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武俠仙俠 > 我以科舉證長生 > 第203章 搭台(銀萌)

第203章 搭台(銀萌)(1/2)

目錄

第204章 搭台(銀萌6)

宋懷章此言一出,滿樓皆是叫好聲。

文無第一,宋懷章之言,卻是許多人之心聲。

更有不少人,樂得看文人相爭,覽一番熱鬧。

風自窗外入,吹得燭火飄搖。

文會未啟,戰意已濃。

「宋懷章之言極是!」

話聲傳來,人群分開,一名身形修長的男子緩步上前。

他約莫二十七八歲,面色溫潤,鬢角微卷,神情從容。

一襲銀灰儒服,袖口繡著一枚細小的「白」字印章。

有人認出,低聲驚呼:「那是白水書院第一儒生——盧文珏!」

「盧文珏?」

「正是他!兩年前雍都觀碑,以《春秋議》震動全場,被譽為『白水文骨』!」

「我還聽說他在《大雅補註》中,曾以一篇旁論,令四大學官皆改評次序。」

「這等人物竟也到了滄瀾?看來今日的文會,要變成龍虎之爭了。」

盧文珏走到場中,溫聲一笑,語氣謙和,眼神卻如刀鋒微藏,「悲秋客之名,早聞其聲。盧某此來,只願得一較量的機會。」

廳中隨即議論再起,聲浪如潮:

「宋懷章、盧文珏、薛向——這三人若同台,必是盛世之爭。」

「鄙人不才,永川孟浩,也願一爭。」

「江東秦風眠,請戰。」

「…………」

霎時間,竟有十數人要求出戰薛向。

紅樓內燈火飄搖,映出眾人臉上的興奮與緊張。

雍王妃抬眸遠望,指尖輕扣茶盞。

而薛向,只淡淡一笑,心情愉悅。

出風頭,於他而言,沒多大意義。

可靠詩詞出名,震動一方,則是他的剛需。

只因,每一次盛會,他的詩作傳揚出去,便會在文宮產生大量才氣。

原本,在未能穩固句境之前。

他對才氣和願氣的需求,是沒那麼大的。

可自從仁劍劍意留駐文宮後,他便常有異感。

起初,他還以為那是仁劍遺意帶來的壓迫,

可漸漸地,他發現自己文宮中那株文氣寶樹枝葉微枯。

才氣與願氣的流動變得遲緩。

經他仔細觀察,才發現正是盤踞於他文宮的仁劍劍意,在緩緩吸納他文宮中的才氣和願氣。

仿佛一株根系極深的寄生樹,不露聲色,卻永不停止地汲取養分。

薛向曾想著將仁劍劍意挪移出文宮,可任憑他怎麼努力都無濟於事。

仁劍劍意仿佛認定他是新主,卻又不容他主宰。

他無法拔除它,也無法御使它。

這幾日,他心中多有憂思。

若再不補充才氣,遲早文宮空虛,文氣寶樹必定凋零。

而今盛會在前,群儒匯聚,對他而言,這裡便是生產才氣的加工廠。

此外,薛向也料准了向他挑戰的諸位儒生的心理。

未必所有挑戰者,都篤定能勝過自己。

無非是也將眼前的盛會,當作了舞台。

有他悲秋客參加,這個舞台的標準會非常高。

到時候,所有挑戰者的詩作,只要稍有品相,便會廣為流傳。

如此,積攢的才氣便不會少了。

總之,這種場合,薛向將盛會視作機會。

挑戰者何嘗不也是將有悲秋客參加的盛會,視作更大的機會。

當下,薛向向魏范傳音,「老師,你看,學生我都被欺負成這樣了,您老也該說句話了。」

他傳音才入魏范之耳,魏范吃了一驚,反向傳音,「你小子何時掌握這等秘法?不到結丹境,是無法把握的。」

薛向用的妖族秘法,自然和人族不同,他不便點破,只推說是偶然間得來的秘法,又趕忙轉上正題,「我當然是願意代表學宮出戰的,可咱也不能白忙不是?」

「你小子又想出什麼么蛾子?」

魏范嘴角浮起一抹笑意,隱約已猜到薛向在動什麼主意。

薛向一通分說後,魏范啞然失笑,同意助他一臂之力。

魏范輕咳一聲,走到場中,拂了拂袖,笑意盎然。

「諸位。」

他開口,聲音不高,卻清朗入耳,「我聽得眾人言語,皆道比文論才,盛事難得。

只是,俗話說:有爭無賭不精神,有賭無注俗了人。」

滿廳人俱是一愣。

魏范撫須一笑,眼角含著幾分狡黠,指著薛向道:「我這學生的驚天詩名,可不是靠旁人抬出來的,是自己一篇一篇詩章打出來的。

若有人勝了他,自可名揚天下,得個『詩才橫壓悲秋客』的美名,那是何等風光?」

他話鋒一轉,「可若光憑一張嘴,隨意挑戰,便可與絕世高手比肩,這『成名之路的入場券』,是否太廉價了些?」

眾人面面相覷,不少人暗暗點頭。

魏范笑著攤手,步子微移,語調平淡,詞鋒崢嶸,「設若人人都可空言相邀決鬥,那我這學生一天也就不用干別的了。

光在各州各郡應付人挑戰,怕是連吃飯睡覺的工夫都沒了。

要真想較量,也得有點誠意,總得拿些珍貴之物作注,才算不辱沒堂堂悲秋客。」

廳中先是一靜,繼而議論紛起。

「魏老此言在理。」

「確實,空談比拼,贏則名滿天下,輸則退守一方,哪有這麼便宜的事兒?」

「有爭有注,方顯盛會氣象!」

「請人作畫,尚且要潤筆之資,邀天下名,不可無代價。」

「…………」

反正,看熱鬧的從來不怕事兒大。

一片議論聲,皆是要一眾挑戰者下注。

宋懷章眉心微蹙,盧文珏低頭沉吟,其餘挑戰者各自盤算。

雍王妃輕輕一笑,放下茶盞,「魏先生之言甚妙,那依魏先生看來,要以何物作注?」

她冰雪聰明,早已猜到薛向必是傳音給了魏范,二人唱這一出雙簧。

既然有機會幫到情郎,她自不會袖手旁觀。

魏范撫須點頭,朗聲答道:「王妃高見。既是盛會風雅,自當有儀有節。

我看,不用旁物,就用願餅——最合適不過。

凡挑戰者,出一塊二兩重的願餅,若能贏了薛向,可取回願餅。

可若輸了嘛,便當作自己揚名之路上的代價。」

「妙極!此賭文雅,又合禮制。」

「願餅至珍至貴,豈非盛舉?」

「二兩重的願餅,可不是小數目啊。」

「那是自然,二兩願餅抵一名七品仙官一年的俸額。」

「話雖如此,但想想看,若真能在觀碑盛會上勝了『悲秋客』,那可是一戰成名,名揚天下!這一注,值!」

「…………」

如潮議論,大多在說「值得」。

可適才大言挑戰的儒生,已經有不少人暗暗打了退堂鼓。

他們要的是揚名,無代價的那種。

二兩重的願餅,太過珍貴。

薛向一看,魚兒要跑,那還得了?趕忙掏出三枚黑色朝暮露,「既是賭注,自當雙方下注。

我這裡有三枚黑色朝暮露,若能勝過薛某,這三枚朝暮露,便是勝者的戰利品。」

「朝暮露?」

有人驚呼出聲,語調陡然拔高。

「是那種在文淵亂海孕出的靈露?傳聞以妖丹血氣為引,每一滴都凝聚天地精粹!」

「可不止。」

另一名學官壓低聲音道,「朝暮露入體,能激發筋脈潛能,催壯氣血,堪稱煉體神物。

若用以煉丹,更是可煉出增壽、強魄、補氣三效合一的極品靈丹。三枚黑色朝暮露,足以讓元嬰大能為之拼命!」

「薛向竟拿這種寶物作賭注?」

「這也太奢了!」

「他是瘋了還是有恃無恐?」

一名白須老儒微微頷首,嘆道:「黑色朝暮露,乃煉體極珍之物,服之可壯氣血三成,若再輔以文氣流轉,可生凝血之象。此物不比靈石,價不可量。」

「有道是,貧文士為名,富修士為命。這一局,哪能不火?」

議論聲漸高,連外廊的看客也爭相探頭。

有年輕儒生臉色發紅,忍不住拍案:「這才像話!

既賭文采,也賭命運,這才配稱觀碑盛會!」

有人低語:「只是……他若敗了,豈不血本無歸?」

另一人冷笑:「能把朝暮露拿出來的,分明是以勢壓人,用氣勢逼人退步。」

又有人道,「未嘗不是誘敵深入,想要這些挑戰者忘心忘形。不管怎樣,既有機會博得朝暮露,又有機會揚名天下,換我是這些年輕人,一準也會拼命。」

事情到了這一步,一眾挑戰者再無人退縮。

畢竟,能立身於此紅樓之中者,皆是州郡才俊、名門子弟。

他們或出自書香世家,或是藩府之友,或為學宮高徒。

衣袍再朴,也縫著金線;言辭再簡,也藏著驕傲。

寒門?此地無寒門。

窮人?此刻無窮人。

二兩重的願餅,固然貴重,但對這些人而言,擠擠,總能有的。

更何況,他們賭的不是願餅,而是名聲——那能讓宗族門楣生輝、讓詩文入史的榮耀。

宋懷章神情沉靜,指間一枚玉盒輕啟,露出封存的願餅光輝,淡白如月。

「宋某應下此約。」

盧文珏也微微一笑,從袖中取出一方白玉印盒,

「白水書院,豈能缺席此局?盧某亦當奉陪。」

其餘挑戰者紛紛響應,玉盒、靈匣、符袋次第亮出。

一時間,二十餘枚願餅懸浮半空,靈光交織,

在燭影下匯成一片淡金霧氣,照亮整座紅樓。

人群心潮湧動。

有人嘆道:「這場文斗,怕是要寫進史冊了。」

也有人低聲笑道:「一枚願餅,買一頁傳世之名,豈不划算?」

不多時,二十餘願餅紛紛置於一張梨木條案上,與此同時,薛向的三枚黑色朝暮露也落於桌上。

至此,賭局已成。

盛會將啟。

又一陣喧譁之後,話題很快轉到仲裁之人。

「既是賭局,總要有個公正之裁。」

「此事不小,若無仲裁,豈不亂了章法?」

眾人你一言我一語,廳中議論聲再起。

「可請州牧,或者倪宮觀。」

「他二位怎會屈尊親臨?」

「那便請雍王妃殿下?」

有人低聲道,「殿下身居貴位,涉賭為裁,未免失禮。」

此言一出,場面一時陷入沉吟。

就在這時,沈三山悄然與身側一名青衣士子對視,那士子領會他意,忽然高聲道:「此局以文會為名,又關乎詩道與儀制之正。

依我之見,當由禮殿考試司出面為仲裁,方合規矩!」

「禮殿考試司?」

有人微微一愣,瞬間醒悟。

「此說有理,文斗本即考試之延。禮殿掌司諸務,於是非曲直最為明正。」

「若能得禮殿掌事坐鎮,公允無疑!」

那青衣士子朗聲道:「巧得很,沈三山大人,正是禮殿考試司掌事,於規制最熟不過。

此局若由沈大人裁斷,豈不再合適不過?」

眾人紛紛頷首,連幾位外邦學士也表示贊同。

「沈大人素有正名,公正嚴明。」

「我等無異議。」

沈三山見勢已成,微微拱手,面上露出一抹謙遜笑意。

「既諸君厚愛,沈某也不好推辭。

此局文斗,當秉公而論,成敗自定於文,不涉他情。」

話雖謙和,他眼底掠過一絲陰沉,掃向薛向,「薛朋友。眾人推舉於我,某雖當仁不讓。

但先前,我與你之間,似有些小誤會,

若我出任仲裁,你覺得對你不公平,可明言。」

薛向心中冷笑,知道自己便是指摘,這老傢伙也絕不會退位讓賢,反倒顯得自己氣量狹小。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