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目的是什麼?(1/2)
樂雅市那邊的同事暫時還沒有什麼可喜的消息傳回,倒是從廬江市趕過來的一家人基本上確認了死者的身份。
從廬江市趕來的有兩男三女。
其中領頭的是一位男的,他的名字叫張超。他正是那對失蹤母女的丈夫和父親。
雖然屍體面部幾乎已經面目全非,但身體的一些細節特徵卻還是可供辨認的。
張超沒費多大功夫,就認出了這兩具屍體正是他那失蹤的妻子和女兒。
隨後,他便陷入了悲痛欲絕之中。
經過警方好一番勸說,張超情緒這才稍微穩定了一些。
這時,負責詢問張超的偵查員方才可以向他了解相關的情況。
雖然這類高腐屍體的最終身份確認需要DNA鑑定,但在有了初步辨認結果的情況下,警方也可以先沿著這個方向偵查。
一個小時後,警方幾乎可以說掌握了張超妻子、女兒生平的大部分經歷。
張超妻子叫汪書琴,44歲,廬江市人,據張超所說,汪書琴二十多天前與女兒張曦月去了樂雅市,過了十來天,就失去了聯繫。
為此,張超還專門去了一趟樂雅市,卻沒有找到半點消息。
張超在樂雅市當地公安機關報警後,同樣也返回廬江市報了警。
這幾天,兩地警方都在尋找汪書琴和張曦月的行蹤,結果卻是毫無所獲。
正巧這時候華成區這邊發起了協查通報,發現兩具女性屍體。自然就第一時間取得了聯繫,同時通知了張超趕到華成區分局。
根據華成區刑警大隊的推測,這兩個女子應該是被蓄意謀殺的。
這種蓄意謀殺,不外乎情殺、仇殺等有限幾類。
那麼她們二人究竟是因何被殺呢?
通過張超之口,警方了解到張曦月在樂雅市工作,但她性子溫柔,應該沒什麼仇人。
至於汪書琴,才到樂雅市不足半個月呢,應該也不會與人結下這種生死大仇。
如此一來,從張超這條線推測誰有作案嫌疑就變得不太可能了。
等張超等人離開分局後,李局正準備召集刑大的偵查骨開一次研判會,結果前往樂雅市調查「西D91Y21」這輛黑色小轎車車主相關情況的小組傳回了消息。
這個小組帶頭的是副大隊長朱有民。
他是帶著民警曹珏一同前往的。
到了地方後,二人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很快找到了這輛車的車主閆晨軍。
然而,詢問的結果讓人很是鬱悶,據閆晨軍說,這輛車在一個多月前就已經賣給了別人,只不過因為時間的關係,暫時還沒辦理過戶手續。而買這輛車的不是別人,正是張曦月。
這個消息傳回來,要說刑大這一群人不失望那是不可能的。
原本還以為可以憑藉著車主直接鎖定嫌疑人呢,結果搞了半天,車是受害人的,與嫌疑人半毛錢關係都沒有。
……
華成區分局,刑偵大隊案件研判室。
一陣陣煙霧繚繞,十多個警察姿態各異地坐在會議桌前,剛剛結束了一番激烈的討論。
慕遠也屬於這十多人中的一個,只不過他沒有抽菸——呃,不能說沒抽菸,因為他一直在吸二手菸。
李局掃了一眼眾人,道:「朱有民那邊,讓他們繼續留在樂雅市,對張曦月單位同事、朋友展開調查,確定張曦月最後失蹤的時間。另外,派一組人到廬江市,對兩名死者以及張超的人際關係進行深入調查。」
忽然,慕遠說道:「李局,我覺得我們忽略了一些東西。」
「什麼東西?」
「我們現在只考慮了從受害人這邊突破,可我覺得,另一個情況更值得我們關注。根據我們現在所掌握的情況,兩位受害人並非是在西華市被殺的,可嫌疑人為何要將屍體運到東楠街的那間門市呢?他將屍體運到門市後,又將車開到城郊,直接扔進了河裡。試想一下,如果嫌疑人本來就打算將車毀掉,他完全可以連人帶車一起扔河裡,說不定還真能瞞天過海。可嫌疑人沒選擇這種更為簡單的方式,他的目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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