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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更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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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年,氣象日新,某些根深蒂固的傳統也在悄悄地進行變革,最為顯著的莫過於「好鐵不打釘,好男不當兵」的傳統思想。這話前一句倒也罷了,在生產力不發達的年代,鋼鐵作為重要且為數不多的物資要優先保證各種工具、物件的製造,高質量的鋼鐵產品往往與鐵釘無緣,以致於到了20世紀,中國國內市場所需要的釘子還往往要從外國進口而戲稱其為「洋釘」。但後一句,後人往往有所誤解,以為是中華子民貪生怕死而不願投身軍旅,其實卻不盡然。封建時代的中國和世界各國一般,人民普遍視投身軍隊為個人謀求晉升之道,自秦以降,因軍功而封侯賜爵比比皆是。但與西方不同,中國有很強大的科舉傳統,貧寒子弟可以通過讀書、科舉來改變自己的命運,這無異於在軍旅之外增添了另外一條新的道路,而西方各國往往貴族子弟或教會人士才有機會擔任上層文官,相比之下中國的做法自然是比較開明,為龐大的統治機器開啟了由下往上的流動之門,這也是中國封建文明遠發達於他國的保證,所謂人各有志,很多人不通過軍旅同樣也能獲取晉升之道。

從機會成本的角度衡量,在國家安定和平時期,自然是文官比武官更有用武之地,哪怕在動盪時期,文官的價值和作用也不見得遜色武官多少;從個人稟賦的角度考慮,在冷兵器戰爭時代,體力對於戰鬥力具有決定性的作用,身體瘦弱者不適合軍旅,身強體壯者也並非一定要選擇軍旅不可畢竟誰都願意選擇更接近成功的道路。拋開偏見和先入為主的觀念不說,自然是習文的要比習武之人更多。但中國還有一個不好的傾向,在獨尊儒學的傳統下,社會和民眾對於讀書人過於尊重,使得武學在不知不覺中受到了抑制,在這樣的輿論氣氛中。一個有為青年在選擇自己的前途時往往會受到影響,「好男不當兵」只是一種極端地概括。

在另一層面,封建時代的中國和列國一樣,軍隊同時是一種職業,軍人理所當然地要領取軍餉以養活一家老小,但遺憾的是。由於中國重文輕武傳統的存在,對軍人的待遇並不重視,軍餉對於民眾的吸引力並不高,再加上**、舞弊等剋扣軍餉行為地存在(這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為文官武官間待遇不平等,武官通過其它手段來彌補收入差距),使得軍人待遇非常低下,這自然也不能吸引有為青年的加入,「好男不當兵」其實揭示的是民眾對於軍隊待遇低下的鄙視。有些讀者不明白這個大氣候與傳統,往往簡單類比近代西方列強和中國普通軍人的待遇。認為中**隊的待遇無論如何也不算低,怎麼戰鬥力就這麼差勁呢?其實,這個時候西方通過資產階級革命。已實現了軍隊從募兵制轉為普遍義務兵制度,民眾接受了這樣一種概念當兵(指普通士兵)是為國家盡義務而非一種終身制職業(軍官才是職業軍人),故而能接受相對較低的軍餉。因為整個服役期只有兩年或三年,縱然收入微薄也不會對家庭生活有太大的影響,而義務教育、社會保障、民主選舉等權利的存在又使得這些人認為這份義務地付出和權利取得是對等的,他們願意做出這種犧牲。中國在近代反侵略戰爭中的失敗,除了武器、戰術等層面地原因,募兵制與普遍義務兵制度的差距也是很重要的方面。

事物總是充滿了辯證法意義,在和平時期。普遍義務兵制度相對有利,一方面國家可以通過較低的人力成本維護軍隊建設;另一方面,由於義務兵服役期間較短,在同樣的周期內,接受過國防教育的士兵隊伍勢必更加龐大,這能為大規模戰爭儲備合格的後備兵源。在戰爭時期,則是募兵制相對有利,一方面募兵是自願投身軍旅,更具有勇敢精神和奮鬥意識;另一方面。募兵往往在軍旅中錘鍊的時間更長,由於戰爭樣式的改變和武器地進步,對人的體力要求越來越低,對於訓練和技術則有更高的要求,兩個同樣是20歲入伍的小兵,23歲的義務兵可能在體力上強於30歲的志願兵,但適應戰爭的能力和經驗肯定遜於服役已經10年的志願兵。

為了給新生的中華民國鍛造強大地國防利劍,更鑑於歷史教訓,選擇一種適合國情的兵員補充法便是秦時竹、陸尚榮等一干軍國要人所要考慮的事務。經過充分論證。國防部決定結合普遍義務兵制度和募兵制度各自的優點。在全國推行募兵式義務兵制度,並起草《中華民國國防法》草案提請議會審議並試行。說是義務兵。因為草案中規定的服役期間較短,一般男性公民在歲間,如果身體健康、肢體完全且沒有其它不適宜服役的情景都具有服役資格,絕大多數軍人只要服役滿3年即可申請退役,除了特殊崗位和專業崗位,任何軍人如果在30歲之前不能獲取軍官資格(即少尉軍銜以上)也將強制轉入預備役。另外還規定國防軍每級軍銜的最高任職年齡,達到最高年限而無法晉升軍銜的,一律轉入預備役(中尉35歲,上尉40歲,少校4歲,中校48歲,上校52歲,代將55歲,少將以上視身體健康程度和崗位要求決定,不再硬性規定年齡),不過,由於中華民國新造,國防軍軍官團年齡結構非常年輕,不要說40歲的上尉,就是30剛出頭地少將也比比皆是,國防部長陸尚榮上將此時還不滿40歲,四總部總長也都非常年輕。說他是募兵式,因為草案規定只有符合自願原則,才能被募集為新兵,而不同於西方國家地強制性規定。對於這一點,國防軍高層具有自己的考慮:一方面,中國人口基數龐大,適宜服役地人口很多,不需要規定強制性一般也能滿足需求,不硬性招募可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另一方面,如果把不願服役的公民硬性招募進軍隊。既可能影響軍隊的士氣也可能影響軍隊的戰鬥力。由於通篇貫穿著自願色彩,因此也不必像後世那樣規定在校學生免服兵役的例外。

草案規定是一回事,正式實施細則要詳盡的多。秦時竹等人來自後世,自然能充分理解民眾地覺悟和思想狀況,雖然在民族主義情緒激盪的時候有很多青年積極投身軍旅,但辛亥革命畢竟已勝利兩年有餘。國內形勢逐步恢復了平靜,單純靠思想熱情並不足以穩定軍隊情緒很多革命時期入伍的學生軍已有不少申請退役,準備重新回學校去完成學業;而另一些軍人則認為國家已開始了建設,準備離開軍隊去建設地方和自己的小家庭。對於這些情緒,秦時竹等人給予了充分的理解,認為這在總體上對社會是有利的,也認為這是保持軍隊活力地一個重要手段。但中國的形勢還遠遠沒有到「刀槍入庫、馬放南山」的時候,軍隊還需要加強、再加強!除了通過條例規定士兵較高的待遇外,還需要通過其餘手段來進行補充。

自從革命勝利特別是秦時竹當選為總統後。國防軍的人員補充一直在有條不紊地進行,其最大的兵源便來自於鐵路建設大軍。鐵路建設是民國初年的一大標誌**件,全國總共吸引了近200萬施工人員和輔助人員。國防軍在各大鐵路建設基地都設立了徵兵站,只要工人在鐵路建設大潮中工作滿6個月,身體、年齡符合要求即可以通過資格審查而成為新兵。從鐵路建設工人中招募新兵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這些人一來經過了鐵路6個月地建設工作,能適應艱苦的軍隊訓練,二來鐵路施工隊伍實行準軍事化管理,這些人已適應了嚴格的紀律性要求,能更快融入部隊,適應軍人紀律。也因此,當時地徵兵不是同後世一般集中在冬季徵兵。而是每個月都有幾天的徵兵期,每個月都有鐵路工人成為新兵加入國防軍。根據統計,進入月後,每月的新兵入伍人數基本穩定在5000人左右。

加強隊伍建設,吸引更多有為青年投身軍旅光靠抓徵兵關是不夠的,還需要抓退役關,為此,國防部同時制定了《中華民國國防軍軍人服役法草案》,草案規定。凡軍人服役期間表現良好,無任何不良記錄且本人自願接受,退役後予以安排適當公職,原則上回原籍工作,確有需要可以就近安排,軍官一般安排與其退役時軍銜相適應的職務。這一條解決了軍人退役或者轉入預備役時的後顧之憂,對於貧寒子弟,特別是農村來的軍人具有特殊吸引力。由於民國新造,各種機構對於合適人員的需求缺口很大。退役軍人一般常去的崗位有警察系統、鐵路系統、郵電系統、學校體育教師、監獄系統、司法系統、國營企業系統乃至政府普通公務員、海關系統等等。根據測算,這些崗位每年地缺口在5萬以上。而退役軍人只能滿足其中一半左右,光是按照《中華民國警察法》規定每2000人配備一名警察的要求,全國就需要20餘萬警察,而按照《中華民國普通教育法》的規定,中、小學平均每150名學生,專科以上高等學校平均每100名學生都需配備專任體育教師一名(教師兼任該校學生軍教官,每所學校無論規模大小至少需配備專任體育教師一名),全國上百萬的在校學生也需要近萬名體育教師,很顯然,具有強健體魄、較強運動能力且有一定文化基礎的退役軍人是擔任這一職務非常適合的人選,畢竟體育教育在中國開展還很不普及,每年畢業的學生還不到何況各種類型的教育還在不斷發展中,體育教師的缺口只會越來越大。就最高領導層而言,廣泛吸納軍隊退役士兵擔任公職還另有一絲加強中央集權地考慮退役軍人接受了嚴格的軍隊教育,組織性、紀律性、服從性都比較強,容易貫徹執行中央指令,在清末民初各省各自為政、地方一盤散沙的局面下具有非同一般的效果,起碼地方官員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就增加了難度,而官員私自任用親屬擔任下層職務的通道也被牢牢堵住任何低級職位一律軍人優先。雖然有輿論以酸溜溜的語氣說這是走軍國化的道路,但更多有識之士認為,退役軍人既有擔任這些職位的文化素質,又見識過了大場面。應該說是非常適宜的,而回原籍工作地安排也能有效避免人生地不熟情況地發生。

榜樣的力量時無窮地,正是看到了軍隊可以成為繼讀書之後第二條跳出農門的晉升之道,民眾才紛紛將自己的子弟送去參軍,由於國防軍一直都在鐵路施工隊伍中招募,面向普通民眾地名額非常少。很多人則先報名加入施工隊伍,等干滿6個月後再期望能夠入伍這一關看似簡單,其實也很不容易,施工隊伍中有不少軍方代表,對於工人工作表現的好壞往往是一清二楚,工作吊兒郎當的人是不可能混進國防軍的。

扭轉一種千百年來形成的傳統思想,單靠幾年的努力或許是不夠的,但秦時竹等人欣慰地看到,隨著軍人社會地位、軍隊待遇與後續保障的提高。社會和民眾輿論逐漸認為,投身軍旅正日益成為具有光明前途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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