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一章 華歆與管寧的愛情(1/2)
法家的做法的確刷新了人的三觀下限,但要說一點可取之處都沒有,也是不太公平的。
比如商鞅變法,施行二十軍功爵,給最底層的百姓提供了晉升通道,打破了長久以來貴族壟斷權勢的格局。
這便是林朝看《商君書》,感覺到的那一絲公正的理想主義色彩。
商鞅變法之初,太子犯法,商鞅表示太子是秦國未來的國君,不能處罰,轉而便把太子兩位老師的鼻子給割了。
要知道當時太子的兩位老師,其中一位可是秦孝公的兄弟,商鞅依舊法不容情,有力捍衛了法之公正!
相比之下,儒家在這一點上崇尚世襲罔替,更容易形成階級固化,這是林朝最不願意看到的。
這也是法家如此惡劣,林朝也要將其引入學宮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不過看鄭玄和蔡邕的態度,應該不會太順利。
林朝拱手道:「老師、蔡公,難道法家便一無是處?」
鄭玄點了點頭道:「這是自然,若諸子百家尚有可取之處,法家邪術便應永世封存,終不可出世害人。」
林朝苦笑道:「非是弟子冥頑不靈,只是教化之道,知易行難,治理著天下,終究要靠法度。」
儒家用禮法仁義教化世間的想法固然是高尚的,但未免有些太過於理想主義。
聖人之所以是聖人,因為那是凡夫俗子不可企及的境界。
道德這玩意,始終是用來律己的。
誠然,人心中的道德始終應該比律法高上一些。
一個人若只遵守法律,那這個人很有可能是個人渣無賴。
但即便如此,這世間也需要律法來規範人的行為。
依照林朝的想法,最好是儒法並用。
但鄭玄卻給出了一個完全不同的說法:「子初,我儒學自有法,何須用法家之法?」
聞言,林朝頓時愣了一愣。
儒家也有法?
鄭老頭你可莫要框我。
見林朝滿臉疑惑,蔡邕笑了,捋著鬍鬚說道:「子初以為,法家從何而來?這世間最早的法家人物,又是何人?」
林朝肚子裡的知識有限,第一個問題他不能回答,但第二個問題卻還能說道說道。
「在下以為,管子應為法家之首。」
管子即是管仲,春秋時期助齊桓公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的大賢。
由於管仲所在的時間比較早,而他本人的施政方針又不似後世法家那般酷烈,所以有人說他是法家,也有人說他是儒家。
依照這個時代的主流,管子還是儒家人物,所以蔡邕聽到林朝的答桉後,便有些意外。
「好,即便管子為法家先驅,可之後的法家呢,還不是皆出自我儒家門牆。」
蔡邕說這句話的時候,言語中帶著明顯的得意與輕蔑。
這個說法林朝倒是第一次聽說,不過細細想來,好像也的確是這麼回事。
除了商鞅之外,其他的法家人物,諸如吳起、李悝、韓非、李斯等人,貌似都是儒家門徒。
難道法學真是源自儒家不成?
蔡邕沒注意到林朝神色中的異樣,而是繼續笑道:「我儒學作為法家之師,法家有法,我儒學又豈能無法?」
聽到這裡,林朝明白這已經涉及到自己的知識盲區了,便一拱手道:「請蔡公賜教。」
當下,蔡邕便把儒家之法對林朝講述一遍。
聽完之後,林朝整個人都震驚了。
依照蔡邕的意思,法家之法,是為一人之法。不顧世間道德,不管百姓死活,甚至不理會天理人倫……
一言以蔽之,就是只考慮目的,而不顧及實際情況,
所以施行起來便是暴政。
而儒家之禮法,則是脫胎於禮儀規矩,所設立的一切限制,也都與道德價值觀相符,所以施行起來便是仁政。
就拿謀反叛亂大罪來說,倘若牽連的人實在太多,儒家當政者便會考慮影響,顧慮後患,便可能會只誅首惡,其餘人酌情赦免。
處理完之後,儒家還會反躬自省,來一波經典的拋開事實不談,這麼多人反你,難道你就沒有一點過錯嗎?
這種處理方式,便是法不責眾最好的寫照。
若換做法家的處理方式,那可就一點緩和的餘地也沒有,統統殺光!
經過蔡邕這一解釋,林朝頓時恍然大悟。
雖說蔡邕這些話中肯定有為儒家粉飾的地方,但道理的確是這樣。
都說漢承秦制,其實這是個誤區。
因為漢繼承的只是秦的郡縣體制和官制,而非秦朝的一切東西都拿來套用。不然漢初也不會用黃老之學來與民生息了。
至於百代皆行秦法,更是一個偽命題。
似秦法那種嚴苛的政令若真能傳百代,後來劉邦入咸陽約法三章時,就不會出現赳赳老秦,喜迎沛公的局面了。
看,連秦人自己都受不了秦法,又如何傳百代?
真正流傳千古的,是始皇帝確立了華夏大一統的制度。
自始皇帝之後數千年,但凡有志者,上至帝王將相,下到黔首百姓,都在維護華夏大地的統一性,不容神州被虜寇踐踏!
眼看林朝被蔡邕說得沉默不言,鄭玄開口總結道:「子初,為師不知你為何一定要引法家入學宮,但為師想告訴你,但凡嚴刑峻法治國者,最後皆身死國滅。子初你素來善待百姓,此番道理想必也不用為師贅言……」
「多謝老師教誨,弟子明白。」林朝拱手道,「但弟子仍想引法學入學宮,《商君書》自是歪理邪說,但弟子以為《管子》、《韓非子》可堪一讀。」
《管子》自然是沒問題的,畢竟管仲是儒家還是法家,這個問題一直未有定論。
至於《韓非子》,裡面的內容倒是不像《商君書》那麼邪惡,更多的是對古今之思辨,雖然仍有五蠹這種蔑視禮儀道德的東西,但總能自圓其說,更具有一定的哲學性。
鄭玄與蔡邕思慮良久,最終還是答應了林朝的這個請求,將《管子》、《韓非子》列為選修教材。
從這一點,也能側面看出儒法之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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