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可以創造出藝術嗎?(2/2)
為了進行測試,我們會先瀏覽一遍電腦的「創作」,將明顯是機器產物的排除掉。我們將人類創作和機器創作混合在一起,然後請來一個小組的「裁判」,讓他們分辨這些藝術創作來自人還是機器。在舞曲創作的競爭中,我們交給了一群學生,讓他們分別伴隨著人類和機器創作的音樂來跳舞。在統計數據上和人類作品沒有區別的作品將會成為最終的「贏家」。
這個比賽對任何人都是開放的。到目前為止,參賽者包括了學者以及非學術從業者。然而截止到現在,沒有一家公司正式宣布參賽。這有點出乎我們的意料,畢竟文學領域的「機器寫作」公司已經如雨後春筍般出現,文字生成軟體的使用越來越普遍,如盈利報告和體育賽事總結等等。當然,在流媒體音樂播放領域,很多公司也在使用人工智慧進行自動化地列表生成,最著名的就是潘多拉。
對參賽作品的評判並不簡單。即使是在最初的模仿遊戲中,「對話者」的性別也要隨著時間的推移,才能逐漸透露,從文字中展露出來。相似的,在圖靈測試中,人們無法從單一交互實現中判斷計算機的話語缺乏人性,而需要一段較長時間的反覆測試。
模仿遊戲和圖靈測試的背景問題也是值得考慮的。贏得模仿遊戲的可能性,獨立於時間、文化和社會階層之嗎?很有可能在當前的西方社會,由於對性別的定義越來越靈活,原來的模仿遊戲將更難獲勝。圖靈測試也一樣,在二十一世紀,我們越來越多地和機器進行通訊。無論我們喜歡與否,簡訊和即時通訊應用已經極大地改變了我們的通訊方式以及對通訊本身的期望。在人們的交流中,縮寫、拼寫錯誤和信息遺漏幾乎是常態。同樣的問題也適用於藝術領域。
藝術家和創作輔助程序之間的界限在哪?誰才是藝術家?
對藝術形式的思考引出了另一個問題:誰才是藝術家?編譯了十四行詩創作軟體的程式設計師是詩人嗎?編譯了短篇小說創作軟體的程式設計師是作家嗎?編譯了音樂混音軟體的程式設計師是dj嗎?
藝術家和創作輔助程序之間的界限在哪?劃定這條界限對藝術成果的分類有何影響?十四行詩這種固定的藝術形式,是創造性工作的一種高層次算法——雖然是由人類所執行的。今天,當微軟的office軟體幫助你「糾正」語法錯誤並給你的用詞提出「建議」,而你又選擇聽從它(無論你是樂於接受,還是純粹的懶惰)的時候,你的創作還是你自己的嗎?還是已經變成了「人機合作產物」?
我們期待著看到「編程藝術家」提交更多的程序。不管這些程序的性能如何,也不管它們能否通過測試,他們的成果將會繼續開拓「創作」以及「人機協同進化」的邊界。
(作者:danieln.rockmore和michaelcasey;達特茅茨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