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新吏治(2/2)
「我有幾個不成熟地意見,說出來請諸位斟酌;第一、設立公務員制度,凡在政府中任職地。一律稱之為公務員,彼此只有級別、職務的不同,沒有身份區別。無論科員也好,各省都督也好。都是公務員,是人民公僕,不是作威作福的老爺;第二、改革公務員晉升和制度,前清官制,吏與官涇渭分明,小吏永遠是小吏,無論有多出色,都不能晉升為官。造成了人才的極大浪費。今後我們選拔官員,要優先從辦事員中選拔。要給予他們晉升的機會;第三、設立公務員招考制度,北疆建設,任重道遠,能幹事的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懂新政,有知識的人就更少了,我提議向全國招攬人才,通過考試,擇優錄取為公務員,至於什麼條件,大家可以協商,我覺得高小畢業是必要條件,年齡以十八以上三十以下為限。這些新錄用的公務員,不能一上來就當官,要先試用一年,老老實實從基層干起,從最普通的辦事員干起,如有出色表現,則根據相應條例進行晉升。當然,如果來的是留學生、學有專長,可以特殊對待,做到人盡其才;第四、設立公務員退休制度,特別要學習西方放退休金……」
秦時竹地話還沒有說完,就引起大家的熱烈討論,這才是本次會議的重心所在。在他們看來,秦時竹地第一條只相當於稱呼改變,是表面上的,順應的是從*向共和地過渡。但第三條和第四條大家就有疑問了。
「公務員招考比較容易理解,中國自隋唐以來,就重視科舉取士,現在這個招考,原理也是一樣的,但幾年前我們剛剛廢除了科舉,您這麼再改回來是不是倒退呢?」
「對科舉最大地非議是什麼?」
「無非是八股迂腐不堪,束縛思想之類……」
「其實科舉本來是件好事,通過考試選拔人才,既公平又公
「那為什麼清廷還要廢除科舉呢?」
秦時竹笑了:「科舉不錯,錯的是科舉的內容。儒學本來博大精深,也有眾多有益成分,但偏偏來個八股,束縛思想,或詞不達意或陳腔濫調,更要命的是,學生學習八股後,不關心社會、國家大事,一心只讀聖賢書,無經世之才,無幹事之能力。雖偶爾有那麼一兩個幹事良材,如曾國藩、李鴻章等,但更多的還是庸才、蠢才、奴才!所以必須改變考試內容,要以新學、國家大事為主。」
「最好還要增加策論。」有人提出建議。
「對,就是要問如何治國、治民的策論。」秦時竹笑著說,「這樣大家不會認為我舊瓶裝新酒了吧?」
「那是當然,其實科舉也有不少好處,可惜好經讓人給念歪了。」中國慣有賣官鬻爵,但無論如何有錢,想買一個舉人卻是萬萬辦不到的。
「以前任用官員還有一個弊端,就是一上來就授予官職,試想,一個讀書人,辛辛苦苦讀了這麼多年書,根本就沒有接觸過多少實際,更談不上治國本領,驟然取得高位,甚為不利。等今年招考公務員後,必定要先在下面鍛鍊一番,先從吏做起,積累經驗,增長才幹沒有人生下來就是會做官的。」
在公務員招考上也達成了統一意見,大家把注意力轉移到爭議最大地第四點上來,聽秦時竹詳細解釋這一方案:
「先,要改變目前地薪水放方式,要設立級別和職別的區分,每一個公務員,其個人薪水由級別薪水和職別薪水相加而組成。級別我初步擬定為16級,分別為科員三級,正副所長各一級,正副科長各一級,正副局長各一級,正副縣長各一級,正副廳長各一級,民政長一級,各省都督一級,巡閱使一級;晉升可以由兩個因素決定,其一為資歷,凡每滿五年無工作差錯,無不良記錄,薪水可自動上浮一檔,如果某人二十歲出任公務員,五十歲退休,中間沒擔任過任何官職,其退休時地級別應該是副科長級;其二為職別,比如科員提拔為科長後,其級別要相應上調,這個就不用根據年資排定了。級別上調後,一般不再跟隨職別降低而降低,如果某人在級別上是副縣長級,但後來因正常原因不再擔任副縣長,他的級別應該得到保留,沒有貪污*、徇私舞弊、工作失職等應該追究責任的行為,級別一般不予降低。」
這比較好理解,級別就相當於清代的品秩,如正二品、從三品之類,職別就相當於官職,如提督、巡撫一類。
「其次,要設立合理的退休年齡,凡正科長及以下公務員,年滿50歲退休,縣、局一級,5歲退休,廳一級,60歲退休,各省民政長、都督65歲退休,巡閱使應該是由中央規定吧,我想我干到65歲也差不多了。」民國初年,人均壽命不高,人生七十古來稀,對於這個退休年齡,大家也覺得可以接受。
「再次,要放退休薪水。從古至今,官員退居鄉間後,除朝廷恩典,其本人是沒有俸祿來源的,這就造成了一個弊端。一個在位官員,由於擔心告老還鄉以後的生活,會拼命想著撈錢,藉口名正言順,做起來冠冕堂皇。有些人很清高,不肯做此舉動,但晚景淒涼,不足為例。我想,如果能在退休後,仍然給他們放部分薪水,維持一個相對體面的生活,他們在位期間伸手貪污的*就要降低很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