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再下血井(1/2)
周玄進了老畫齋,要解決掉觀主和痛苦大學者,
而老畫齋內的景象,很出乎周玄的意料,
畫齋二樓的臨時囚室里,痛苦大學者竟然已經瘋瘋癲癲,而被刺了「地子」斬魈圖的觀主,一直都在自己啃咬自己,但現在,他的精神狀態竟然出奇的穩定,而且身子也很完整。
見到周玄進屋,痛苦大學者正數著鐵鏈的孔洞,
「十四、十五、十六……」
觀主則向周玄投去了怨毒的目光,他周圍血呼拉岔的,一地的黏稠液體。
而他的身體恢復如初,並沒有前兩天「生食自己」之後的殘缺樣子。
「喲,挺能扛,你也學了痛苦派的本事?」周玄用骨牙,勾穿了觀主的臉頰,拉扯到面前,仔細分辨之後,發現觀主身體快速的恢復,並不是痛苦派的「血肉再生」,
血肉再生的皮膚,周玄在古玲那裡見過,比新生兒的皮膚還要白嫩,吹彈可破,
哪像觀主現在的身軀血肉,到處都是膿瘡、爛肉。
「我明白了,這「地子」的斬魈手法,簡直是無間煉獄,讓你自己吃掉自己,然後吃得差不多了,刺青催動,讓你再長出完好的身體,繼續自己吃掉自己,它比我毒辣多了。」
「周玄……你別以為找了畫家、李乘風,就能平安無事的幹掉我和痛苦學者,
我們受神明的庇護,拐子橫行,那是神明暗許的,
你殺了我們,就是斬去了神明的意志。」
被關押了兩天,觀主和痛苦大學者沒有真正的死去,只是慘遭折磨,
這讓觀主產生了某種僥倖的心理——或許周玄並不敢殺他。
因此,觀主「自食」的狀態一脫離,他便撐起精神,要和周玄好好談談,讓周玄好好醒悟自己對付的是誰,他觀主、痛苦大學者背後站著的是誰,
所以,他迫不及待的搬出了「神明」名頭。
但是,
神明之名,並未讓周玄當回事。
他取出骨牙,勾入觀主的耳朵,再次拉扯到嘴邊,中氣十足的朝觀主耳內講道,
「拿神明的意志壓我?神明意志我又不是沒斬過!
骨老集會那一天,最先出現的天神,並不是真正的天神,是我通過刺青偽造出來的。」
「你……你說謊。」觀主並不相信周玄能辦到,
周玄不過是個三炷香都不到的香火低手,怎麼能辦出這麼恢弘的事情?
「痛苦與災厄之神的銀杏圖騰、我的儺神之血,城隍「水庸」、天眼觀「無字天師」、骨老「天官」,三大神明氣息,
我將它們通過刺青的手法,全做到一尊傀儡屍體的身上,凝聚出了骨老神職都分辨不出來的天神氣息,講得這麼詳細,你現在信了嗎?」
觀主聽到此處,只覺得頭皮發麻,他也覺得天神之火的再度燃起,應該是有做手腳的,但沒想到手腳竟然動得這麼大?
還來自於一個二炷香的小人物。
「集會之時,天官的分身降臨,又如何,被我操控的傀儡,以天神氣息擊碎,天官分身我都不怕,還怕你這個替神明做髒活的黑手套?」
觀主聽到此處,便知自己威脅不到周玄,也活不過今天了,索性講道:「明江府的水很深,你是有些膽色、本領,可那又如何?
你遲早要淹死在明江府的滔天洪水裡,
不信,你等著看!」
「我會讓你瞧瞧,明江府水再深,淹不死我這條活龍王。」
周玄拔出骨牙,狠狠的剜出了觀主的右眼,握在掌心之中,低頭喊道:「井子,把隻眼睛埋到城隍道觀的牆壁里,讓他把眼睛擦擦亮,往後好生瞧瞧,見識見識什麼叫千層浪里翻身,百尺竿頭站腳的水龍王!」
話音一落,
周玄手掌上,出現了一道血色的渦流,將觀主的眼睛完整的吞噬。
觀主的眼睛,輕飄飄的進了周玄的神啟秘境,
他先看到了秘境中的一望無際的黑水。
黑水是儺神贈予周玄的「天神意志」,觀主光是瞧著,便感受到了無盡的威壓,似乎多看一眼,眼珠都會當場爆裂。
於黑水之中,觀主又瞧見了白骨和尚。
白骨和尚的骨骼,來自於七葉寺八炷香的煮酒和尚。
觀主無限逼近七炷香火,眼力極佳,當即便從骨骼上的「道痕、佛印」,瞧出了這架白骨生前在七炷香火以上。
「周玄的神啟秘境裡,怎麼會如此繁盛?」
觀主的眼睛還在飄蕩,漸漸的,他飄在了黑水之上,瞧見了一輪緋月。
緋月中的氣息,同樣讓觀主感覺眼睛隨時會被壓爆。
「與儺神同級的氣息?」
觀主在這一刻,終於明白了周玄的底氣。
他在出事前的兩天,已經打聽到了消息,知道周家儺神對周玄好得很,在晉升二炷香的時候,贈予了他儺神之手。
儺神之手不光是一隻手,還有儺神的一部分意志。
正因為有天神意志,黑水的威壓之感,才能遮天蔽日,尋常的走陰、神啟秘境,無法相提並論。
現在,緋月也有堪比天神意志的壓迫感,而緋月又是血井的象徵,這證明血井也贈予了周玄一部分的意志。
「血井,也將周玄當作了傳人。」
觀主在被周玄抓捕的時候,便知道他是雙秘境的擁有者,卻沒想到——他的雙秘境,竟然都是真正的意志。
「輸得……不冤枉。」觀主冷笑道:「但你不過是運氣好而已。」
「運氣好?為什麼儺神與血井會挑中我?」
周玄並不認可觀主的想法,
在他晉升二炷香時,腳踩周家儺面,被儺神出言呵斥,但他依然強行踩破了每一副儺面,
也就在這一刻,儺神才接納了他。
在七葉寺時,面對天穹之上,用神絲牽引煮酒和尚遺體時,周玄用骨牙,割斷天穹神絲,
直到那一刻,血井也才認可了他。
「血井和儺神挑中我,是因為我敢於向天上眾神出手,可能我香火還不高,但骨頭硬,這點,和你這個神明黑手套可不一樣。」
觀主冷聲說道:「假如你在我的位置,你也會和我做一樣的事情。」
「絕不一樣,獠鬼堂口,本事不高,骨頭卻很靈通,是上好的人貨,但我從來不把他們當成香火的燃料,
他們是我的朋友。」
觀主聽到此處,忽然想起了曾經的一樁往事,哀嘆一聲,心中已然有些明朗為什麼自己會輸。
「或許,他真不是運氣好。」
……
觀主的眼睛,飄到了緋月的中央,
緋月上的城隍道觀,打開了觀門,將眼睛吸入。
曾經讓觀主引以為豪的城隍道觀,現在成了他的囚牢。
「純坐牢,哪有那麼好的事,瞧把你給美的,你是來當苦力的。」
周玄衝著道觀的穹頂,喊了一聲:「井子,讓觀主把知道的事情,全部講出來,收不收祭品?」
城隍道觀門口的石碑上,顯出了一個字——否。
「井子你可算辦回好事了,把他知道的秘密全都掏出來。」
周玄一聲令下,頓時,道觀牆壁上,所有的眼睛全部睜開,各種仇恨的目光,向著觀主的眼睛瞧去。
目光像一條條無形的絲線,在瘋狂的攫取著觀主眼中藏下的秘密。
觀主在痛嚎,在哀求,但進了血井的城隍道觀,生死皆不由他作主。
周玄瞧見,觀主的眼睛在滴血,
血滴了一地後,觀主的眼睛便失去了反抗的目光,像所有問卜的眼睛一般,與周玄對視,交代著自己的秘密。
這番對視下,周玄瞧見了許多畫面,
有觀主在城隍堂口裡道貌岸然的樣子,在會議中,向所有的弟子打著腔調,口口聲聲要除魔衛道,還明江府一個朗朗乾坤。
有觀主在吞噬拐子送的靈骨、靈血時的貪婪樣貌,
除去靈骨、靈血,觀主曾經吞噬過活人。
這個人,還不是別人,正是觀主的同鄉,兩人小時候關係還極好。
這位同鄉,沒有走陰拜神,但通靈的天賦,與血井通靈人可以媲美。
同鄉長大後,來到明江府,想央求當時只是城隍值夜的觀主,幫他謀個前程。
而那天晚上,
同鄉便成了觀主的……
這是觀主第一次食用「人貨」,當時他與拐子還沒有勾結,所以「人貨」既沒有忤作刀手的精湛提純,也沒有拐子刻銘文時的遮星文字,
所以這波「人貨」品質雖然極高,但產生的效用,卻十分低下,並沒有幫助觀主攢上太多的香火,只在他的心裡埋下了一顆種子——
——原來,香火修行之路,是有捷徑的,只要不把別人的命當命就行。
周玄看到此處,明白了為什麼他說獠鬼是朋友時,觀主會無言以對。
除去觀主的「人貨往事」,周玄最關注的便是拐子的二號人物莫庭生,與一號人物,那個傳說中的拐子——風先生。
不過很可惜,周玄並沒有見到「風先生」,只捕捉到了「莫庭生」的畫面。
觀主長期都要去找莫庭生拿貨,從二十八年前便開始,
莫庭生這人,是一個標準的西裝暴徒,他有著儒雅的面容,年輕時便像個教書先生,年紀大了後,則像個慈祥的老人,信佛的那種,舉手投足都極有腔調,
偏偏就是這麼一個人,是拐子堂口中的老二。
觀主與莫庭生交往的畫面中,有一段特別引起了周玄的注意,
當時兩人在一間裝修堂皇的屋子裡,
桌上放著兩木箱子包裝精美的「人貨」。
莫庭生叼著雪茄,對觀主說:「兩箱貨,一箱是給你的,另外一箱是給痛苦大學者準備的。」
觀主輕輕拍著貨物,對莫庭生講道:「香火,香火,一切都是為了香火,可將香火層次爬上去,又能如何,不如莫先生的三炷香,拐子堂口中,你是一人之下,風先生不出現,你便是堂主。」
話語中,有些譏諷的味道,
莫庭生卻笑了笑,說道:「觀主,對於你來說,香火自然是重要的,但對於我來說,香火可有可無,
我的價值,不在香火上,而在於我拜堂口之前的通靈特性。
我的通靈特性屬於逆天行事,若是香火修高了,會被天穹之上注意到,三炷香,已經是我修香火的極限了。」
莫庭生總結道:「比起整個拐子堂口在明江府的崛起,我個人的香火進度,沒那麼有所謂的。」
「你的通靈,是什麼特性?」
觀主詢問莫庭生,後者笑而不語。
……
周玄離開了神啟秘境,血井趁他入秘境的功夫,已經食用完了觀主的血肉。
「該你了,痛苦大學者。」
痛苦大學者已經瘋癲,周玄也不在他身上多浪費功夫,骨牙捅進了他的眉心,
血井道觀牆上的眼睛,瘋狂眨動,痛快的食用著這具六炷香的祭品。
獠鬼的林霞,被痛苦大學者殺掉,如今,周玄用林霞贈予他的骨牙,殺了痛苦大學者,隱合某種宿命。
洗冤籙振動,周玄掏出了籙本,最後一頁,新加了一行——明江府東市街,拔骨,洗冤。
他將洗冤籙本合上,站在窗前,默默祈禱著:「霞姐,獠鬼的朋友們,大仇已報,一路走好。」
他按照周家班的送魂儀式的詞,連續念了數遍後,才睜開了眼睛。
此時,痛苦大學者的血肉,已經被血井吞噬殆盡,
連吃兩個祭品,血井在城隍道觀前的石碑上,又顯出了讖語——問卜、塑神。
這是血井在詢問周玄祭品要如何使用。
塑神,
上次周玄用忤作堂主作為祭品試過,只在道觀神台上,塑出了一個懸浮的巴掌。
「井子弄的塑神,肯定是個好東西,上次祭品不夠,這次我再試試。」
周玄在秘境裡,用意念與血井溝通,將觀主和痛苦大學者這兩尊祭品,全用在塑神上。
有了他的首肯,城隍道觀里又下起了雪,雪往神台上籠罩,
等風停雪定後,神台上,懸浮了兩條手臂、兩條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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