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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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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副主席:黃興

第二副主席:張謇

常務副主席:葛洪義

委員:陸建章(內務次長)、徐升(警察總監)、高奇涵(國安局副局長,局長由葛洪義兼任、華北大區督導)、劉玉(東北大區督導,原騰龍社東龍)、吳家弘(西北大區督導,原西龍)、周毓正(東南大區督導。原南龍)、林宇翔(中南大區督導、原中龍)、呂方平(西南大區督導,原北龍姜哲緯叛變後,接替北龍)

秦時竹和張謇過目後,點頭稱善:「情報涉及安全根本,一切都要妥善辦理,人員、編制、任務、職能、經費一律都要保密,辦公費用單獨列支,如果在正當理由的情況下經費不足,可以申請大總統特別補助金。」

「內務部職能第三塊監察機關。主要負責對各級官員、司法機構人員、議會人員進行監督,防止他們有腐化墮落、徇私舞弊、投敵賣國、陰謀叛亂等行為,在一定程度上。也承擔著對官員進行考核的職能,初步擬定以德績、廉五項考察。由於中國民眾對於官員腐化切齒痛恨,廉這一方面可以仿效外國設立廉政公署……這是大體情況,細節方面,最近主要是認真執行三條禁令的要求(即禁賭、嫖、毒等)對各級官員進行整肅,在輿論共同幫助下,已經查處各級官員約200餘人,輕者丟官,重者移送法辦。查處貪污舞弊金額300多萬。」

這一點秦時竹是知道的,要是沒有這筆錢,光是拖欠薪水和離職補償費用就夠鬧將起來了。

張謇隱隱約約有些不安:「前陣子聽副總理言語,說是今後要加大對貪污受賄的打擊力度,哪怕是前清時節犯下的罪行也不能放過,是否有此事?」

「確有此事,這些貪官污吏,**了大量民脂民膏,現在民國成立。決不能讓他們逍遙法外。」

「可是……我聽人說,按照法律慣例法不涉及既往,在目前改朝換代地前提下,如此操作是否合法?在政治上是否會引起波瀾?」

「季老的話問得好,法不涉及既往說得只是現在認為違法而當時認為不違法地狀況,貪污**哪怕在大清律法中也是很大的罪名,這條原則必然適用不當,至於政治影響,當然會有。社會輿論對於查處貪官污吏的態度普遍認為是大快人心。只要我們把握力度,民眾不但不會反對反會極為贊同。」

「下一步的查處對象是什麼?」

「老虎和蒼蠅都要打。但關鍵要打老虎,下一步主要是袁世凱集團人物、前清皇族、貴族等……再下一步,恐怕是宰相合肥天下瘦地某些人了……」

聽到「前清皇族、貴族」貴族字樣,總政治部副主任蔭昌有些發慌,表情顯得有些不太自然,別人可以這麼輕易表態,他蔭昌可是和前清皇族、貴族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想張口,卻又不敢。

蔭昌的不自然讓葛洪義看見了,便關切地說:「午樓兄有何想法,不妨當面明說。」

「這個……貪污受賄雖然是違法行為,但……前清年間,上行下效,官員、皇族、貴族競相以斂財未能,倘若追究……恐怕……恐怕。」蔭昌說著說著就有些惶恐,「卑職非敢為他們不義之財辯護,只是牽涉太多,怕是人心不安。」

「午樓兄所慮極是,大凡牽涉眾多,總有個機宜辦法,倘若這幫人識相,自覺自愿交出不義之財,以八分為限,便免予追究,剩餘財產依然可供其下半輩子生活,倘若執迷不悟,分毫不肯歸公,那就只有動用強力、刑法伺候了……」

蔭昌冷汗直冒,他自己倒是涉案不多,但宮內那批人,恐怕就……

「我知午樓兄和前清眾人相熟,倘若有機會,不妨傳個話,就說這是我秦時竹的意思,請他們看著辦。」

張謇知道在這一條上攔不住秦時竹,便問:「死人也要打?」

「也要。」葛洪義斬釘截鐵地說,「人死了,不義之財還在,就是要通過國家力量把他們吞下去的東西吐出來,我這裡點兩個人地名字李鴻章和盛宣懷。李鴻章收受俄國外交大臣一筆賄賂,將中東鐵路修築權拱手讓人,早年經辦洋務也多有不法舉動,盛宣懷在經辦輪船招商局、大清郵政、漢陽鐵廠等時都鯨吞了不少,不查處他們,我良心不安。所謂天理昭昭,不是不報,時候不到。」

張謇凜然,葛洪義這種看似猛烈地舉措肯定事先徵求了秦時竹的意見,得到了支持才這麼豪氣萬丈。他心裡感嘆自己老了,這種大手筆是他所不敢設想地,也只有秦時竹和葛洪義這樣氣吞山河地人才敢下如此重手吧,此風一開,恐怕三五年內國家司法機關沒有空閒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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