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5章 員工持股模式(1/2)
騰飛地產開發總公司發了一個通知。
通知要求,分公司副總經理以上管理人員,集中學習新的土地出讓制度。
外地的分公司領導就地學習。
總公司及其在滬的六家建築公司,必須集中學習。
這天上午,騰飛大廈東區二十四樓,騰飛公司大會議室。
高層和中層共約一百人參加學習。
白手也親自參與。
由喬教授主講。
因為喬教授專門去市里學習了兩天。
白手的三個女秘書艾薇、尹伊然和馮曉瑩也參加學習會,並負責把有關資料分發到大家的手裡。
學習會由白手主持,他還講了幾句話。
「各位同仁,今天這個學習會很重要,諸位非學不可。招拍掛制度的出現,表示著房地產市場的正規化和常態化。上面說是試點,其實我可以告訴大家,試點之後就是正式實行。你們不管是在騰飛公司工作,還是以後自己獨立創業,這一課都必須上。」
會議室里響起笑聲,因為白手說到了「自己獨立創業」。
「現在,咱們歡迎喬教授給咱們上課。」
白手一邊鼓掌,一邊坐下。
掌聲熱烈。
喬教授開講。
「諸位同仁,大家都知道,不管是做住宅還是商業還是產業,對地產開發企業來說,拿地都是重要一環,也是第一個環節。而獲取土地使用權的方式有很多,出讓、劃撥、與當前土地使用權擁有者合作,等等。而這其中,土地出讓是全新的拿地方式,也是今後固定的拿地方式。」
「土地的出讓,主要又分招拍掛出讓和協議出讓兩個方式。以前主要是協議出讓,如今隨著各項法律制度的日趨完善,政府為了確保國有土地收益最大化,避免國有土地流失,以最低價標準公示制度實行於土地一級市場。咱們上海從今年六月一日起,凡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拍掛方式出讓,特殊情況下才允許協議方式出讓。」
「也就是說,通過招拍掛方式拿地,將成為主要途徑。那麼,招拍掛到底是什麼意思呢,三者又有什麼區別聯繫呢?從概念上看,土地招拍掛是國有經營性土地出讓的三種方式,即招標、拍賣與掛牌。土地招拍掛的共性是公開性,但具體操作又存在著差異性,時常讓人混淆不清。」
「一,招標出讓。市縣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也就是出讓人先發布招標公告,邀請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國有土地使用權投標,根據投標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
「二,拍賣出讓。出讓人發布拍賣公告,由競買人在指定時間、地點進行公開競價,根據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三,掛牌出讓。出讓人發布掛牌公告,按公告規定的期限將擬出讓宗地的交易條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場所掛牌公布,接受競買人的報價申請並更新掛牌價格,根據掛牌期限截止時的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
……
喬教授講了整整一個小時。
掌聲中,喬教授坐下。
白手再次起身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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