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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8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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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想,問他:「你當初收留慧如,將她帶去荊州,可都問過曹叔?」

「不曾。」曹麟訕訕,「我瞞著他做的。」

我瞭然。

那時,曹叔和曹麟劫了荀尚的後院,官府到處在他們和那些金子,只不過因為他們的臉易了容,無人能認出來,故一無所獲。而唯一見過他們的,就是伏姬。倘若伏姬向官府供認出來,那麼不僅是曹麟和一干手下,只怕連我也會牽扯進去。

這般大事,定要將手腳收拾乾淨才是。而曹麟不但私自將伏姬放了,還將她帶去了荊州,自然是犯了曹叔的大忌諱。

「想來曹叔也訓斥了你。」我說。

「訓了好多回。」曹麟道,「可我覺得我不曾做錯。我重新遇到慧如之事,那事已經過去了一個月,她寧可淪落街頭挨餓受凍也不曾向官府揭發,可見是個明理有義之人。」

我無奈道:「這不過是湊巧遇到了一個有義之人,若她不是呢?只怕你我及明光道都要落難。曹叔惱的是你行事任性,不瞻前顧後,險些惹下大禍。」

曹麟赧然,沒有反駁。

我看著他愧疚的模樣,知道曹叔必是教訓過他多次了。但即便如此,他也仍然沒有放棄伏姬,可見是對她動了真心。

對於曹叔來說,一切都要從大業著想。他那般嚴謹之人,因曹麟行事不周二隊伏姬落下芥蒂,自然在所難免。

不過聽了曹麟說的這些,我也明白過來,為何曹叔忽而這般堅持讓我嫁給曹麟。除了出身之外,曹麟與我自幼一道長大,大約是能夠替代伏姬的最佳人選。與伏姬相比,我和曹麟結婚,無論於情於理,好處都大得多。

我嘆口氣:「你說要我照看,如何照看?」

曹麟聽我這話,即刻打起精神,

「也不必如何照看,」他說,「她剛來城中,尚無住處,你讓她這兩日跟著你住在此處便是。」

「便是如此?」我疑惑道,「只是讓她住在此處?」

曹麟無奈道:「你不知明光道規矩,任何人走動皆須得教中安排。此番來鍾離縣的人,都是事先定好的。慧如未經允許自己走了過來,便連住處也沒有。我隨父親出征,讓她一個人留在此處,著實放心不下。這城中,我最可信賴的便是你,霓生,你便幫幫我。」

我無語,不禁覺得曹麟有些可憐。

連把心上人帶在身邊也不可,這哪裡像是個要稱帝的人。

「可我不會在此等到你和曹叔回來。」我說,「照顧不得許久。」

「無妨。」曹麟笑笑,「外頭守門的士卒是我的人,你讓她在此落腳便是。」

我頷首,答應下來。

又與曹麟問了攻打臨淮國的事之後,我看著他,忽而有些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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