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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政令(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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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政令(求月票訂閱!!)

簡牘所書一共有三條政令。

其一為農田水利法:

派出專門的官員去各地掌管此事。

凡吏民能提出土地種植方法,指出陂塘、堤堰、溝洫利弊,且行之有效,可按功利大小給獎。

其二為募役法:

廢除原來的民戶需要承擔力役、雜役、軍役等徭役。

黃巾軍治下全部採用僱人應役的辦法,雇員所需經費,由按戶分攤。

原來不用負擔差役的豪強、地主、世家,也要繳納役錢,稱為「助役錢」,甚至承擔更重的稅錢。

其三為徵稅法:

前兩年,對於地主豪強土地收取三成,對於普通民戶只收稅兩成,租借田地者收稅三成;開墾的荒地,無論富戶貧戶皆免稅一年。

第三年起,豪強、平民皆收取田稅三成,租田收取田稅四成,但田土越多,收稅越重。

地多者多納,地少者少納,無地者不納。

將所有農田按照土地的肥沃程度分為三等,上田多征,中田照常徵收,下田少征。

勘察田畝,由鷹狼衛、符祝、農政司、內務府四方判定,膽敢有惡意欺瞞田土,貪贓枉法者皆治罪。

楊績捧著手中的簡牘,只覺得其猶如千鈞之重。

第一條農田水利法,並沒有任何的問題,不過多支出些錢糧罷了。

但這第二條,第三條,無疑於是豪強地主的身上割肉下食。

楊績雖然歸附在黃巾軍的治下,其家族在并州並沒有多少田土,但此令一出,楊家也肯定也要承擔一部分的「助役錢」。

但最重要的是眼下雖然黃巾軍軍力鼎盛,足以壓制境內的豪強地主,但這兩條政令一出,觸犯的可是天下豪強世家的利益,勢必會將所有豪強世家徹底的推到對立面。

錢財事小,若是黃巾軍敗亡,楊家只怕是難以存續,楊績不得不為自己的家族考慮。

因此不管是出於公事,還是私事,楊績都應該要選擇反對。

「明公。」楊績面色變幻,思慮著該如何用詞,畢竟許安積威甚重,「在下以為第一條倒是可行,但第二條和第三條政令,現在頒布有些操之急也,並不怎麼合時宜。」

龐渤雙眉緊蹙,也是附和道:「我和文仲看法相符,雖然我軍現在取得一些優勢,但並非是碾壓的局面,就這樣逼迫著天下豪強世家走到我們的對立面,我軍將寸步難行,此法並不妥當。」

傅祁審視著簡牘上的內容,也是微微搖頭,勸諫道:

「明公應該是憂心錢糧之事,所以才想推出這三條政令,以途充實庫倉可對?」

許安點了點頭,黃巾軍中的錢糧隨著軍隊的調動,還有各項政策的支出,真如流水一般。

「我以為我黃巾軍天生便和大部分的豪強世家無法融合,本就是勢同水火之境,進攻河東、上黨兩郡之時,豪強世家的私兵甚至遠勝的正規漢軍。」

對於楊績和龐渤所言,這兩條政令一出,觸犯的是天下豪強世家的利益,會逼迫著天下豪強世家走到黃巾軍的對立面,許安也曾考慮過。

但黃巾軍並沒有大義的名份,又屬於農民起義,至今為止,根本就沒有任何郡內一家豪強願意投靠黃巾軍。

楊績、傅祁、龐渤三人是因為涼州叛軍的威脅,還有閻忠的盛情邀請,加上看中了黃巾軍的潛力,願意加入黃巾軍博一博錦繡的前程。

至於閻忠,他雖然是涼州的名士,但和一般歸屬於漢室的那些豪強世家不同,他野心勃勃,看出了漢帝國的軟弱無力,想的便是取而代之,獲取從龍之功。

許安聲音微沉,言道「豪強世家本就在我等對立面,又何來逼迫一說?」

「富者田連阡陌,竟少納錢差,貧民地無立錐,反多征徭役?」

既然不能依靠豪強世家,那麼不如頒布政令收攏民心,依靠群眾依靠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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