掀開了轟轟烈烈的變法的序幕。

其二,進一步放開州牧的權柄,當然只是部分州郡,兗州、青州、荊州三州州牧權柄增強,,交州、徐州、豫州、揚州七州保持不變,權力仍歸央。

兗州、青州、荊州三州州牧,允許開府,有徵兵、統兵,出兵之權。

州內錢糧稅收除小部分需要上交之外,其餘允許截留,有調控其所屬郡縣的錢財,糧草的權力,並賦予其任免州內郡縣長官之權。

當初劉焉以刺史威輕,既不能禁,且用非其人,以致離叛為由,上書改置牧伯之後,各地州牧的權柄已經得到了極大的加強。

這一次的變法,同時也放開了鄉勇的口子,當時四州黃巾復起之時,盧植帶領冀州軍主力阻截四州黃巾軍西進時麾下就有不少鄉勇組成的軍隊。

這一次,漢庭再度放開了權力。

允許兗州、青州兩州的世家豪強募集私兵,協助漢軍防衛,甚至根據人數給與其相應的軍職,當然軍職不與正規軍相同,戰時也要服從本州州牧的指揮。

第三條變法,相較於之前兩條,可謂是最為溫和的一條法令。

在國內,實行屯田制,廣募流民以為屯民,開墾無主和荒蕪的土地。

屯田制幾乎照搬著明庭設下的屯田制,置典農官、典農都尉、典農校尉、典農郎將,不隸郡縣,收成與國家分成,在兗州、青州、荊州三州收成則直接在州內分成。

雖然制度相彷,但是漢庭收取的田稅卻是要比明廷收的高的多。

使用官牛者,官民四,使用私牛者,官民對分,農具倒是由官府統一提供。

屯田農民不得隨便離開屯田,離開屯田以逃兵論處。

軍屯以士兵屯田,十人為一屯,一邊戍守,一邊屯田。

前兩條的變法雖然有些激烈但是並沒有遭受太多人的反對。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